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广东丸美收到中国证监会国际部关于本次境外上市的备案反馈意见,监管具体问询事项如下: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等监管程序具体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4001102288 欢迎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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