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将风电光伏、光热发电纳入金融租赁清单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将风电光伏、光热发电纳入金融租赁清单
2024年09月04日 14:31 辰鳗科技

近年来,绿色金融顶层设计不断完善,绿色金融支持政策陆续出台,金融租赁公司积极参与绿色租赁业务和产品创新,通过融资融物的双重属性优势推动绿色产业的发展和壮大。

(一)什么是金融租赁公司

金融租赁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它们通过租赁方式,为承租人提供融资支持,并享有设备所有权,而承租人则享有设备使用权

1、业务范围

【融资租赁业务】:这是金融租赁公司的核心业务,涉及为承租人购买设备并出租给他们使用,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租金。

【吸收股东定期存款】:金融租赁公司可以吸收股东一定期限以上的定期存款,作为资金来源之一。

【接受租赁保证金】:承租人在租赁设备时需要支付一定的保证金,这也是金融租赁公司的一种资金来源。

【资金借贷】:包括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等,以扩大资金来源和满足资金需求。

【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在租赁期满或设备不再需要时,金融租赁公司可以对设备进行残值变卖或处理。

【经济咨询】:提供与融资租赁相关的经济咨询服务,帮助客户更好地理解和利用融资租赁服务。

2、业务模式

【直租】:金融租赁公司直接购买设备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约定支付租金。

【转租赁】:在转租赁中,金融租赁公司作为出租人,将设备出租给中间承租人(转租人),再由转租人出租给最终承租人使用。

【售后回租】:承租人将其自有设备出售给金融租赁公司,并立即以租赁方式从金融租赁公司租回该设备使用。

(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出台新的金融租赁清单

8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印发金融租赁公司业务发展鼓励清单、负面清单和项目公司业务正面清单的通知》

鼓励清单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将农林牧渔、新能源、医药、船舶和海洋工程等27个产业中的农业机械、风电光伏、光热发电、医药研发、船舶等重要设备和重大技术装备纳入鼓励范围。

负面清单重申了已发布实施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促进金融租赁公司规范经营和合规管理的通知》(金规〔2023〕8号)中的禁止性业务领域要求,并明确新老划断原则,妥善处置存量业务。

正面清单在《金融租赁公司项目公司管理办法》(银保监办发〔2021〕143号)第三条规定的租赁物范围基础上,结合前期部分公司试点开展项目公司集成电路融资租赁业务经验成效,增加了集成电路和算力中心设备,更好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算力基础设施发展。

(三)小结

在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下,金融租赁公司积极参与绿色租赁业务,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城市交通、绿色建筑、智能制造等领域的绿色项目。

作为身为绿色发展浪潮中的积极参与者,未来,辰鳗科技可以将其在建筑综合能源管理领域的项目,如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利用、智能化管理系统等,通过与绿色金融机构、金融租赁公司合作,获得低成本的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融资支持,从而加速其绿色项目的落地与实施。有助于推动建筑行业的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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