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第一次金稳会全体会议上读出的信息

从第一次金稳会全体会议上读出的信息
2017年11月10日 12:55 央行观察

从委员会成立后第一次会议发出的信息来看,其囊括了五大职责,不难发现其确实远超出仅是“统筹协调金融监管”的范畴。

应习文,央行观察专栏作家,作者供职于中国民生银行研究院,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11月8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成立(下文无歧义时简称“委员会”),并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最早于2017年7月的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提出,被认为是会议的最大亮点之一,也是最具实质性的内容之一。近四个月后,委员会正式成立,并由国务院副总理马凯担任第一任主任,意味着这一国务院层面的协调机制正式落地,明确了委员会统筹协调下“一行三会”各司其职的金融监管体系。

事实上,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之前,外界便普遍猜测将会有横跨“一行三会”之上的统筹协调监管部门成立。而最后的方案定为“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名称中既包含了“稳定”(对应于金融监管和防范风险),又包含了“发展”。意味着这个部门的职能,要比原先认为的仅仅是统筹协调监管来的更为全面。

从委员会成立后第一次会议发出的信息来看,其囊括了五大职责,不难发现其确实远超出仅是“统筹协调金融监管”的范畴。

比如第一条职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这意味着,只要是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都是委员会落实的职责。近年来我国金融乱象频发,金融创新一度超前于金融监管,当前国务院对金融工作的重点才会落在加强监管,虽然是委员会的重要职责所在,但并不是唯一职责。比如十九大提出的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等都是委员会需要落实的内容。

再如第二条:“审议金融业改革发展重大规划”,就更直接地赋予委员会除监管以外的重要职责——审议(注意不是制定)金融业的改革发展重大规划。

第三条:“统筹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协调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相关事项,统筹协调金融监管重大事项,协调金融政策与相关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这条相对于前两条具体得多,确实点到了“监管”,但用词仍位于“改革发展”之后。之后的三项具体任务,一是对于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用的词是“协调”,而没有“统筹”,意味着货币政策制定与执行仍在央行手里,所以不便出现“统筹”。二是对金融监管的重大事项,用的是“统筹+协调”,言下之意在于,跨越分业边界的重大事项(比如涉及跨市场系统性风险传导的重大事件),委员会不仅是协调各分业监管主体,还要起到“统筹”作用,换句话说就是“指挥”,责任更大。三是对财政和产业政策,仍然回到“协调”上,因为涉及到发改委、财政部及其他各产业对应的部委,所以没用“统筹”。可以看出,对于具体的金融业改革发展与监管,委员会应该是“该统筹时统筹,该协调时协调”,建立了明确的责权边界。

第四条:“分析研判国际国内金融形势,做好国际金融风险应对,研究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重大政策”。这一条将委员会的职责范围扩大到应对国际风险,就更超出“监管”范畴。因为国际金融风险显然不是委员会可以监管得了,但既然要维护“稳定”,就必须关注全球性的系统性风险。可见委员会取名“稳定发展”而非“监管”是恰到好处的。

第五条:“指导地方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对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进行业务监督和履职问责等。”这一条梳理了委员会与地方政府的关系。这点之所以重要,在于对地方金融的监管,原本需通过一行三会向其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延伸,但以经济发展为核心的地方政府与“一行三会”分支机构之间可能存在目标函数不一致的情况。而委员会不同于“一行三会”,层级高于地方政府,从国务院层面对地方政府进行“监督”,甚至“问责”,恰恰打好了这块重要补丁,也是对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问责”要求的落实。

除了明确长期的五项职责外,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同时强调,近期工作的重点是:“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稳健货币政策,强化金融监管协调,提高统筹防范风险能力,更好地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更好地保障国家金融安全,更好地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可以看出,近期金融工作的重点,“监管”的分量大了不少——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通过监管协调,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风险。

综上,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成立,对中国的金融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除了人们普遍预计的应对金融业逐渐“混业”而走向“混业”监管外,还有至少四项重要内容:一是审议金融业重大规划;二是除了“一行三会”,还需协调发改委、财政部等部委;三是应对国际金融风险;四是监督地方政府。只有这些都囊括在内,才算是真正的保障金融的“稳定”和“发展”。即便近期更关注于“稳定”,“发展”仍是重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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