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城连夜限售加码,“休克疗法”的内在逻辑是什么?

多城连夜限售加码,“休克疗法”的内在逻辑是什么?
2017年09月23日 18:50 攸克地产

周五的夜晚和深夜,以前抢风头的是央妈,现在,抢风头的变成了房地产。

9月22日晚上,重庆、南昌、西安、南宁、长沙相继传来加码地方楼市调控的消息。其中,重庆、南昌、长沙、南宁四城市的加码涉及限售;西安要求商品住房调价须向物价部门备案。

几个月前,厦门、杭州等城市,也出台了不同程度的“限售”政策。这一波集体行动,是加强版。

值得注意的是,石家庄传说也准备了限售版本的新政策,最高限售年限达8年,但不知何故9月22日晚没有发出。

攸克君向有关部门的朋友稍微打听了一下,这些城市出台政策之前,中央有关部门都是知晓的,并且,对于这些城市的做法,基本是认可的。

我们的建议是,要结合“四个意识”来理解“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对房地产市场的总体定位,这样,目前和未来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和手段,才会豁然开朗。

“限售”这件事,不是黑天鹅,而是灰犀牛,早晚都会发生。重要的是,“休克疗法”背后的公共政策逻辑何在?

需要提醒的是,限售的实际期限,一般要是长于文件上规定的期限。目前几个城市的限售,多以获得不动产权证为起始点计算(个别城市以网签为起点),但从购买期房,到获得房产证,还有短则一年,长则2年甚至更长的周期,因此,在限售的时限前面,加上1年或者2年,才是这个城市真正的限售期限。

限售的力度,不仅要看限售的年限,更要看是针对新购房屋还是向所有存量住房。如果是对增量限售,那么,可以判定为抑制性政策;如果针对存量限售,则可以断定是惩罚性政策。所谓“惩罚”,指向的当然是投资性购房行为。

住房的公共资源属性,在政府眼中,现阶段已经超出了其经济和市场属性。即只有在监管层视住房为公共资源属性强于市场和商品属性之时,才会通过监管手段,使占有更多公共资源的家庭,支付更多成本。

对存量住房的惩罚性限售,就是据此逻辑。一旦对于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在内)的属性定位,被监管层更多地视为公共产品的话,那么,未来的政策取向必然是限制个人、家庭和各种市场主体,过多占有住房。这样一来,围绕这个属性定位,整个房地产调控的手段、政策甚至制度,都会有更深远的设计与实施。

由此出发,我们相信,在决策层面鼓励下,各种住房制度的创新与尝试,可能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继续展开。这一点,也请结合“四个意识”做深刻理解。

随之而来,有三个问题,请诸位一起思考:

1、北京、上海这样的特大型城市,会不会跟进“限售”。

2、“限售”的平衡点在哪里。既要抑制投资炒作变现,又不会导致二手房市场流动性急剧下滑,必须找到平衡点。

3、监管层在限售之后,如何打击房屋的“黑市”交易,以及探讨“黑市交易”对房价的影响。

攸克君仍然坚信,政府部门是在用空间换时间。即以限售等手段求得市场平稳,从而为尝试、演练新的住房制度赢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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