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鼠″副总经理辞职!信达澳亚基金“放鼠归巢”后怎样弥补投资者?

″硕鼠″副总经理辞职!信达澳亚基金“放鼠归巢”后怎样弥补投资者?
2024年12月03日 14:56 北京笔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笔尖网》文/笔尖观察

11月29日上午,信达澳亚基金发布公告称,李淑彦因个人原因离任公司副总经理,并卸任其管理的6只基金产品。最让投资者意难平的是,李淑彦本是"老鼠仓"曝光,被罚没超154万元后,迅速提出的离职。

从公告上看,是李淑彦主动离职,看不出任何被动之意。而基金公司就这样轻易地允许了“老鼠”归巢。

再现“硕鼠”

近日,四川证监局对信达澳亚基金经理开出罚单。罚单显示,基金经理“李某彦”因涉及泄露未公开信息及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的违法行为,被四川证监局罚没154.29万元。从处罚决定书披露的产品及“李某彦”名字可以发现,该基金经理为李淑彦,是信达澳亚基金副总经理。

据公告,2020年10月30日起,李淑彦分别担任担任“信澳匠心臻选”“信澳周期动力”的基金经理,负责这些产品的运作计划、实施、追踪、调整和投资指令的下达。在此过程中,他掌握了较多关于基金交易的未公开信息,也成为其违法交易的“资本”。

从四川证监局披露的处罚细节来看,2021年7月9日至2023年4月13日期间,他向关系密切且知晓其公募基金经理身份的张某程,泄露了信澳基金组交易的8只股票的未公开信息,分别为:迈得医疗、金一文化、洛阳钼业、太钢不锈、圣龙股份、中触媒、润禾材料、拓尔思。2023年8月31日,在微信聊天中,李淑彦向张某程泄露信澳基金组交易中国卫星、中国卫通2只股票的未公开信息,还明示、暗示张某程从事相关交易。

四川监管局对上述违规交易作出了严厉的处罚。对李淑彦泄露未公开信息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其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的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4.29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合计罚没154.29万元。

《投资基金法》(下称《基金法》)第二十条第六项规定: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这里有二个行为:一是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未公开信息;二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有本法第二十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可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显然,李淑彦作为基金经理,不但利用职务之便知悉相关未公开信息情况,还泄露未公开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符合以上法律规定的二个要件,已经构成了违法行为。

轻易离职

公司副总经理成为“硕鼠”,本就让基金投资人很恼火,但更恼火的事在后面。

对基金经理的违法行为,信达澳亚基金方面回应媒体时表示:公司整体经营呈现持续向好局面,本次处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后续公司将依法依规办理。

换句话说,公司的副总经理违法并没有伤害到公司,但对投资者的伤害却只字不提。想必,信达澳亚基金已经想好了怎么消除舆情。

果不其然,11月29日,李淑彦因个人原因离任,与此次被罚有直接关系。在 “转任本公司其他工作岗位的说明”一项中,以“-”代之。信达澳亚基金的这则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看不出任何异常。似乎就是一个因个人原因的普通离职。

令人痛心的是,基金公司基本上不为“老鼠仓”承担任何责任。每当有基金经理“老鼠仓”案发时,基金公司总是第一时间将涉案的基金经理除名,表示“老鼠仓”是基金经理的个人所为,与基金公司无关。

《笔尖网》注意到,公开信息显示,2009年3月—2015年6月期间,时任信达澳银基金(现信达澳亚基金)基金经理王战强根据其掌握的领先增长基金的投资标的和投资计划等未公开信息,当面或通过电话向妻子蔡某下达股票交易指令,通过亲戚证券账户违法买卖股票73只,涉案金额7834.63万元,获利456.55万元。法院依法对王战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万元;其妻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50万元。

一家基金公司接连出现“老鼠仓”,难道就不追究基金公司的责任?

另据观察,李淑彦在管规模为37.29亿元,截至11月28日,其在管的11只基金(份额分开计算)中,2022年3月成立的信澳周期动力C,自其任职以来总回报亏损最高,达-25.08%。2022年9月成立的信澳匠心严选一年持有期混合A/C,其任职总回报分别为-23.42%、-24.44%。

“老鼠仓”行为破坏普通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任和信心,扭曲市场的价格机制,严重损害普通投资者的利益。再加上管理基金的业绩巨亏,对持有人形成了二次“暴击”。

信达澳亚基金有没有想过弥补投资者的损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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