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私挪百万购车款,4S店要担多少责任?

销售私挪百万购车款,4S店要担多少责任?
2026年10月26日 20:21 看点资讯

成都天府新区上汽大众宏羽众志4S店的这起纠纷,最近让不少准备买车的人捏了把汗:十余名车主在店内签了合同、扫了标着“上汽大众”的收款码付了全款,合计上百万元购车款,最后竟全进了销售袁某的私人账户,提车遥遥无期。门店一开始的回应是“员工个人行为,公司没收到钱”,但这个说法真的能把责任撇干净吗?

先把事实捋清楚。根据2026年10月26日封面新闻等媒体的报道,涉事销售袁某事发时是门店在职员工,有工牌、用企业微信,交易全程都在4S店经营场所内进行,他出示的收款码特意伪装成“上汽大众汽车”的商户名称,还开了假发票,整套流程看着和正规购车没什么区别。普通消费者站在门店展厅里,对着穿工装的销售,很难有动力去反复核验收款码背后的主体到底是谁。

从法律层面看,这类纠纷的核心是“表见代理”。简单说,只要交易场景足以让普通人相信销售是在代表公司做事,哪怕钱没进对公账户,公司也不能直接免责。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天津北辰法院2026年审结的一起同类案件就很有参考性:数十位车主把购车款转给了销售总监私人账户,4S店同样辩称“没收到钱”,法院最终还是判决门店全额退款,理由就是销售的行为属于职务范畴,消费者有合理信赖。

4S店要担多少责任,关键看它有没有尽到管理义务。如果销售能长期伪造收款码、私收车款而不被发现,本身就说明门店在收款流程、员工监督、财务核对上存在漏洞。这种管理漏洞带来的风险,不该全部转嫁给已经尽到一般注意义务的消费者。就像很多车主说的,我是冲着4S店的牌子来的,不是冲着某个销售个人,店里的人、店里的场地、店里的交易流程,出了问题门店自然要扛相应的责任。

当然,这不是说所有责任都一定由门店全额承担,最终比例还要看案件侦查结果和具体证据,但“员工个人行为”绝对不是免责挡箭牌。对消费者来说,最稳妥的避坑方式还是付款前认准对公账户,付完款立刻索要盖有财务章的正式收据,别嫌麻烦——多核对一步,总比事后维权省心。

声明:本文由AI基于公开信息生成,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或观点。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