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债券支持了煤炭项目还“绿”吗?

绿色债券支持了煤炭项目还“绿”吗?
2017年08月29日 15:15 能源大嘴

今年8月,中国两家企业连发两单与煤炭相关的绿色债券引发了外媒的关注。绿色债券的“绿色属性”话题再一次激起了讨论。

8月初 ,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发行的绿色债券成为全国第一笔火电行业循环经济的绿色债券。债券发行所获得的资金将全部用于天津北疆电厂一期2×100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工程银团贷款的偿还。

据央广网8月15日消息,山西晋煤华昱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15亿元绿色债券项目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这是山西省首单非公开发行绿色债券和全国煤化工行业首单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主要是用于晋煤集团高硫煤清洁利用循环经济工业园一期百万吨清洁燃料项目的建设。

绿色债券与一般债券的区别在于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具有环境效益的项目,在国际上通常这些项目对于减缓气候变化能起到积极作用。中国发展绿色债券的初衷是积极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对促进绿色发展、推动节能减排、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应对气候变化、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等支持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投入,助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和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但是如果绿色债券开始支持煤炭项目、特别是煤电、煤化工这种高碳排放的项目,可能会让中国的绿债在国际上显得不那么“绿色”。

对“绿色”的质疑:绿债应不应该支持煤炭项目?

过去两年中国的绿色债券为中国绿色发展和低碳转型提供了有效的融资途径,但美中不足的是目前中国绿色债券的支持名录里涉及煤炭项目,尤其是还支持会导致二氧化碳排放增加的化石能源项目

据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估算,上文中提到的山西晋煤华昱煤化工一期50万吨煤制清洁燃料项目投产后,若满负荷生产,根据其最终产品和生产工艺的不同,将至少产生二氧化碳排放量190万吨/年,这一数值相当于中国2014年关停火电厂带来的二氧化碳减排量的六分之一

这并非是第一个通过绿色债券获得融资且导致新增碳排放的项目, 2016年5月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了8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用于热电联产机组的扩建,供热使用的燃煤导致的二氧化碳新增排放量约90万吨/年

中国的碳排放90%来自化石燃料燃烧,其中68%来自燃煤。长期以来,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均保持在60%以上,占据中国能源消费的主导地位。中国的煤化工行业一直饱受高碳排的争议,而根据《哈佛中国碳排放报告2015》,在各产业部门中,火力发电业也是最主要的碳排放贡献部门之一。

无疑,中国的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不应该支持不利于应对气候变化的项目,尤其不应用于新建燃煤电厂和煤化工工厂,这将有损于中国在国际上的气候影响力,可谓得不偿失

投资者的顾虑:国内外对绿债界定标准差异化

国内外绿色债券界定标准差异不利于国际投资者购买中国的绿色债券。目前,国际上具有较为广泛影响力的绿色债券标准——绿色债券原则(Green Bonds Principle)和气候债券标准(Climate Bonds Standard)对绿色项目的界定标准基本包含了: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污染治理、遏制自然资源枯竭、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几大领域。

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发改委关于绿色债券的标准与现行国际标准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对已有化石燃料发电站的改造、煤炭清洁利用、同时连接可再生能源和化石燃料能源的电网基础设施及规模大于50兆瓦的大型水电,可见中国与国际标准最大的差异即体现在化石燃料项目是否属于绿色债券投资范围。中国2016年发行的绿色债券中有831亿元未符合国际市场的绿色定义,占中国总发行量的34%。

据媒体报道,近期煤炭项目频繁通过绿色债券融资:

  • 7月24日,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亿元绿色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其募集资金部分将用于低热值煤发电;

  • 8月2日,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绿色短期融资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成功注册,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天津北疆发电厂一期2×100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工程银团贷款的偿还,是国内首单全国火电行业循环经济的绿色债券;

  • 8月15日,山西晋煤华昱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15亿元绿色债券项目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是山西省首单非公开发行绿色债券和全国煤化工行业首单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晋煤集团高硫煤清洁利用循环经济工业园一期百万吨清洁燃料项目的建设。

据公开资料整理,自2016年以来中国发行的绿色债券主要还是用于清洁能源、清洁交通、循环经济等可持续发展领域,仅有少部分用于支持煤炭项目,但是若绿色债券用于支持增加碳排放的新建化石能源项目,无疑将有碍于国际投资者对于中国绿色债券的认同并降低购买意愿,与绿色金融服务于中国经济绿色发展的初衷背道而驰,也有损中国的气候领导力。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和国家发改委达成共识,要形成一个统一的绿色债券目录。中国人民银行与欧洲投资银行成立了绿色债券标准一致化研究小组,探索中欧之间相互认同的绿色债券标准,推动双边绿色债券资本流动。这次政策修订的机会将进一步完善中国的绿色债券体系,若煤电和煤化工等高碳排放项目未来无法再以绿色债券的名义进行融资,相信中国的绿色金融将迎来国际上的更多支持与认同

(本文作者:绿色和平 陈晶晶 张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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