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想要冻结你的“沉睡卡”,这事合法么?

银行想要冻结你的“沉睡卡”,这事合法么?
2017年10月24日 21:00 咨询范

关键词

招商银行  沉睡卡  依法注销

共计2500字 | 预计阅读5分钟

今年以来,银行对沉睡卡的管理不断加码。

此前,招商银行公告称为了保护账户安全,将从今年7月15日开始,对不符合条件的长期未使用且余额为零的个人账户进行销户处理。而近日,浦发银行再次管理升级,自2017年11月份开始,对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含)发卡且今年前3个季度未发生任何交易的双零卡进行账户信息管理升级。双零卡是指存款余额和应计、未计利息数均为零的银行卡。此次浦发银行清理的双零卡正是瞄准了存量的沉睡卡。

沉睡卡管理升级

根据央行规定,个人在银行开立账户,每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如果已经有Ⅰ类户的,再开户时只能是Ⅱ、Ⅲ类账户。三种账户级别不同,主要区别在于功能和额度,居民可根据个人需要办理不同的账户。Ⅰ类账户属于全功能的银行结算账户,安全等级最高,可以存取现金、理财、转账、缴费、支付等,并且不限制额度。Ⅱ、Ⅲ类账户的额度较小,更适合日常开支和小额网络支付业务,个人开立Ⅱ类、Ⅲ类银行账户可以绑定本人I类银行账户或者信用卡账户进行身份验证。

而在此前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里,银行卡尤其是储蓄卡的办理并未受到限制,一人拥有多张同一家银行的银行卡并不少见。

今年6月份,招商银行公告称,为了保护账户安全,将从今年7月15日开始,对不符合条件的长期未使用且余额为零的个人账户进行销户处理。

此次,浦发银行的管理办法则更为严格,浦发银行称,自2017年11月份开始,对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含)发卡且今年前3个季度未发生任何交易的双零卡进行账户信息管理升级。不过,已开通理财产品购买、基金、第三方存管、外汇宝、代收代付、个人贷款还款等业务功能的银行卡不在本次升级范围内。

本次升级后,该行长期不用的双零卡将不能正常使用,同时账户信息将不会在包括网银、手机银行、电话银行、自助设备等渠道显示。如需重新使用该借记卡,需客户携带该借记卡及持卡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至网点柜面办理双零卡启用手续。

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年底,中国银行卡累计发放63.7亿张,中国人口总数接近14亿,平均下来每人持有的银行卡数量将近5张,而累计活卡量只有41.8亿张,“沉睡卡”21.9亿张,已经占到了1/3。也就是说,每个人持有的“沉睡卡”平均接近2张。

毋庸置疑,清退“沉睡卡”有其必然性。

对七类卡率先“亮剑”

事实上,根据央行去年对个人银行账户使用的全新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已经开立Ⅰ类户的,不再新开Ⅰ类户,只能开立Ⅱ、Ⅲ类户。

那么,何谓Ⅰ、Ⅱ、Ⅲ类户呢?其实Ⅰ类账户主要是指当前个人在银行柜面开立、现场核验身份的账户,具有全功能,而Ⅱ、Ⅲ类账户则是通过银行柜面或者互联网等电子渠道开立的银行账户,具有有限功能,且需要与Ⅰ类账户绑定使用。

那时规定的“一人一户”,主要是针对新增账户实施。根据规定,个人在2016年12月1日前已经开立的Ⅰ类户不受此次规定影响,仍然保持正常使用。

“虽说现有账户仍可正常使用,但‘沉睡卡’将影响用户增开新账户。一旦你名下已有‘Ⅰ类账户’银行卡,那么你将无法再新办。”一位不愿具名的银行人士指出。

与此同时,《通知》规定,对于半年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银行会对其暂停非柜面业务。同时,银行会对存款人账户进行摸排清理并要求作出说明,对于无法核实的,银行会引导存款人撤销或归并账户,保留一个Ⅰ类户。

如此看来,对于“沉睡卡”,央行也是有要求银行对其进行清理的。

为此,央行相关人士也提出建议,希望储户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将一些闲置不用或用得较少的账户销户,将一些主要用于网络支付或小额高频支付的账户降级为Ⅱ类或Ⅲ类户。这样既可以实现个人资金的集中管理,又可以通过Ⅱ、Ⅲ类户来防范网络支付风险,更好地保护自身的资金安全。

那么,此次招商银行将率先对哪些“沉睡卡”亮剑呢?

根据招行的公告,主要有七类卡或被销户。主要包括:卡片等级为“一卡通”普通卡,且持卡人未持有“一卡通”普通卡以上级别的、未销户的借记卡、存折、存单;“一卡通”普通卡账户余额为零,且不存在任何未结清利息,同时持卡人两年内(含两年)未使用该卡主动发起任何交易;未处于挂失、换卡、冻结、预警等状态,未关联Ⅱ类户或“一闪通”;未关联该行信用卡还款或个贷还款,也未签订代发协议或无有效保险保单;非该行住房公积金卡、企业年金卡、社保卡;不存在关户限制;未持有该行有效的或者未激活的信用卡,且在该行系统中不存在在途的信用卡申请。

与此同时,招行公告还称,如果持卡人不想“沉睡卡”被销户,还希望继续使用,建议持卡人在7月15日之前对卡片进行启用处理,包括通过银行柜面、手机银行、自助设备等渠道任意办理一笔存取现或转账交易,或者在任意商户发生一笔刷卡消费。也就是说,如果持卡人想持有多张银行卡,只要进行一笔交易即可。

“沉睡卡”需依法注销

其实多家银行在去年底央行发出此规定之后便表态将展开摸排工作,但进展如何目前还尚无定论。

而针对招商银行此次对“沉睡卡”的行动,刘英告指出,账户清理是一个整合资源降低成本的行为,这是对银行来说降成本的办法。但与此同时,银行清理前必须通过电话、邮箱等所有通信手段至少三次跟储户提前沟通,直至获得储户确认才能清理,这也是唤醒沉睡老客户的好办法。否则直接清理则属于侵权行为,容易引起投诉和反对。

的确,银行不能因为央行的相关规定,就不采取相关方式和措施去告知持卡人,而单方面地注销客户的银行卡。

如此看来,各银行只有细化和完善相关清退服务,保障持卡人的合法权益,工作才能有序推进,也方能得到客户认可,并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但如果单靠银行逐个客户沟通,工作量是非常大的,进展也会很缓慢。相关人士也指出。

上述银行人士还透露,虽然在央行下发通知后,银行就已经开展相关工作,但目前只是对那些新办的用户采取措施,就是名下已有“Ⅰ类账户”银行卡的用户,将无法再新办。对于以往拥有“沉睡卡”的用户,银行目前还不会贸然主动销卡。清退“沉睡卡”工程较大,不是短时间能够解决的。

为此,严跃进建议,一般来说,建议两年内如果资金持续为零或资金规模很小,建议此类银行卡可以采取自动销户的做法,但可以建立一个虚拟账户,这样是为了防范出现储户突然使用此类银行卡而造成纠纷的现象。另外适当对一个身份证号下的银行卡数量以及办卡频率等进行摸底,这样银行卡的使用才会更加规范。

与此同时,在清退的过程中需要持卡人的配合,对于部分市民迟迟不到银行办理注销手续的,要确保每个“沉睡卡”的主人收到依法注销的信息。

“其实有时候不是不想去办理注销手续,而是因为时间太久,早已经忘记,而且银行卡早已不见踪迹了。”就职于一家器械公司的销售人员郑丽玲说。

为此,相关人士建议,相关银行可以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发邮件、寄快件等依法送达信息,并限期注销,否则,逾期将依法注销,这样既依法保障了持卡人的合法权益,又依法履行了法律告知义务,不怕事后持卡人提出异议,也不用担心会吃官司。

而对消费者而言,刘英建议,对于账户里资金为零且长期不使用的账户应当清除,消费者应该定期清理自己的账户,对于已经不使用的账户应该及时注销,平常要保存好银行卡信息和密码,避免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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