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里那些或跑路或判刑的P2P平台老板们

朋友圈里那些或跑路或判刑的P2P平台老板们
2018年03月23日 13:40 求释财经

投资P2P五年来,我在微信上陆续加了好几位P2P平台的老板。但都没怎么跟他们交流过,只是偶尔刷朋友圈的时候看看他们的动态。但刷着刷着就有好几位老板再也不更新状态了。

网上一查,这些老板们或者跑路了,或者判刑了。

先说说这个被判刑的老板吧。

加他微信是最早的,他在所有出事的平台老板中江湖地位也是最高的,不是说他个人的履历最牛,而是他创办的平台算是第一批崭露头角的草根平台,还上过几个比较有名的P2P排行榜。

但我一直没注册投资他的平台,因为对他本人和他的平台感觉都不是很好。

他的平台是在广东惠州办公的,小城市金融人才是缺乏的,利率又非常高,但又没什么让我觉得过硬的兜底措施或者风控措施,虽然后来他们联合某银行在当地的一个支行召开了一个发布会,宣布启动3000万风险准备金来垫付平台发生的坏账。

但这所谓的风险准备金不过是个形式,是该平台存于该银行的一个活期存款而已,平台随时可以转走。

另外还有两点疑问:第一,这3000万资金的来源是哪里?会不会是挪用投资人的投资款?第二,风险准备金应该是根据平台的资产以及预估的坏账率来提取的,而不是一拍脑袋就说3000万。3000万看着挺多的,但对这个平台的资产及坏账率来说,这究竟是多还是少?少了的话起不到安全保障的作用,多了的话岂不是浪费公司的资源,影响平台的运营效率吗?

对他本人感觉不好主要是学历较低,只是一个专科生,更重要的是他没有金融从业履历。我这么说,并不是在歧视学历低,只是金融行业水很深,作为掌舵人,要想不翻船,还是深造深造,在传统金融行业打磨几年比较好。

最近判决书下来了,他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犯擅自发行股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数罪并罚,应判刑期为10年,罚金为人民币15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

补充一句,上述的擅自发行股票罪是指他还在普通投资人中进行了股权众筹。

P2P平台面向投资人进行股权众筹一般都是有问题的,如果平台经营不错的话,会有专业的机构投资者介入的,是轮不到小散户的。之所以有一些平台把手伸向小散户,就是因为他们经不起专业机构投资者的尽调。

再来说说跑路的几位老板。

最近刚跑路的是一位注册在上海的平台老板,从平台开始宣传发力到老板跑路,我印象中也就一年多一点的时间。

最初是在一个微信投资群里加的他,当时他在卖力地宣传自己的平台,正在搞投标活动,月标利率能达到20%左右。笔者就去他官网上研究了一下,研究的结果是,还是不投吧。

基于如下三个原因:

第一,平台团队介绍这个栏目中只有CEO一个人的履历简介,而且这个简历问题颇多,看似很光鲜,其实跟最近一问成名的红衣女记者的履历很像,所谓的光环都是自戴的,而且经不起推敲。

第二,平台的资产不透明。投资人的钱去哪里了?并没有展示清楚。

第三,平台拉大旗作虎皮。平台只有两个股东,一个是他自己,占股92%,另一个是号称有点国资背景的某集团企业,占股只有8%。真正的国资对外投资的时候是很谨慎的,要么不投,要么得控制合资企业,防止发生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像这种跟个人合资,还扭扭捏捏只占8%股份的,显然是不正常的。个人猜测的真相是,他找了关系送出去的股份,只是为了跟国资沾点边。

为了提高平台的知名度,他不在资产质量和用户体验上下功夫,反而一直在宣传上下功夫,又是找老艺术家站台,又是签约马景涛给他代言。

我对这种明星代言的平台一直不感冒,娱乐明星既非金融专家,又不能严格把关平台安全性,代言并没有什么用,反而徒增平台成本。与其把钱花在代言费上,不如把钱花在提高资产质量和用户体验上,扎扎实实地把平台做起来。

只注重面子,不注重里子的平台是做不持久的。

果不其然,去年底发布公告称自己出问题了,请求投资人给予时间。

我翻阅了一下他的微信,发现已经被他删除好友了。

另一位跑路的老板跑路之前朋友圈更新非常频繁。

又是平台介绍,又是参加各种会议,又是去供销社总部(宣称的股东背景)的合影照片,朋友圈俨然已经成了他刷存在感的地方。

当时是在一个投资群里加的他,他在群里发布了一则高薪招聘运营老总的消息,好奇加了他,顺带去他的平台上研究了一下。

研究了一圈下来,发现没有任何亮点可言,就是一个普普通通半死不活的平台。注册投资?根本不可能。

但也没删他的微信好友,一直看他刷存在感。

刷了半年,我只记得两个细节。

第一个细节是他们几个油腻中年男人在供销社总部大门口的合照。如果真是股东的话,领导没接见一下?会议室侃侃而谈坐而吹牛的照片一张都没有?在门口拍个照,说明他们连门都没能进去。

第二个细节就是他跑路前几天已经被人在网上质疑了,然后他在朋友圈里破口大骂有人别有用心要捣鼓他,发誓要把幕后黑手找出来。都说家丑不可外扬,但什么人什么情况会在朋友圈里把家丑外扬呢?层次很低的人,而且这事的当事人十之八九就是他朋友圈里的人。矛盾的原因应该是管理层内部分赃不均,有人的利益没得到满足,进而要挟他了吧。

还寻思继续“看戏”呢,没曾想看到了他带着老婆孩子跑路的新闻。

跑路之后,有电视台的记者跟进采访,其中有一个大妈说,在这个平台上投了几百万。我当时真的非常不能理解。为什么要在一个平台上投入这么多?好平台那么多,不能分散一下吗?这个平台背景又不强,利率又不高。

现在我想到了一种可能的解释,上海的很多P2P平台都是有线下营销团队的,小伙子们负责营销大妈,小姑娘们负责营销大爷,一来二去,这个大妈在这个平台投入可能是越来越多了。

人们常说,利令智昏。但有时候,情也令智昏啊!

说了这么多,我并不是要以偏概全地认为所有的P2P平台都有问题,毕竟我自己也是深度P2P投资者。我想说的是,随着监管的落地,今年6月底之前所有平台备案的实施,P2P行业一定会继续存在下去并发展壮大,只是在发展的过程中,良莠不齐是在所难免的。作为投资人,我们要擦亮双眼,明辨是非,这既是对我们自己的资金安全负责,也是在一定程度上不让这些坏人得逞,间接地不让他们或锒铛入狱或亡命天涯。毕竟商业的初衷是你好我好大家一起好,提升交易各方的福祉,而不是一损俱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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