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广东东莞虎门镇的一起社区城管违规执法事件,如同一枚石子投入平静的湖面,激起了层层涟漪,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热议。
事件的起因要追溯到今年9月,当时,董先生像往常一样将自己的车辆停放在东莞虎门镇赤岗社区的赤岗南坊路路边,然而,当他返回时却发现车辆不翼而飞。
报警后,董先生得知,自己的车已被赤岗社区城管办委托的拖车公司拖走。要想取回车辆,他需向赤岗社区城管办缴纳高达460元的费用,其中包括360元的拖车费和100元的叉车费。
董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据多位车主反映,近几个月来,该社区几乎每天都有车辆被拖走,且缴纳的罚款均由拖车公司代收。更令人震惊的是,当地居民还透露,赤岗、龙眼两个社区不仅对违停车辆进行拖移,还对路边商贩的车辆进行强制扣留。而社区城管办出具的违法行为通知书上所引用的《广东省查处无照经营条例》,实际上早已在2021年被废止。
这一事件经媒体曝光后,迅速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根据东莞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相关规范,车辆违停的执法主体应为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违规占道经营的执法主体则为镇街城管综合执法局。然而,这些社区城管办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法律上并未被赋予执法权。
面对公众的质疑,东莞市司法局执法监督科科长刘涛虽试图解释社区城管办在日常事务中的角色与分工,但广东省司法厅负责人却当即指出,东莞市虎门镇赤岗、龙眼两个社区城管执法办所组织实施的行为已涉嫌违法。
广东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赵仕瑞明确表示:“乡规民约虽可制定,但并非没有边界,它不能与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相抵触。一旦突破这一边界,该乡规民约即为违法,不能执行,当地政府应予以纠正。”
目前,该事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广大市民正拭目以待,期待相关部门能够给出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并加强对基层执法行为的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此事件也再次提醒我们,法治社会建设任重而道远,每一位公民都应成为法治的践行者和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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