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起,“删评论”可罚款50万,“刷评论”暂无处罚标准

2019年1月1起,“删评论”可罚款50万,“刷评论”暂无处罚标准
2018年11月13日 18:37 快法务

《电子商务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针对商家和电商平台屡见不鲜的“删评论”和“刷评论”行为做了明确规定。

特别是针对“删评论”,法规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就白纸黑字写到:

如果电商平台出现了“删评论”行为怎么办呢?对此,法规第八十一条第四款制定了处罚标准:

以上是针对“删评论”行为的,而针对“刷评论”行为,《电子商务法》并未像“删评论”那样制定十分明确的处罚条款。只在第十七条处提及:

全文未出现对“刷评论”行为的处罚标准。

这似乎说明了《电子商务法》对平台的监管要比对商家的监管严格,那商家由谁主责监管呢?自然是平台方。

届时,各电商平台会制定更严格的商家入驻标准,严格要求商家提供各种证照,如商标证书、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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