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川科技成功IPO 意味着证监会给三类股东开闸?

长川科技成功IPO 意味着证监会给三类股东开闸?
2017年04月07日 17:27 新三板府

4月6日,长川科技(300604.SZ)发布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4,06万户,有效申购股数为141,7亿股,配号总数2.85亿个。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13%。

 作为一个存在“三类股东”问题的企业,长川科技此次成功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让新三板上有类似问题并有计划IPO的企业“蠢蠢欲动”。

 相关数据统计,除了长川科技,今年来另有三家包含“三类股东”的企业成功突围IPO,分别为海辰药业(300584.SZ)、常熟汽饰(603035.SH)及碳元科技(603133.SH),含“三类股东”的企业过审消息频传,向市场散发着一种审核放松,转板利好的信息,可真是这样么?

 四家企业过会≠三类股东突破进入

 要上市就得清理“三类股东”,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已成为市场上约定俗成的“潜规则”。所谓清理“三类股东”指的是在拟申报IPO的企业股东中存在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的,必须在申报前清理。

 值得一提的另外三家带着“三类股东”过会的企业,海辰药业的股东中间接包括4个资管计划,碳元科技及常熟汽饰的股东中均间接包括两个资管计划。

 但是,海辰药业的资管计划穿透追溯到自然人后,四个参与认购的计划分别只对应一位自然人,股权结构清晰;同时,存在资管计划的股东持股比例占比总数仅3.25%,资管计划间接持股比例更小。

 就最新上市的长川科技招股说明书看来,公司前十大股东中包括长川投资、国家产业基金、天堂硅谷合丰及士兰创投四家投资公司,其中天堂硅谷合丰的间接股东中存在契约型基金及信托计划的情形。天堂硅谷合丰目前持有长川科技362.5万股股份,持股比例达6.34%。

 在长川科技发布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中就证监会提出的“发行人历史上及目前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利益输送”一问进行了解答,称“硅谷天堂合丰的投资人共计16人,且用以出资的资金均来自其自由或自筹资金,不存在代持、委托代持或信托持股的情形”“另外16人除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赵云池为发行人直接股东、王洪斌担任发行人董事外,与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主要供应商、客户、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同时,长川科技在《意见书(三)》中还提到,上述16人均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中国籍公民,具备担任公司股东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退离休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的若干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关于“不准在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的解释》、《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等规定不适宜担任股东的情形。

 对于长川科技“三类股东”问题,新财富新三板排名第二的某研究员表示“核心在于认清楚股权资金的来源,之前海辰药业4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共计4人,这次硅谷天堂合丰有16个人,主要把出资来源穿透清楚。目前这还不足以作为说明新三板市场对三类股东已经突破进入的案例。”

 监管不松口 三类股东未来不明

 被“不约而同”禁止的“三类股东”确是可以成为新三板上合格的投资者,因此在挂牌企业中见到“三类股东”的身影实属正常。据府爷不完全统计,目前在申请转板的393家挂牌企业中,有近70家企业的前十大股东中存在“三类股东”,可想而知在间接持股的股东中这种情况肯定更多。

 海某券商保代曾指出,由于契约型私募基金没有法人资格,资管计划和信托计划的投资者适当性、合规性问题成谜,谢绝含有这类股东的企业IPO,监管层也许就是让挂牌企业知难而退,从而减少IPO排队数量。

 2月27日过会的新三板挂牌企业光莆电子(430568.OC)就曾是否存在“三类股东问题”遭到证监会询问,反馈意见要求中介机构核查其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一致行动关系等情形。光莆电子在《反馈意见(三)》中表示除达晨创恒、达晨创瑞、达晨创泰之间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不存在其他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一致行动或其他利益安排。

 而另一家同时收到反馈意见的凯伦建材(831517.OC)就没有这么幸运了,只收到证监会暂缓表决的的决定。目前,凯伦建材仍未就证监会发布的反馈意见作出回应。

 以上情况不难看出证监会对于“三类股东”的态度并不是很欢迎。值得注意的是,3月17日上交所企业上市服务公众号发布了《新三板挂牌企业IPO需要注意什么问题》一文中,对新三板拟IPO企业中含有三类股东该如何操作,进行了解答。

 文中称“三类股东”为拟上市公司股东的,IPO审核过程中,可能会因存续期到期而造成股权变动,影响股权稳定性,拟上市公司引入该类平台股东时,应在考虑股权清晰和稳定性的基础上审慎决策。

 有监管机构相关人士表示,此次上交所回应只是“帮助理解”,政策并无实质变化,最终决定权仍在证监会。也有观点认为,监管机构松口对敏感问题表态,也许透露着“放松监管”的信号。但就目前总体情况看来,仍不能断言监管机构已经对包含“三类股东”的企业放闸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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