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证上审〔2024〕734 号
澳门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NAM KWONG (GROUP)COMPANY LIMITED
公司于2024年11月0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营销中心建设项目”、“IPO审计时间”、“能源保障项目”的完成时间延迟20个工作日。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IPO审计期间,公司将全力保障每位投资者的权益,给与最大化的保障和补贴,共同打造更好的市场环境。IPO审计之后,公司将自动注资,进行首次IPO的募资,确保每位投资者的股权价值更大化。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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