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产权无条件续期,深圳3000余二手楼盘受益

70年产权无条件续期,深圳3000余二手楼盘受益
2017年03月15日 20:47 地产火线

一块悬在广大业主心中的大石头,终于在3月15日落了地。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回应“房屋产权 70 年到期后怎么办”时,是这么阐述的:

 “ 中国有句古话:有恒产者有恒心。网民们实际上也是群众,对 70 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问题普遍关心可以理解。国务院已经要求有关部门作了回应,就是可以续期,不需申请,没有前置条件,也不影响交易。当然,也可能有人说,你们只是说,有法律保障吗?我在这里强调,国务院已经责成相关部门就不动产保护相关法律抓紧研究提出议案。谢谢。”

也就是说,70年住宅用地使用权“撞限”后,“顶层设计”要来啦!

“火线哥”(DChuoxian)梳理了一下,深圳前后陆续涉及到这个问题的,约有3022个二手房,有37个楼盘的剩余楼龄低于20岁,最短的仅12年。

“撞限”是怎么产生的?

深圳在1987年之前共划拨了73平方公里的土地,根据1981年12月深圳颁布的《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允许给在特区投资的客商划拨土地。同时,规定了土地最长使用年限:

工业用地 30年;

商业用地 20年;

商品住宅用地 50年;

教育、科学技术、医疗卫生用地 50年;

旅游事业用地 30年;

种植业、畜牧业、养殖业用地 20年。

因此,国商大厦等上世纪80年代初期破土动工的一批商业楼宇,土地使用权就只有20年。

1996年深圳市政府依据市人大决定,发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的公告》。公告规定:凡与深圳市规划国土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用地,其土地使用最高年期按国家规定执行,即:

居住用地 70年;

工业用地 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 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 40年;

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 50年。

由于各个不同属性的用地,规定了相应的使用年限。随着时间推移,就会造成部分种类的物业“撞限”了。

“越限”要交多少钱?

很巧,同样是在去年的3月15日,福田区长城大厦6栋一套80.6平方米业主的一份关于补交地价延期的申请,获得批复。

该房产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从1985年5月28日起至2035年5月27日止。

该业主已于今年3月9日付清上述房地产延续土地使用年限的地价款44940元,经过规土委第一直属管理局批准,该房地产的土地使用年期延至70年,即从1985年5月28日起至2055年5月27日止,性质仍为市场商品房,其他要求按《房地产证》登记不变。业主可以据批复向市不动产权登记部门完善产权登记手续。

也就是说,这位业主花了4.5万元,把使用权延长了20年。

据“火线哥”(DChuoxian)所知,深圳还有部分写字楼、厂房业主补缴了延期费用。

那么,补缴的依据是什么?

2004年,深圳市颁发了《深圳到期房产续期若干规定》,《规定》指出,到期房地产,业主需继续使用该土地的,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按有偿使用土地的原则,延长土地使用年期,在剩余年期(国家规定的最长使用年期减去已使用年期)范围内约定年期的,补缴地价数额为公告基准地价的35%,并按约定年期一次性支付。

但是,一种情况下,是免缴的:

1995年9月18日前与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可以不用补交地价自动予以顺延。

3000余个二手盘受益

按照此次记者发布会的表述:

 可续期 不需申请 无前置条件

深圳将有3022个二手楼盘将因此受益。

这3000多个楼盘中,剩余楼龄最短的仅有12年,有37个楼盘的楼龄低于20岁,

剩余楼龄为45~54年的楼盘最多,占比最高,也就意味着这些楼盘大多为1990年后新建的楼盘,这些楼盘因为有相对长的建立时间,周边配套比较成熟,是市场交易的主流,成交也相对比较活跃。

(上表仅为3022个楼盘中,剩余楼龄最短的20个楼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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