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入市险资应聚焦资金来源

监管入市险资应聚焦资金来源
2016年12月14日 09:41 杨国英观察

文/杨国英 (微信公众号:杨国英观察)

险资监管风暴持续升级。继近日保监会检查组进驻前海人寿和恒大人寿后,12月13日,保监会召开专题会议,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会上指出,要全面落实“保险业姓保、保监会姓监”要求,正确把握保险业的定位和发展方向,筑牢从严监管和防范风险的防线。此外,有消息称,近日保监会或将正式出台新规,加强对保险机构与一致行动人投资股票的监管。

险资自去年以来汹涌入市,一系列恶意收购在激发市场矛盾、引发舆论争议的同时,也的确暴露了目前险资监管领域存在的问题。不过,一个可能存在、需要澄清的误解是,当下的监管升级并非否定险资入市的合理性,事实上,从保险公司的收入结构来看,投资收益与承保利润都是保险公司重要的利润来源,2014年,险资权益类投资的上限提高到30%,也意在拓宽险资的投资渠道。

同时应该特别明确的是,当下的险资监管升级,不应该伤及合理的价值投资,为此,监管应该聚焦入市险资的资金来源,以制度手段、从源头上约束险资不合理的入市行为。必须看到,一方面,险资举牌等类似行为本身是一种市场行为,监管者对此应该保持价值中立,不宜进行针对特定对象的道德评判和过度监管;另一方面,以宝能系举牌万科代表的险资举牌行为,虽然略显激进,但基本是合乎规定和市场伦理的,其风险主要集中在资金杠杆的过度运用。对此,主要应以制度化的形式规范险资使用、弥补以往的监管漏洞。

就资金来源的监管而言,首先应该针对“万能险”这一特定险种的使用确立规范。从险资入市的实际情况来看,万能险是保险资金入市最为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与其他险种相比,万能险作为寿险的一种,具有很强的理财属性,由于收益较高,对保民具有很大的吸引力,而寿险公司对万能险也有较强的依赖。例如,前海人寿2015年实现业务收入173亿元,其中万能险产品的保费收入就高达170亿元。在兑现保民收益的压力下,万能险收入的相当一部分可能直接进入投资账户,进而使万能险成为类似信托公司和银行提供的理财产品。这样的万能险弱化了保险的本质,同时很容易异化为保险公司吸收资金、进行股权投资的工具。对此,保险监管机构应该严格定义万能险产品、限制其资金使用,确保万能险发挥其保险功能。

其次,应该区分自有资金和保费等其他资金,通过资金的分类监管限制非自有资金举牌上市公司,实现风险隔离———保监会近日即将出台的新规,或将明确提出类似的限制。在宝能系对万科的举牌事件中,高杠杆带来的高风险是主要的争议点,事实上,前海人寿的举牌资金部分来自通过“万能险”融来的资金,相当一部分为短期债务。如果只是对上市公司进行单纯的财务投资,可以放宽资金使用范围,允许使用非自有资金,而如果涉及到举牌、恶意收购,就有必要限制非自有资金的使用比例,或者禁止使用非自有资金。而从保险业的定位和商业伦理上讲,保险资金应该坚持财务投资为主,不宜进行过多的收购,特别是跨行业的收购,因为对这些公司的管理,很可能会超出保险公司的能力范畴。事实上,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保险资金实现控股的股权投资应该限定为保险或非保险类金融企业,以及“与保险业务相关的企业”,而目前来看,这一规定并没有得到严格的执行。

总的来说,在当下加强险资监管,强调“保险姓保”是有必要的。我国保险业目前处于成长期,既需要宽松的发展环境,更需要坚持其服务社会保障需求的基本定位,事实上,在成熟的保险市场,投资型产品是在满足了社会保障的基础性需求后作为升级换代产品出现的,而我国保险业的这一基础还比较薄弱,从这个角度看,规范险资在资本市场上的运用,最终的目的是让保险资金更多地服务于保险市场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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