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杜店办事处繁华街区 多家店铺悬挂残破国旗

山东滨州:杜店办事处繁华街区 多家店铺悬挂残破国旗
2021年11月06日 01:05 视觉天下

2021年11月5日,山东滨州,滨城区渤海十八路,杜店街道办事处繁华街区,多家店铺悬挂残破国旗,激起民愤,希望执法部门依法严惩。此事,希望引起山东省委书记李干杰、滨州市委书记佘春明、滨城区委书记白平和的关注。(雷超)民声供稿平台 发

杜店街道,隶属于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地处滨城区西部,东与彭李、市西街道接壤,南临黄河,西接沙河街道,北靠杨柳雪镇,辖区总面积56.1平方千米。春秋时,境域属齐地。清时,为滨州十二镇店之一。2006年1月,撤杜店镇,设杜店街道,下辖7个社区、50个行政村。(民声供稿平台 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 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全国人大1990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民声供稿平台 发)

据目击者称:山东滨城杜店街道办事处繁华街区店铺悬挂的国旗,旗面已经出现破损,国旗最右侧开线,出现多个裂口,在风中缠绕摇摆,让人心痛不已。国旗代表国家的尊严,象征着国家的主权,是国家的主要标志之一。不尊重国旗,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不尊重自己国家,让市民无法接受。(民声供稿平台 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不得升挂或者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不得倒挂、倒插或者以其他有损国旗尊严的方式升挂、使用国旗。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旗的升挂、使用和收回实施监督管理。杜店街道悬挂破旧国旗,应该由当地人民政府管理。(民声供稿平台 发)(民声供稿平台 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此事,希望引起山东省委书记李干杰、滨州市委书记佘春明、滨城区委书记白平和的关注。(民声供稿平台 发)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