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分红纳入《证券法》!“铁公鸡”从此无处遁形

现金分红纳入《证券法》!“铁公鸡”从此无处遁形
2017年04月13日 11:14 环球老虎财经

证监会主席刘士余近日就上市公司问题发表了精彩演讲,“铁公鸡”、“吃香太难看”、“秋天算账”等用词很接地气,为广大中小股民深情背书。

紧接着就有消息传出,现金分红将纳入《证券法》,那些从来都不分红的上市公司顿时颤抖了,继续“一毛不拔”等同于顶风作案。

“铁公鸡”不能放任,会有硬措施

4月8日,刘士余出席“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针对A股市场乱象,他针砭时弊,妙语连珠,以下是有关分红的讲话集锦:

有人说,买股票是看未来,只要公司具有成长性,即使不分红,股价也会增长,股东就有回报。从局部看这是成立的,但要注意这里的回报不是上市公司给的,而是溢价转让得来的收益。从整体看,如果上市公司不给股东现金分红,对这家公司的股票买卖基本上就会变成一个击鼓传花的投机游戏。还要看到,公司成长是有不确定性的,有的上市公司在日子好过的时候不分红,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等到项目建成、景气回调,又大幅亏损,还是分不了红。

上市公司可以基于长远发展并经股东大会决策后暂不分红,但不应长期无正当理由不分红。从国际经验看,连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往往是上市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稳定的信号;反过来讲,公司长期无正当理由不分红,也可能是财务数据造假、内部人控制的信号。我们有大力度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值得点赞;也有一些有能力分红却长年一毛不拔的“铁公鸡”。证监会已经在高度关注这个问题,不能放任不管,会有相应的硬措施。

我曾经把上市公司比作项链上的珍珠,珍珠是美好的象征。应当说,我们的上市公司大多数是好的。遗憾的是,鱼目混珠的也有之,有的成了市场乱象的制造者。有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有的用高送转来助长股价投机,一些“忽悠式”、“跟风式”重组已成市场顽疾。还有的上市公司根本没有市场竞争力和主营业务,但其大股东和董监高拉抬股价高位套现,超比例减持甚至清仓式减持,市场人士讲叫“吃相”很难看,被套的广大中小投资者有苦难言。

如果现金分红纳入《证券法》...

刘士余话音刚落,4月12日就有媒体曝出《证券法》修订草案最新进展,关键在于修订案增加了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度,同时要细化高管减持条款。

据财新报道,全国人大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三次委员长会议明确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时间和议程,据了解,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将于4月24日至27日举行,会上将审议投资者关注的《证券法》修订草案。这意味着,《证券法》“二读”时间表确定。

此次《证券法》修订增加了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度,在尊重公司自治的前提下,要求上市公司在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的具体安排和决策程序。修订草案有望纳入规范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减持的细化条款。

《证券法》的本次修正一波三折,2014年列入立法工作,2015年4月完成“一读”审议,然而2015年6月股灾降临,修订安排延后,2016年3月《证券法》再次被列入修订草案,不料再次遇阻。直到2017年4月,“二读”才有了着落。

知情人士称,与“一读”相比,《证券法》可能会出现大面积修订,除了保留注册制改革相关内容外,还会修订多项内容以完善监管手段,保护投资者权益,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毕竟《证券法》是资本市场的基本大法,一字一句都关系到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左右着资本市场的未来发展方向。

如果一切顺利,全新的《证券法》将在年内出台,刘士余所说的“秋天算账”或许并非戏言。一旦有法可依,“铁公鸡”恐无处遁形。

不分红,买卖股票无异于投机

“不分红,股票买卖岂不成了投机游戏?”股民已经习惯了当“韭菜”,刘士余却一语道破股市的真谛,他所说的“铁公鸡”显然不是个例,甚至已经蔚然成风。

彭博数据显示,去年沪深两市有330家实现盈利的公司并未分红——大约占到上市公司总数的10%。另有数据显示,自上市以来(剔除2016年以来上市的公司),两市累计有39家公司从未进行现金分红,其中有33家更是上市超过10年,从未分红。

股利支付率,即每年向股东支付的利润占总利润的比例也很低,约为35%。虽然这与全球新兴市场大致相符,从理论上说,这些资金进行了再投资,用于公司的发展壮大,但与美国等发达市场相比则相形见绌。在美国,标普500指数成分股的股利支付率为54%。

由此可见,A股在现金分红方面同成熟的西方市场相去甚远,如果新的《证券法》落地,忽悠、炒作的现象将大大减少,价值投资有望回归。

巨额分红第一股——中国神华

“我们有大力度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值得点赞。”刘士余口中的这个上市公司想必就是中国神华,该公司2016年实现分红590亿元,打响了巨额分红第一枪。

3月18日,中国神华发布了2016年年报,实现营业收入1831.27亿元,实现利润总额388.96亿元,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7.1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4%、17.6%、40.7%,基本每股收益为1.142元。董事会建议派发2016年度末期股息现金0.46元/股(含税),共计90.49亿元(含税);派发特别股息现金2.51元/股(含税),共计499.23亿元(含税)。二者合计股息达到2.97元/股,累计派发590.72亿元。

净利润227亿元,分红590亿元,中国神华“真壕”。业内知情者表示,一方面因为神华是中国煤炭去产能过程中的赢家,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神华的母公司需要神华的分红来提升自己的业绩,同时也有前两年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累积的缘故。

“有分红能力”并分了红,不仅得到了广大股东的拍手叫好,还得到了证监会主席的点赞,中国神华赚到了。

证监会主席的怒批,加上《证券法》的严打,上市公司中的“铁公鸡”恐将绝迹,未来会有更多中国神华涌现,“炒股”这个词预计会越来越没有市场,投资者在选股之前将更加关注公司业绩,而不再是听消息、看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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