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妈没偏心大儿子银行,集中存管备付金防被挪用

央妈没偏心大儿子银行,集中存管备付金防被挪用
2017年01月14日 15:35 九卦金融圈

九卦姐:一大早赶7点的航班,冲到机场办理了自助行程单,接着就往安检冲,安检发现身份证落在了自助机上,又折回去,万幸有爱心人把身份证捡起放在工作人员手里,又重回安检,结果无语望天泪双流啊啊啊:自助打印出来的不是行程单,是行李单!!无数惨痛的经验表明:越忙乱,越出错……

放松跑得发软的腿,带着失而复得的心情,飞在半空的骄阳下,看老妖今天凌晨2点多给九卦姐发来的稿件。

昨天央行发布了对支付机构备付金实施集中存管,原因在于之前已经陆续发生了不少客户的钱被支付机构挪用占用的事情,所以央妈这回终于憋大招,釜底抽薪要求支付机构对客户备付金实行集中存管。大招一出,不少吃瓜群众开始喊:央妈打人啦!央妈欺负宝宝了!大儿子是银行,支付机构是干儿子!

央妈到底有没有偏心“大儿子”银行?看看老妖怎么说。另外,文后附着此前央行检查时发现的备付金存在的严重违规问题,以及披露的三家支付机构的风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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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妈最近有点忙。从去年底出手配合公安部门打击电信诈骗一口气祭出ATM跨行转账24小时到账等20招,到近期约谈几大比特币交易平台进而撸起袖子直接入场进行行政执法检查,再到今天搞出个对支付机构备付金实施集中存管,诗词歌赋虽貌似形神都毫无关联的几篇大作在老妖眼中却是有着一个完全相同的中心思想:资金安全

在当今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凡是涉及能够吸收和汇集广大公众资金的活动,都无一例外地会受到严格的法律约束和行政管控,中国也不例外。但是与其他很多国家不同的是,中国的相关法律制度总处于尽快完善的过程中,相关监管部门总揣着一颗宽容的以保护创新为名义的心,吃瓜群众总会被既得利益者引导着或者用脑子里进了霾的思维去评头论足。最终的结果是唯有出事才会干事才能干事,也就是教课书上写的所谓的亡羊补牢。唯有事出的大才能把牢补的快、补的紧、被的牢里牢外有关人等异口同声地一致叫好。

对支付机构备付金的管理也是如此。因为近年来已经陆续发生了不少客户的钱被支付机构挪用占用的事情,所以央妈终于下决心放大招用釜底抽薪办法要求支付机构对客户备付金实行集中存放。因为近年来出的客户的被支付机构挪用占用的事情在一些人眼还不够多不够大,所以今日央妈新政刚出,就有不少人迅速晃动着自己的脑袋把左脑里面粉和右脑里的水晃到了一起开始闭着眼睛打起狂语:央妈打人啦!央妈欺负宝宝了!银行是大儿子,支付宝等非银机构是干儿子,央妈偏心大儿子!

其实对支付机构备付金的监管其他国家早已经有成熟的管理经验可供央妈借鉴,并且据老妖研读这些年央妈发布的一些制度办法政策规定,也算是大同小异地学到了精髓。

无非两大法宝,一是要求干支付这活的机构必须自己先拿出一部分真金白银放在账上供日常活动开支或者万一出点什么差错也有个补偿。同时自己先拿出来的这一部分真金白银必须占吸收汇集的老百姓的钱一定比例比如2%或者4%什么什么的,这样的话就能约束这些机构不能随心所欲毫无节制地去吸收汇集老百姓的钱从而降低出大事的概率。

二是通过法律制度强制支付机构账户余额年度上限或单笔支付上限或是两者兼而用之(比如英国人要求每笔为250英镑每个账户全年不超过2500英镑什么的),无非也是想着法子的限制这些机构吸收汇集老百姓钱的数量从而把万一出的事能够限定在可控范围内。其实央妈基本上也是这么学的这么干的,并且要求机构自己拿出来的钱不能低于吸收汇集老百姓钱的10%,但是据说钱越多的机构越发表示做不到其一二。要求每个账户每年最高支付不超过20万人民币,据说一些体量很大的机构表示不能这样做会影响客户体验。总之是这也做不到那也不能做你央妈看着办吧。

老妖今日闲来看了不少各路新闻报道,方知如今央妈又想出了把支付机构吸收汇集老百姓的钱集中看管起来以防止万一的大招,吃瓜群众和支付机构都纷纷表示赞成并嚷嚷着要不折不扣地坚决执行,但不理解的顾左右而言他东拉西扯的声音也不少。

但是无论如何,老妖举双手赞成此次央妈行动,希望为了那些领情或者不领情的广大群众来之不易的几个养家糊口钱的安全,一定不为杂音所惑把这件事做好做实。毕竟关乎百姓财产安全这是和生命经常并列被提到的大事啊(电影电视里的大领导经常把右手一挥铿锵有力地说:我们一定要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足见对百姓而言生命和财产都多么重要以及老妖所言不虚呵~~)

听有人说人家他妈都不管他的钱怎么花或者是不是放的安全用的安全,央妈你这是操的哪门子的心?也是啊,这夜深人静的老妖拿个手机连说带写的码这些字受这累,操的又是哪门子的心?

央妈最近有点忙!央妈一直有点忙!以老妖的觉悟看,还是央妈忙忙好,央妈不忙可能就该我等百姓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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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管理专项检查发现备付金管理方面存在备付金账户开立不规范、备付金账户使用不合规、未建立有效的备付金核对校验机制、备付金存管银行未有效履行监督责任等问题。检查还发现备付金管理方面存在一些严重违规问题,突出表现在部分支付机构挪用与占用备付金、部分备付金存管银行未履行备付金监督责任或流于形式。

一、主要问题

(一)备付金存管银行账户开立和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为:一是备付金存管账户和收付账户的账户名称、开立数量等不规范;二是备付金协议内容不完善,缺少损失责任承担等重要条款;三是选择未备案的银行机构开展备付金存管业务;四是备付金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未及时向人民银行报备。

(二)备付金账户使用不合规。主要表现为:一是使用一般存款账户存放备付金;二是备付金存管账户、收付账户和汇缴账户使用不规范,如使用收付账户办理跨行支取、汇缴账户日终未全额划转至存管账户或收付账户等。

(三)未建立有效的备付金核对校验机制。个别支付机构和备付金存管银行核对校验机制仍未建立;部分支付机构和备付金存管银行未完成业务系统改造,无法实现系统自动核对校验。

(四)挪用、占用备付金。部分支付机构通过以下手段刻意挪用、占用备付金:赊销预付卡、将结算资金划转至特约商户以外的其他机构、长期占用售卡资金不入账、长期占用商户结算资金不划转、直接向自有资金账户及关联方账户划转客户备付金等。

(五)备付金存管银行未履行监督责任。主要表现为:一是未有效审核支付指令;二是未对出金对象采取控制措施;三是对支付机构大额资金划转、关联方转款等行为未进行必要的审核;四是未建立有效的备付金核对校验机制;五是存管银行备付金存放比例长期不足。

二、处理措施

人民银行在2015年已责令下述机构限期补齐缺口,并对照备付金管理制度落实整改,切实保障备付金安全。

1.西安银信商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挪用、占用备付金3,393.73万元,备付金资金缺口2,325.04万元。

2.安易联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挪用、占用备付金9,462.13万元,备付金资金缺口3,300万元。

3.湖南星广传媒有限公司挪用、占用备付金2,363.56万元,备付金资金缺口2,355.32万元。

4.广西支付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挪用、占用备付金9,953.91万元,备付金资金缺口6,661.28万元。

三家客户备付金风险事件

  一、上海畅购风险事件

上海畅购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购公司)于2014年7月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在上海、江苏、浙江等地开展多用途预付卡发行和受理业务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支付业务。2014年11月18日,上海总部对畅购公司实施突击检查,发现其通过虚构商户交易、串户记账、虚列开支、将备付金用于日常开支及股东分红等方式主观恶意挪用备付金。自2014年12月10日起,受个别商户散布的信息影响,宁波地区首先出现持卡人同时消费的现象,并逐渐扩散至上海等地区。

由于畅购公司备付金严重不足且资金筹措不力,畅购卡遭商户大面积停止受理,造成资金风险敞口达7.8亿元,涉及持卡人5.14万人,客户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引发了群体事件,破坏了社会稳定。中国人民银行第一时间着手开展相关调查,并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会同上海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制定了《上海畅购企业服务有限公司风险处置应急预案》,稳妥组织开展集中兑换工作。2014年11月28日,公安部门正式立案侦查。2016年1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依法注销畅购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

  二、广东益民风险事件

益民公司风险事件处置进入清偿债权债务阶段。广东益民旅游休闲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民公司)于2011年12月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在广东省开展多用途预付卡发行和受理业务。此后,益民公司借用多用途预付卡名义,违规推出“加油金”业务,产品累计销售金额达22.2亿元,但销售资金并未存入客户备付金账户。2014年9月,益民公司董事长陈泽良突然去世,“加油金”业务随之停止,然而益民公司已将客户备付金挪作他用,导致备付金账户余额严重不足,造成资金风险敞口达6亿元,引发兑付风险和群众到广东省、广州市政府相关部门上访。2014年10月,广州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益民公司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其个别高管。2015年10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依法注销益民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2016年3月,益民公司“加油金”案司法判决生效,邹炼等人非法集资罪名成立,

 三、浙江易士风险事件

浙江易士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士公司)于2011年12月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在浙江省开展多用途预付卡发行和受理业务。2014年8月,杭州中心支行在对该公司现场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挪用5420.38万元客户备付金,并存在伪造变造交易和财务资料、超范围经营支付业务等多项重大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在第一时间督促易士公司尽快从外部筹措资金,以保障易士卡的正常使用。然而,至2015年上半年,易士公司已停止营业,公司民间借贷等各类债务高达1.4亿元,严重资不抵债。损害了持卡人权益,破坏了社会稳定。为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推动杭州市政府牵头对此事件进行了处置,协调相关机构按照商业化原则收购持卡人和商户债权。同时,人民银行总行于2015年8月24日依法注销了易士公司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公安机关以挪用资金罪对易士公司负责人立案侦查,检察院已于2016年10月提起公诉。

本文是作者老妖授权九卦金融圈发布,码字不易,转载务必注明来源,否则将谢绝转载。(编辑:蘅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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