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华:国企改革不能一刀切 找准定位区别对待

高明华:国企改革不能一刀切 找准定位区别对待
2017年06月09日 15:12 中新经纬

  作者 高明华(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6月4日,全球最大煤炭企业神华集团旗下上市公司中国神华、国内五大电力集团之一的国电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国电电力双双发布公告,称将于6月5日起停牌,控股股东拟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这一消息引燃了两者合并成立“中国神电”巨无霸的预期。而就在6月2日国资委召开的国企改革吹风会上,国资委副秘书长彭华岗表示,下一步,将沿三个路径加快深度调整重组步伐,稳妥推进煤电、重型装备制造、钢铁等领域中央企业重组。

  国企改革稳步推进,那么国企改革究竟改的是啥?要如何改?

  国企宜进行合理分类和定位

  国企进行分类改革,首先对不同行业有明确定位。对竞争性强的企业通过改革参与市场竞争,良好的解决经营不善造成的亏损问题、失业问题,有效促进创新,从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而对于公益性以及稀缺资源型国企,通过加强控制,有效的防止资源流失、生态破坏,同时实现人民福利的保障。

  通常来说,国有企业根据其经营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公益性国有企业、垄断性国有企业和竞争性国有企业。

  所谓公益性国有企业,是保障城市基本运行的行业,切实关系到人民的福利。这些行业通常不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垄断以较低的价格出售给公民,类似于城市公交车系统、地铁系统、医疗、教育等。这一类型的行业应该由国家垄断,而不是企业化管理。否则,关系到人民福利的行业放开竞争之后,在利益的驱使下为追求高利润,经营者往往会提高产品价格,从而使得人民的福利遭到损坏。

  对于垄断型国有企业,要进行“合理”的垄断。这一类型国有企业有两种,一种是自然垄断型国企,像管道燃气、自来水、铁路运输等基础建设等;另一种是稀缺资源垄断型国企,如石油、黄金等。对于稀缺资源类的国企,国家应当对其开发进行限制,否则一旦完全放开,受利益的驱使,将出现稀有资源过度开发,带来环境的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

  而竞争性质的国企,通常包括制造业、商业和服务业等,这类企业通常不需要承担公共职能,但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可以完全按照市场规律运行。一方面参与市场竞争,企业会不断创新,不断提升自身技术水平。另一方面,更多民营资本参与到市场资源配置中可以增加市场活力。这种形势下,政府可定期从企业中获得股息和红利,无需对持股多少进行干预。

  国企改革首要目标:人民利益最大化

  国企改革一直以来的目标都有两个,一个是谋求人民福利,另一个是要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而为人民谋福利,实现人民的利益最大化,是其最重要的目标。

  国企基于其性质的不同,承担的责任也有区别,通常而言,能够增强人民福利实现人民利益最大化的,一般与公益型或自然垄断型的国有企业相关,这类企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为主要目标,提供不以盈利为目的公共产品与服务从而保障的城市基本运行。他们提供的公益型或准公益型的产品与人民的生活最为紧密。

  而竞争性国有企业能够良好的实现国资保值增值。该类企业通常将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为主要目标,通过市场化的导向,从而追求利润的最大化。通过政府放开对这类企业的保护,引入社会资本,激活国企参与市场竞争活力,提高国企的业绩,从而也促进公平竞争。

  国企改革在高管选聘上可差异对待

  相应的,关于国企治理改革的建议,也应因企业性质的不同而不同。

  比如在高管选聘上,公益型国有企业和垄断型国企,可以试着引入公开招聘制度,高管的激励主要通过行政职务的晋升来实现,但是薪酬的标准可以参考公务员标准,薪酬的额度根据完成的绩效目标来确定,否则,业绩与薪酬相挂钩的话,将会出现为了实现业绩增长,虚假提高成本,导致产品价格上升,从而损害老百姓福利的问题。而自然垄断性质的国有企业,一旦薪酬与业绩相挂钩,缺少监管,也会出现资源的过度开发,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问题。

  对于竞争型国有企业,可以适当取消高管的行政级别,对其激励主要来自薪酬。同时对于竞争性国有企业要加强职业经理人的培养,使得其业绩与薪资相挂钩,在其获实现国企经营业绩增长同时取得高薪,从而间接的使得更多的人因国企绩增长获取福利。此外可适当给予经营者和职工持股、参股等激励机制。

  而对于董事长与总经理之间的关系,建议对其关系进行明确和强调,董事长可以作为董事会的召集人,通过董事会机制,实现对总经理为首的经营层的监督,而并非自己担当经营者。

  国企改革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在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国企与民企占股比例,难以达成共识问题以及存在着多重监管问题。举例来说,除了国企内部的决策与监管以外,同时也接受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其决策的影响,因此不可避免的出现多重监管问题,从而导致了国企的决策制定上的困难。国企改革虽有阻碍,但是改革释放的福利也是不能小觑,因此改革势在必行。(中新经纬APP)

  【专家简介】高明华,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兼任教育部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上交所首届信息披露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投资协会民营投资专业委员会副会长等。研究方向包括公司治理、国企改革和民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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