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盛金控收监管函!揭示财务、信披、内控三大问题

国盛金控收监管函!揭示财务、信披、内控三大问题
2024年05月23日 18:07 机构之家

5月22日,国盛金控公告称,公司收到江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江西证监局查证,国盛金控存在业务收入确认不规范、商誉减值测试信息披露不充分以及公司治理不规范三大问题,暴露出其在会计核算、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缺陷。

业务收入确认不规范,三年累计差错714万元

经江西证监局的查证,国盛金控子公司国盛证券2020年至2022年期间保荐业务收入未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进行计量,导致公司收入确认出现差错,上述期间差错金额分别为413.67万元、212.53万元、87.93万元,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第五条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和第五条对收入确认的时点和金额作出了明确规范。结合准则要求,国盛证券在收入确认方面可能存在以下差错:一是在保荐项目尚未完成,相关风险和报酬仍未转移时,即确认了收入;二是收入金额计量不准确,存在未按合同或协议价款或其公允价值确定收入的情形。

这一事实凸显出国盛证券在财务核算和内控管理方面的重大漏洞。作为一家上市金融控股公司,国盛金控理应严格遵循会计准则,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收入确认的差错不仅扰乱了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更可能对投资者的决策产生误导。

商誉减值测试信披不充分,关键参数缺失

江西证监局的调查还发现,国盛金控2022年年度报告中,未充分披露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与方法、流动性折扣率等关键参数变更及其确定依据等,这明显不符合《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证监会发布的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强调公司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与商誉减值相关的所有重要、关键信息,以便于理解和使用财务报告。这些信息包括:1.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2.商誉减值金额以及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与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重要假设及其合理理由、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其确定依据等信息。

机构之家查阅国盛金控2022年年报发现,2022年国盛金控对合并子公司国盛证券计提了约1亿元商誉减值准备,国盛证券期末商誉账面价值由期初的30.79亿元降至29.79亿元。

而国盛金控的年报中仅披露了资产组的确认以及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对于其中流动性折扣率等关键参数并未进行披露,明显违反了相关披露规定。这背后或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减值测试流于形式,未审慎评估商誉可收回金额;二是关键参数的选取存在偏差、不合理的情况;三是信息披露敷衍,有选择地披露有利信息,规避市场监管。

国盛金控吸收合并其子公司国盛证券形成了数十亿的商誉,这些商誉是否能为企业持续创造价值,合并是否成功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很大程度上要通过减值测试的信息来佐证和验证。然而,国盛金控在年报中对减值测试的披露明显不到位,关键信息残缺不全,这无疑会影响投资者对公司合并成效的判断,反映出其在落实信披规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的不足。

提名程序执行不到位,内控制度不完善

除上述财务问题外,江西证监局还指出国盛金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第五次会议提名程序执行不到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不完善等问题,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三十八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第五条、第七条规定。

针对国盛金控的上述违规行为,除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外,江西证监局还对公司相关责任人时任董事会秘书李娥、财务总监吴艳艳,现任董事会秘书刘公银、财务总监刘详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根据公开信息,刘公银、刘详扬均于2022年12月开始担任国盛金控董秘、财务总监。2022年12月,国盛金控公告称,因个人原因,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李娥、原财务总监吴艳艳提出辞职。经提名和审核,公司董事会聘任刘公银为新任董秘,刘详扬为新任财务总监。

监管部门对新老两任高管的集中处罚,体现了当前金融监管从严从紧的态势,彰显了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化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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