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解读!这是房地产税立法最靠谱的进展消息

重磅解读!这是房地产税立法最靠谱的进展消息
2017年02月28日 14:43 一条财经

【“一条财经”(微信ID:ytcj123)提要】

撰文:呆子刀

►陈政高、陆克华,刘剑文三人透露的信息互相印证,就更加清楚了,可以做出三个判断。第一、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方向不变。第二、房地产税在法律层面加快进度。第三、具体什么时候开始实施依然不确定。

►全国“两会”上有可能连续第三年将房地产税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并从第三类项目“预备项目”调为第二类项目“初次审议的法律案”,当然这就是大新闻了。

【正文】

《中国经济周刊》2月28日报道称,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房地产税法草案已经完成,最快有可能2017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但是,即便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也并不意味着就能落地和实施。从立法程序上,房地产税法在2017年出台是很困难的事情,也可以说是不可能的事。这是房地产税立法最靠谱的进展消息。

此前5天,也就是2月23日上午,住建部副部长陆克华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房地产税这个问题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的改革任务,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有关部门正在按照中央要求开展工作”。

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在国新办发布会上为大家重温一下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我感到,建立房地产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意义重大。第一,有利于解决房地产现存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解决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第二,有利于抑制房地产泡沫,防止出现大起大落,实现房地产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第三,有利于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的实现。”

更为重要的是,陈政高说,“现在具备了建立这样一个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的条件”。比如经济工作会议不仅确定了房子的定位,同时提出了建立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的目标、标准、途径。这就为我们制定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改革开放以来,房地产市场方面形成了一些法律法规和体制机制,同时也积累了实践经验,这些为制定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提供了条件。

陈政高、陆克华,刘剑文三人透露的信息互相印证,就更加清楚了,可以做出三个判断:

第一、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方向不变。房地产税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的改革任务之一,也是房地产业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重要内容,有关部门正在按照中央要求开展工作。

第二、房地产税在法律层面加快进度,也就陆克华说的“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陈政高说的“现在具备了建立这样一个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的条件”, 刘剑文讲得更加明确,目前房地产税法草案已经完成,最快有可能2017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第三、具体什么时候开始实施依然不确定。也就陆克华说的“适时”推进改革,作为政府官员,表述比较谨慎,而刘剑文则预测,“按照中央的部署,应该是在2020年前实施。还有4年时间。”这是一个比较大胆的预测。

总之,充满了很多不确定性因素,房地产税的征收涉及重大调整,可谓房地产市场的超级炸弹,不可不慎重。2月21日,中国经济网报道称,针对房地产税今年出台的可能性,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专访时表示,房地产税法正在制定工作之中,关键是要选准出台的窗口。因为房地产税对楼市价格有重大影响,牵涉到千千万万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出台前一定会依照法律程序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无论怎样出台,绝不会“突然袭击”。

关于房地产税多次成为媒体关注焦点,今年第一波热潮是1月11日新华社公布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提到 “支持各地区在房地产税等方面探索创新”。很多媒体解读为房地产税很快就要出来,但呆子刀认为,恰恰相反,这意味着全国统一征求房地产税的改革不会很快出台,在全国统一的房地产税立法不会很快出台的背景下,支持各地探索创新,是比较现实的。但是各地试点有可能会速度加快,尤其房价走势比较奇特的城市。

而下一波可能是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也许相关提案议案涉及,也会是代表委员口中的热词。呆子刀认为,“两会”上有可能连续第三年将房地产税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而且在“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具备了建立房地产业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的条件”“房地产税法草案已经完成”三个背景下,房地产税法有可能会从第三类项目“预备项目”调为第二类项目“初次审议的法律案”,当然这就是大新闻了。

两会召开在即,有必要介绍一些常识。每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都会公布一个五年的立法规划,分为三类项目:

第一类项目: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

第二类项目: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

第三类项目: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

除了五年立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还有一个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也分为三类:

(一)继续审议的法律案

(二)初次审议的法律案

(三)预备项目

房地产税法已经连续第二年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第三类项目,也就是“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连续第二年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第三类”也就是“预备项目”。

按照刘剑文的预测,“按照中央的部署,应该是在2020年前实施,还有4年时间”,那么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也需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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