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问人保财险:增值服务增出故障,推诿扯皮到何时

三问人保财险:增值服务增出故障,推诿扯皮到何时
2016年08月30日 12:04 娱贯财经

都说保险理赔难,倒底有多难?这一周以来,娱财姐以普通保险消费者的身份,深切体会了保险理赔之难。

事情的起因其实非常简单,这根本不涉及保险事故或案件,而只是源于一项保险增值服务,而且是增值服务里最简单的一项——搭电。

娱财姐的小车虽说买的时间有点久(这一条居然后来被人保财险客服用来作为推诿的理由),但开得并不多,九年只开了五万多公里,保养、车检也都按时做,外表看着也挺新。

虽然不怎么开,保险上得还挺全,车损、自燃、玻璃破碎、发动特别损失险、不计免赔率、第三者和车上人员责任险什么的,甚至连盗抢险也给上了,足以看出我对自己车的爱惜。

投保的保险公司是人保财险。选择它家,主要是因为我家附近有它们的理赔维修点,方便送修保养。二则网上投保比较省事。一句话——图省事。

和其他保险公司一样,人保财险也为车险客户推出了道路救援、搭电、送油等增值服务。

进入正题,就来说说我这一周来的遭遇——

8月20日

最近因为出差较多,没怎么开车。有一天正要开车时,发现没有电了,于是在8月20日下午,趁着是周末时间,打人保财险客服电话95518,要求提供搭电服务。

人保财险客服很快安排了一家汽车救援公司前来搭电,当时我还在心里赞,人保的这个服务响应速度挺快啊!

派来的汽车救援公司叫北京立达汽车救援中心,工作人员是个张姓小伙。他把两根线接到我车的电瓶上,说搭不着电,得换电瓶。他说他带了电瓶,提供换电瓶服务。我说那就换呗。

他给换的是风帆牌电瓶,报价500元(后来我在网上查了一下,通常报价在300-420元)。

我问换电瓶需要多久时间,这位张先生说很快。以前我也换过电瓶,的确很快,十几分钟妥妥的。

事实上,他换电瓶足足换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我就在大太阳底下,足足等了一小时。

换电瓶对于张先生来说换得极不顺利,鼓捣来鼓捣去,中间还打电话向别人咨询。

后来终于把电瓶换完了,但是,电瓶上的负极线被他拧断了。说这个是电瓶卡,因为锈住了,只能拧断了,让我随便找个维修厂换一个就行,也就20元。

我说真的20元就能换一个?他说就是这个价,随便找个维修厂都能给换。我说那你得把这个20元给扣除出来,他同意了,按480元收了电瓶费。

换完电瓶,放下车前盖,但很快他又重新打开车前盖,重新安装电瓶旁边的进气管。这就说是,他刚换完电瓶时,旁边的器件并没有原样按好,因此进行了补充安装。——这一切,我只能理解为业务不熟练。

当车前盖再一次放下后,他说弄好了,让我把车打着火。我把车打着火之后,却发现仪表盘上的ABS、安全带等提示灯,包括“STOP”灯全亮了。

我问张先生,这些灯亮是怎么回事。他说是手刹之类的吧,开起来就没事了。

然后他让我在两个单子上签字,我签完后,问得给我一联吧?他说不用,只给我一份写有他名字和电池型号的风帆电池保修卡。

这些提示灯亮总让人不踏实,于是我马上开车去附近常去的一家4S店做保养和测试。

4S店接车的时候,我说了电瓶卡的事。工作人员说,这不是电瓶卡,而是负极线。更换负极线,加上人工费用需要236元。

这就是说,这里面存在救援中心的恶意欺诈,明明是负极线却告诉我是电瓶卡,明明需要236元,却告诉我只用20元。

我当即打了人保客服电话,投诉负极线的问题。过了一小时,我接到一个来自上海的电话021-22308600(该号码不支持回拨),说是人保客服中心的,说现在是休息日,下周一(22日)再给我回复。

因为送车过来时4S店已快下班,后续的检查无法完成,我就把车放在那里,次日来取车。

8月21日

4S店工作人员联系我,说STOP灯报警的问题,经电脑监测是ABS泵出现故障。ABS泵如果更换,需要费用约四五千。因为ABS泵很少有坏的,店里没有存货,如果更换,需要预订。问我要不要修。

修之前,我得先搞清楚,是什么原因导致的。既然很少有坏的,为什么我的就突然坏了呢?之前没出现过预警啊!

理论上说,车如果有故障,一般会出现相应的故障现象,比如闯档、报警灯亮等导常现象。

如果有预警或异常,以我这种活得很仔细的性格,不可能没发现,也不可能发现有异常却不送修——毕竟车况关系到人身安全啊!

对于ABS泵损坏的原因,4S店工作人员说,以前有客户出现过因搭错电导致ABS泵损坏的情况。因此,我的车也有可能存在这种情况。

我车的ABS泵损坏恰恰在搭电和换电池之后报警灯全亮,那么,我只能认为搭电和换电池是故障的直接原因。

8月22日

人保的客服没有如约给我回复,而是立达汽车救援中心换电瓶的那位张先生联系我,说人保说我投诉了负极线的问题,说他的领导要扣他的钱。说把电瓶钱和负极线的钱退给我行么?

我说必然不行啊,因为现在的问题不仅仅是负极线了,而是ABS泵也因此出现故障,他们必须要负责相关的维修费用。

我让他和他们领导去商量怎么给我解决,然后把电话挂断了。

8月23日

一个自称立达汽车救援中心负责人的王先生电话我,要求见面谈谈,说看看我车的问题怎么解决。

于是和他约在24日下午在我修车的4S店见面。

8月24日

下午,我在4S店看到了立达汽车救援的王先生,我说怎么不让你们老板来。

他说,他们没有老板,就是几个人出来打工,搭伙接的活。

什么?您这话的意思是,这个立达汽车救援中心不是一家正规的公司?好,我在心里默默记下了这个信息。

那就先来谈车的问题。当着他的面,叫来4S店的维修师傅,连上电脑检查ABS泵的问题。

结果显示,ABS泵已无法与电脑连接对话,也就是说,ABS泵已严重到连显示故障的错误代码都已无法读出。

这位王先生不承认是因为他们搭电的错误操作引起的ABS泵的故障,非要4S店给他们出个证明材料,证明是因为他们搭电引起的故障。

4S店告知,从以往维修情况来看,的确存在因搭错电导致ABS泵出故障的事情,但他们没有义务出具这样的证明材料。

于是,这位王先生就咬定不一定是他们搭电引起的,说只有检测报告能证明是他们弄坏的,他们才承担责任。

和他扯皮也没用,当即我就拨打保监会的12378消费者投诉热线,把情况做了说明。

这位王先生本来说自己要回去的,这会不知从哪里又跑过来,问4S店的人,我这车能走保险不。我说,我这车根本不是因为保险事故引起的,走不着保险啊!

过了一会,再度消失的王先生又电话我,说要不要再商量一下怎么解决,让我把车开到他们的维修厂,看能给我修了不。

我说,搭个电都能把我的车搞出这么大故障,要让你们修,还不得直接把我的车弄报废了?既然我已投诉了,那就等反馈结果呗。

8月25日

下午,来自上海的那个自称是人保客服座席的电话出现了,说是接到保监局转来的投诉件。然后,对方就一直和我就搭电只是“可能”而非“一定”是导致故障原因,和我掰扯,又巴拉巴拉说一堆技术问题。

用技术流绕晕客户,这种手法通常会比较有效,我不懂技术细节可我了解保险啊!再说了,和我玩逻辑,你确信和一个搞文字工作的专业记者扯逻辑能胜出么? 

然后我要开会,就把电话给挂断了。这位童鞋真是执著啊,居然又连打五次电话。

过了一会,1095518的电话打进来,这是人保北分的客服电话,打电话的是个女声。这次不和我扯技术流了,改在我的车龄上做文章了。

这位妹子说,我的车购买的时间很久了,说车这么旧了,也许之前就有故障了,不一定是搭电引起的。

这话我倒要和这位妹子论一论了:我的车虽然买得久,但开得并不多,保养也都按要求来做,时间久不等于就是破车啊。

再说了,我车这么久都没有出现问题,早不出问题,晚不出问题,怎么就偏偏在你们刚搭完电后出问题了呢?这不正说明故障的直接原因是因为搭电引起的么?你作为客服人员居然拿这种理由搪塞我,这样专业么?

既然人保一直是推诿的态度,那就没怎么话好说的,继续打12378反映情况呗,反映两个问题:一是人保客服始终不作为,二是这个立达汽车救援中心是毫无资质的草台班子,一直在推诿扯皮。

经我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无法查到立达汽车救援公司的企业登记信息,这说明,这个公司根本就不具有企业法人资质。

而根据人保财险关于合作的汽车救援公司的招标公告上列的条件,首先就不满足第一条:必须是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而且,还有一条是要求投标公司应具有客户投诉处理机制。

而且,根据保监会的要求,汽车救援公司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吧!

8月26日

1095518又打来电话,依然强调无法确定就是因为搭电导致我车的ABS泵,说除非我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来证明,而且检测费用还需要我自己承担。

我说,你是以为我不了解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第3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的举证责任。”

这段话是什么意思呢?意思是:涉及消费者权益的服务,采用的是“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也就是说要由经营者“自证清白”,而不是由消费者“拿证据维权”。

换句话说,人保你得自己证明不是因为搭电导致我的车出现故障,而不是由我来证明是因为搭电导致车的故障。

而且,该客服还说,要确认我的车的故障,得去他们的专业维修厂或合作的4S店确认,因为他们更专业。

2012年保监会发布的《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指引》规定,保险公司应确保客户自由选择维修单位的权利,不得强制指定或变相强制指定车辆维修单位。

您要求我去贵司的维修厂检测,这不是强制指定维修单位么?

8月26日

既然整整一周了,人保始终拿不出一点诚意,那我只有在投诉的道路上继续前行。

下午,我第三次打12378投诉,申明我的三项诉求:退还我更换负极线的费用236元、退还报高的电瓶差价100元、承担ABS泵故障以及由此引发起的变速箱等故障的维修费用。

一个多小时之后,一个用手机拨来的电话,声称是人保财险北分客服的人(未报姓名职务工号,太不正规吧),说北京保监局已把我反映的问题向人保财险发了文,要求下周一(29日)9点前限时解决。问看我哪天有空,和我面谈一下。

我问,你们准备谈什么呢?您们的解决方案是什么呢?我也很忙,总不能见面又是一通扯皮吧?

此人说不上来了,说自己只是一个普通员工。然后说,因为保监局要求解决问题的时间紧,问我能不能下周一先给保监局回复说我们已达成和解,然后再找时间和我面谈。

呵!原来这才是你打电话的真实原因啊!合着是先让我撤诉,然后再不了了之?

此人还说,如果不回复保监局说我们已达成和解,下一步可能就只能走法律程序了,这不对我也很麻烦嘛!

都已经麻烦一周了,也不在乎麻不麻烦了。何况,凡事都搞私了,律师岂不要饿死?

那人说,那好吧,就挂了电话。

8月29日

一早,我第四次拨打12378,接线人员说我的投诉情况已转至北京保监局处理,建议我与那边对接。

于是,我拨打了北京保监局消保部门的投诉电话,把情况又叙述了一遍。保监局记录后,说会尽快与人保财险联系,今天会让人保联系我,反馈处理情况。同时表示,因为我的投诉涉及合同纠纷,建议我同时联系保险行业协会,那边负责涉及合同纠纷的消费者投诉。两边同时进行,利于尽快把问题的解决。

于是,我又拨打了保协的投诉电话,把情况又详细说明了一遍。保协也记录在案,说会督促解决。

下午,一个自称一路平安救援中心的人打来电话,说是人保财险的合作救援公司,立达汽车救援中心是他们公司下面分包的小分队。

这是看我一直揪着人保财险与毫无资质的救援公司合作这一点,就找来一家有企业法人身份的来担责了?

我说当初我打的是人保财险客服,人保财险客服派来的立达救援中心。给我搭电的是没有资质的立达,我投诉的是人保。就算你是人保的合作关系,但我和你应该没有任何关系吧?

这人说,已联系了我修车的那家4S店,说对方表示现在不能确定是不是ABS泵有问题。说如果换上了新泵后,发现不是泵的问题,那么押金谁出?

这人还说,因为我修车的4S店不能确定是ABS泵是否有问题,让我把车拖到十里河(由他们负责拖车)的另一家4S店检测。

这就奇怪了,我今天一直和4S店负责我车的工作人员聊,没听人家说他们接到电话的事啊。

于是,我让这人把他打的电话给我,我得核实一下情况是否属实。结果,这人说得找一下电话,一会再联系我,把电话挂了。

过了一会,这人又打来电话,说联系的是4S店一个张姓人士,说已同意换泵和修车。

我难道不是车主么?为啥修车的事不先征求我的意见,你们双方就这么决定了呢?

我接着向4S店求证此事,对方说刚才有一个一路平安的人和这边的张姓经理联系,说是希望我的车拿到别的4S店检查,该经理说必须经车主的同意才行,如果他们要到本店确认泵的问题,他们可以提供协助。

4S店的人说,对方并没提修车和预订ABS泵的事。

这又是哪一出呢?

又过了一会,一路平安的这个人又打来电话,说这一次已确定了,最晚明天去4S店交ABS泵预订的押金,并承担相关的维修费用。

此人还表示,如果换了新泵后,继续检测出其他与ABS泵故障相关的问题,则由4S店出具相关的检测报告,届时也由其承担维修费用。

那我就要问一下了,我和一路平安并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现在您出头承担责任,作为合同主体的人保财险始终没有露面,这是人保的意思还是您的意思?

此人说,这是人保财险传达给他们的意思。因为他们是人保财险的汽车救援合作方,我车的问题因救援服务而起,因此就由救援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人承诺,最晚明天上午,就会和4S店接洽交ABS泵押金的事宜。

上午我向北京保监局投诉时,对方表示,会让人保财险在今天下班前联系我,反馈给我处理意见。直至下班前,人保财险客服并没有联系我。

这架子真够大的啊!

830

上午,昨天那个一路平安汽车救援公司的人电话我,又回到扯皮的原点:要让4S店出具检测报告,证明除了ABS泵之外的其他故障也是由搭电引起的,否则他们不承担维修费用。

4S店说了,他们没有义务出具这样的报告,而且北京也没有能出具这种报告的地方吧?

说了半天,这还是绕着弯子要消费者“拿证据维权”啊!这不符合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啊!

正常情况下,ABS泵和变速箱损坏本来就是小概率事件,我车的ABS泵和变速箱出现故障报警,恰恰在搭了电之后才出现,只能说明是由搭电引起的。

这种因果关系,不是很清楚么?

我的要求很简单,既然搭电后出现各种故障灯报警的现象,那么就要把我的车恢复到搭电前故障灯正常的状态,不管你是修一个器件还是修几个器件。

一路平安的此人昨天承诺,最晚今天一早就来交ABS泵预订的押金,直至中午也没见人出现。

再次拨打北京保监局投诉电话,对方说会督办人保财险联系我。

直到目前,人保客服一直没有回复我,表明态度和处理意见。

回想起来,这一周以来,人保客服要么以各种理由推诿扯皮,要么就该出现的时候不出现。

其实,如果只是为了修车,我本不必费此周折。作为一个记者,人保上上下下我也认识一大堆人,找个人帮忙给修个车,也不是什么难事。

我就是想看看,如果是作为一名普通保险消费者,在一没有人脉背景、二没有专业知识的情况下,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这事发生了一周时间了,这一周时间里,我为此事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情绪也时时受到愤怒的影响,深深体会到普通消费者维权的不易。

人保一直声称要做“让人民满意的保险公司”,请问,你们做到了吗?

我倒要来问上三问:

一、你们使用毫无资质的汽车救援中心为客户提供汽车救援服务,这不符合保监会的相关规定吧?也不符合你们自己对合作的汽车救援公司提出的招标要求吧?

你们现在搬出一路平安,就算它有资质,也不代表立达也相应地有了资质。我打人保客服后,你们派来的是立达汽车救援中心这种毫无资质、专业技术水平难有保障的草台班子,并对客户造成损失,你们是不是对汽车救援公司的选择和管理存在失察呢?这是对客户负责的态度么?

二、客户拨打你们的投诉电话,对于客户的投诉,没有及时反馈,也没有一个诚恳的态度,更无法体现专业的素养,这是一家财险业巨头应有的客服水平和态度么?

三、对于投诉件的处理,居然诱导客户撤诉,并且最终由第三方汽车救援公司与客户接洽处理,自己不出面,这是一家国字头上市公司应有的勇于担当、为客户负责的态度么?

贵司一直在讲“以客户为中心,始终把人民的需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请问你们倒底是怎么“以客户为中心”的?

以客户为中心,不是喊喊口号,一年搞一次 “客户节”和“服务年”,就叫为客户服务了。

“让人民满意”,还得是人民说了算。对于消费者来说,满不满意,随时用脚投票。

当然,贵司这么大公司,可能也不在乎是否失去一两个象我这样爱较真的客户。

再见,PI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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