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在2026年1月7日发布的公告,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和西安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了行政处罚。
处罚的原因是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条款费率,并编制虚假的财务报表。
具体的处罚内容包括,对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罚款20万元,对西安中心支公司罚款27万元;此外,毕瀚文受到警告并罚款2万元,武威则受到警告并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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