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割财产,只有一方到场房子可以过户吗?

离婚分割财产,只有一方到场房子可以过户吗?
2017年03月01日 20:16 税屋子

在外打拼,站稳脚跟、成家立业,是许多年轻打工族的梦想。小黄与自己相恋已久的女朋友也是抱着这样的梦想,来到大城市创业。

多年的拼搏,他们的事业和经济基础都已经不错了,而且经过几年的共同奋斗,经历过酸甜苦辣,两人的感情也到了结婚生子的时候了。于是,小黄和女朋友正式领证成为夫妻。

共同买房

结婚后,小黄承诺要让妻子过上安稳幸福的生活,那首先就是买房安居。经过仔细考察、反复比较,夫妻俩看中了市中心一个楼盘,以夫妻双方的名义买下其中一个70平方米的小户型。

有了自己的新窝后,小黄的工作越来越忙了,投入工作的时间也越来越多,职位和薪水也上了一个新台阶,70平方米的小户型也换成了140平方米的大房。

近几年,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小黄名下的房产已经有四套了,按照当时的房价,小黄的房产总值两百多万。但是,小黄所有的房产都是署夫妻双方的姓名。

婚姻关系不和谐

随着小黄的事业蒸蒸日上,工作使小黄花在家庭和妻子上的时间越来越少,经常深夜两三点才回家,往往是自己回到家,妻子已经熟睡了。

然而,成功的代价是夫妻关系的不和谐。妻子的事业并不是太顺利,这个家几乎都是妻子在照料,妻子觉得自己很失败,于是自甘堕落,经常去姐妹打麻将,深夜才归。为了这件事,夫妻俩没少吵架。

不断堆积的矛盾终于爆发。某日小黄从公司回家已是深夜两点点。打开家门,家里没人,小黄知道妻子又去打牌了。疲惫和积怨交织在心里,迅速升腾为怒火,坐等妻子回家。妻子到家后,两人大吵一架,双方失去理智,都动起手来。小黄心灰意冷,决定与妻子离婚。

小黄把房产分了一半给妻子,自己留下两套户型较小的房子。离婚后,妻子无心继续留在此地,把属于自己的几套房产分别出租,回到了老家。

离婚使彼此产生了恨意。分手时双方都表示“再见,再也不见。”离婚后几年,双方都没有联系。

过户受挫

这几年,小黄的生意越来越不好做,资金不够周转,于是小黄想到了拿房产来抵押贷款度过瓶颈期。但由于房产属于两人共同所有,小黄单方不能将房产进行抵押贷款。于是,小黄决定带上离婚协议书等资料,到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办证大厅的工作人员小陈接审核资料时,见房地产证上登记该房产是两人共同所有,就问小黄,另外一个房产所有人是否到场。小黄出示了离婚协议书,出示了前妻已经放弃了该房产的所有权的书面文字。

小陈解释了有关政策,按照要求,房产所有人必须到场共同申请,若女方不能到场,需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房先生办理产权过户的委托书。

听完小陈的解释,小黄无奈的叹口气,说:“看来摆脱婚姻的阴影,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现在流行的‘离婚了,再见,再也不见,这个过户麻烦大了!”

因此,离婚析产,需要双方到处,不然,也要另一方出具委托书。其实,见过很多人离婚了,来办理离婚析产,双方见面后一脸仇视的表情,或者就像两个陌生人,几乎没有沟通,该填表就填表,该签字就签字,手续办完后各奔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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