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经济学奖:“契约”不只是合同

诺贝尔经济学奖:“契约”不只是合同
2016年10月12日 10:14 杨国英观察

文/杨国英 (微信公众号:杨国英观察)

诺贝尔奖“开奖周”接近尾声,10月10日,继诺贝尔物理学奖、和平奖等几大奖项揭晓后,2016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也正式揭晓——奥利弗·哈特、本特·霍姆斯特罗姆荣获本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理由是表彰两位经济学家对契约理论的贡献。

诺贝尔经济学奖像诺奖的其它奖项一样,不公布候选人,这使得每年奖项的揭晓充满悬念,然而万变不离其宗的是,其始终没有脱离对现实经济世界的关注。今年经济学奖的两位获奖者,国内媒体对于奥利弗·哈特较为熟悉,而本特·霍姆斯特罗姆则似乎籍籍无名,其名字仅仅见诸于与产权相关的一些论文的作者署名,不过,他们为之做出贡献的契约理论,在当下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应用价值,特别是对中国等发展中国家。

从现实应用性来看,诺贝尔经济学奖选择契约理论并不突兀。如果说文学是江湖的学问,那么经济学则是庙堂的学问。从近十年来的诺贝尔经济学奖颁发情况来看,获奖者们的贡献涵盖了通货膨胀、失业问题、贸易理论等领域,这些研究均非常切近现实经济问题的需要。契约理论也是如此——契约作为一种古老的事物,在现代商业活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更为重要的角色,且越来越趋向严谨,是现代社会正常运作的一根支柱。

很多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都在自身研究的领域有开创之功,今年的两位获奖者在契约、产权理论方面居功至伟,其中,哈特是“不完全合约”概念的提出者,这一概念的提出,使对契约严谨性的研究极其实践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高度,霍姆斯特罗姆的主要贡献则在于契约理论等在现代公司治理中的应用。需要指出的是,契约理论对中国等信用文化和制度不够健全的发中国家尤其重要,从微观层面讲,商业活动、企业治理领域对此的需求尤其紧迫——中资开展大量的跨国并购交易,A股市场股权之争迭起,自去年以来,这两类现象在我国同时存在,这两个领域均涉及契约理论的应用。未来,资本市场是信用市场,中国资本市场蓬勃发展但存在很多不尽人意之处,突出反映了契约精神的缺失。

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信用文化普遍不成熟,而西方社会在这一领域的实践领先于后发国家,由于经典的商业案例比比皆是,故而理论的成熟度也更高。而且,西方契约理论是超出经济领域的,如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将契约理论引入了社会政治领域。这说明,在西方社会,契约已经不仅仅是一种商业合同,而是无处不在的精神。因此,发展中国家学习西方的经济学理论,不仅是学习理论本身,还应是学习理论的传承和背后的文化精神。

经济学是阳春白雪,通过颁发奖项,可以提高重要的经济学理论的普及度,促进现实问题的解决,学术的专业度之外,这可能是诺贝尔奖选择获奖者的重要考量。而就契约理论而言,其对于后发国家发展现代商业文明和社会体制的现实意义更为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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