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看边说]小规模纳税人统一标准,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申请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边看边说]小规模纳税人统一标准,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申请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2018年04月04日 22:47 钦光财税干货铺

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

财税〔2018〕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完善增值税制度,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将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钦光说:此条规定明确了一个事情,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统一为500万元,不再区分工业、商业、服务业。

对于乐于选择小规模简易计税的工、商业纳税人,绝对的利好。

就目前的物价水平,原工业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50万标准、商业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80万标准实在不符合社会现状,一直被诟病。

统一并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对于从事生物制品销售的纳税人,更是绝对的利好,钦光分析下:

1、《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注:财税[2014]57号文《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将征收率改为3%):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0号)规定: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药品经营企业,是指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生物制品经营的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

文件规定很明确,企业只有销售自产的生物制品,或者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方可选择简易计税方式,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也就是说,从事生物制品销售的纳税人,在新政出台前,年销售额超过80万就会被强行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这些纳税人一旦被强行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如果不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其经营的生物制品就要按照17%(5.1后改成1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可惜的是,大部分生物制品并不属于药品,不需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这个规定看起来有些无厘头;更可惜的是,《药品经营许可证》属于很难申请到的资质。这就意味着不是行业主管机关给这个行业加了枷锁,而是税务机关为行业加了枷锁。

但是,目前没有看到税务机关修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0号的想法,所幸,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标准提高了,经营生物制品的纳税人可以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人,从而按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想想也是醉了。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钦光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内容是小规模纳税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的标准。财税〔2018〕33号的规定明确内容如下:

1、因超过小规模纳税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标准而被强行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可以在2018年12月31日前申请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至于什么时间被强行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可以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没有规定。个人认为,只要是被强行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都可以申请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2、纳税人主动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应该不允许重新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三、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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