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持新规难降新三板IPO集邮热短期基金将面临挑战

减持新规难降新三板IPO集邮热短期基金将面临挑战
2017年06月12日 15:39 新三板资本圈

看点01

嘉宾简介

北京金长川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裁 刘平安

中国新三板研究中心首席经济学家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硕士生导师

研究方向:证券市场

看点02

新闻背景

 近期资本市场关注的焦点当属证监会为投资者送上的减持新规大礼了。5月27日,证监会发布的减持新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约束范围从“大股东”扩展为“股东”,完善减持信息披露制度。增加了董监高的减持预披露要求,

补充了对IPO、定增股份减持的规定。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不仅对A股市场产生了巨大影响,而且也波及到了新三板,在新三板拟IPO企业数量井喷的大环境下,减持新规的出台必将给新三板市场的投资策略带来深远影响。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新三板已进行上市辅导备案的企业超过460家。其中,处于IPO已受理状态首发申报新三板企业20家,已获得证监会反馈企业73家,预先披露更新企业2家,已上通过发审会企业2家,以上共计97家。目前投资pre-IPO项目成了新三板市场中最热门的投资方向,无论是个人投资者还是投资机构均对这类标的青睐有加。 

但突如其来的减持新规,给火热的IPO集邮浪潮带来了少许凉意。主流观点包括两方面,一方面,减持新规不可避免地延迟了Pre-IPO投资者的退出时间,抬高了投资者的风险和成本。如果新三板公司在A股成功上市,则参与新三板Pre-IPO项目投资的投资者持有的特定股份(包括IPO前入股、通过定增入股)的股东退出时间可能需要延长,并因此面临市场环境变迁、估值水平起落的考验。

另一方面,当前新三板拟IPO投资标的存在局部过热的现象,部分公司的定增PE已经超过30倍,甚至出现了一二级市场价格严重倒挂的现象,值得投资人警惕。整体来讲,此次减持新规的出台将降低投资者对Pre-IPO项目的关注度,引导投资资金进行长期价值投资。

那么除此之外,减持新规还会对新三板市场造成哪些影响?就相关问题,第一路演记者采访到了北京金长川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平安博士,请刘先生给我们带来他的观点。

看点03

采访问答

1、证监会近期发布的A股上市公司减持新规对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定增参与者、以及Pre-IPO投资者等不同身份参与者的减持套现作出了具体规定。您认为对资本市场有什么直接的影响?

刘平安:从个人的理解来看,减持新规对整个资本市场的发展影响是深远的,也是正面和积极的。目前国内一级市场的投资者主要是以PE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为主,发行的股权投资基金产品在募集的时候设计的封闭期和存续期都是比较短的,对于企业获取长期资本支持形成了比较负面的影响。新规出来以后直接对机构投资者的质量形成了把控,对资本市场的长远发展产生了深远、正面的影响,是一个很好的事情。

2、目前新三板市场对于Pre-IPO项目普遍比较追捧,您认为减持新规会影响投资者对Pre-IPO的偏好吗?

刘平安:不会。不管是A股还是新三板市场,对于优质的股权投资项目而言,只有选择合格的长期投资者才能获得长期稳定的资本支持。短期投资者对股权在二级市场的价格会形成震荡,对企业的日常经营也会造成不利影响。减持新规直接打击了那种退出预期是上市后1-2年之内的不合格的投资者。

3、新规实施后,投资项目平均的退出周期会变得更长,对估值的影响?

刘平安:短期来讲,肯定会对投资项目的估值有一点负面影响,长期来看对估值的影响不会是负面的。同时,减持新规导致未来机构投资者更倾向于扩大基金产品的规模、延长封闭期来应对,因此对机构投资者的要求更高了,最终导致企业在市场上融资的难度加大,上市公司定增的难度也会加大。

4、减持新规对机构募资有什么影响?

刘平安:一个是从募集资金的角度来讲,对基金管理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扼杀了短期投资者的空间。机构投资者也会出现分化,对于着眼于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基金期限比较长的投资机构,是一次发展的机会。

5. 对于机构投资者选择投资项目的影响?

刘平安:从本身流动性的要求来看,机构投资者肯定会选择退出比较快的上市公司或者新三板挂牌公司。减持新规会驱使机构投资者在高成长的行业内挖掘高质量的投资项目来平衡退出周期延长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减持新规将不止影响机构投资者,会使标的企业更加注重自身业绩的中长期成长性、可持续性,扼杀行业前景一般、成长性一般且没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的融资空间。这也会促进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不断优化。

6、Pre-IPO项目的获利可能主要依靠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之间的流动性溢价。未来减持新规是否会导致Pre-IPO项目的投资逻辑从流动性溢价转向成长性和价值投资呢?

刘平安:这是肯定的,促使投资者转向价值投资的理念。从制定政策的思路来看,监管部门希望引导市场朝着健康成熟的方向发展,促使投资者改变投资理念和基本策略,优化投资者的结构。

7、减持新规对于拟IPO企业会有什么影响?

刘平安:导致企业对机构投资者的选择范围缩小、融资难度加大。

8、对比国际市场,减持新规的出台是否意味着A股将更加成熟?

刘平安:应该结合资本市场化改革的大方向来看这个问题。A股市场的换手率和国外比起来是比较高的,这就说明A股市场短期投机性的资金和投机者占据市场主流,价值投资理念没有得到普遍的认可,但是减持新规不能完全解决A股不成熟的问题,重点还要看后续配套政策的出台和落实。

9、新三板大宗交易制度改革的看法?

刘平安:市场传闻是今年会推出。大宗交易是场外市场交易制度改革必要的、重要的组成部分。由于新三板投资者以机构投资者为主,机构投资者部分特殊的交易方式是二级市场不能实现的,比如业绩对赌和补偿、挂牌公司大股东减持、新三板投资者之间的股权转让。大宗交易制度的缺失导致新三板市场流动性严重不足。

10、减持新政推出后,您对Pre-IPO标的未来的股价表现怎么看?

刘平安:流动性不足的问题尚未解决,给新三板的机构投资者带来了较大的风险,IPO项目除了确定的退出通道之外,目前对比创业板,也还是有明显的流动性溢价,所以很多机构投资者的策略是倾向于投资Pre-IPO标的,对于新三板市场来说,现在已经出现了两极分化的现象。

《减持规定》主要修改的七大重点

 一、约束范围从“大股东”扩展为“股东”,补充了对IPO、定增股份减持的规定,且未限制必须要持股5%以上。在规范大股东(即控股股东或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行为的基础上,将其他股东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以下统称特定股份)的行为纳入监管。

二、完善非公开发行股份解禁后的减持规范。持有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在锁定期届满后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限制。如根据交易所实施细则,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在解禁后12个月内不得超过其持股量的50%。

三、完善大宗交易“过桥减持”监管安排。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出让方与受让方,都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数量、持有时间等规定。核心是在连续90日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完善减持信息披露制度。增加了董监⾼高的减持预披露要求,从事前、事中、事后全⾯面细化完善⼤大股东和董监高的披露规则。

五、完善协议转让规则。明确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类似协议转让的行为应遵守《减持规定》。适用范围内的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出让方与受让方应在一定期限内继续遵守减持比例限制。

六、规定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合并计算。

七、加大了惩罚力度。明确股东减持应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有违反的将依法查处;为维护交易秩序、防范市场风险,证券交易所对异常交易行为可以依法采取限制交易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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