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高比,顾名思义,是腰围与身高的比值。计算公式:腰高比=腰围(cm)÷身高(cm)。腰高比并不是一个新提出来的指标,世界卫生组织(WHO)十多年前就有建议用它来评价肥胖。但直到目前,与肥胖或减重相关的指南绝大多数并未采纳“腰高比”这个指标。【几天前中华医学会内分泌学分会发布的《肥胖患者的长期体重管理及药物临床应用指南(2024)》采用了腰高比,点击划线链接了解详情】
不过,近来随着对“肥胖病”/“肥胖症”概念的认识和讨论增多,腰高比成为衡量“脂肪组织分布异常”的简易实用指标。“脂肪组织分布异常”(包括内脏脂肪异常增多和/或异位脂肪过度堆积等)且合并慢性疾病的肥胖也被称为“肥胖病”。如果仅仅是身材的改变,没有出现脂肪组织分布异常以及慢性疾病,则仅被视为“肥胖症”或者“良性肥胖”。虽然后者同样需要减重,但其紧迫性远不及前者。我预计“腰高比”这个指标很快会出现在新版的肥胖或减重相关的指南中,并得以广泛应用。
因为目前用来诊断/评价肥胖的主力指标——体重指数(BMI),即体重(kg)除以身高(m)的平方,正越来越多地被批评和质疑。在国内,BMI≥28即为肥胖,但BMI数值既无法区分脂肪和肌肉(去脂体重),把有益的肌肉和有害的脂肪混为一谈(肌肉发达的人BMI也会“超标”),又无法反映脂肪在身体中的堆积部位,而过多脂肪的堆积部位才是它们导致慢性疾病的关键(皮下脂肪无碍健康,内脏脂肪才是致病祸首)。显然,如果我们把肥胖当作一种疾病(肥胖病)来认识的话,不关心脂肪堆积部位是不可能的。
一直以来,学界把“腰围”这个指标作为BMI的补充。腰围反映了腰腹部脂肪堆积的情况,用来诊断/评价腹型肥胖(也叫中心性肥胖、向心性肥胖)。在国内将男性腰围≥90cm、女性腰围≥85cm称为腹型肥胖。腰围是很简易实用的指标,但它没有考虑身高因素,而身高对身材(胖不胖)是有很大影响的,这也是BMI公式中把身高用了2次(平方)的原因。
把腰围和身高结合起来的指标自然就是“腰高比”了。用“腰高比”来诊断/评价肥胖,最早应用于儿童青少年群体。儿童青少年的身高处于连续增长中,且不同个体的身高增长模式(快慢、早晚)不尽相同。因此,评价他们的体重是否超重或肥胖时向来要结合身高,最初用的指标是“身高别体重”,后来用“年龄别BMI”,近年也用到“腰高比”。儿童青少年腰高比超过0.45即为腹型肥胖。这是欧洲肥胖研究协会(EASO)给出的建议。
研究发现,“腰高比”在评估/诊断肥胖及其伴随的代谢性疾病方面,比目前常用的BMI、腰臀比和单纯腰围等指标有更好的准确性,它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内脏脂肪的分布和堆积程度。总之,腰高比是诊断“腹型肥胖”更新、更优的选择。欧洲肥胖研究协会(EASO)给出的成年人腰高比(WHtR)标准与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建议相同,即40岁以下不应超过0.5;40~50岁不应超过0.5~0.6;50岁以上腰高比最低临界点始于0.6。
欧洲肥胖研究协会(EASO)建议,对于BMI≥25 kg/m2、腰高比>0.5、存在临床/功能或心理障碍或并发症的患者,可诊断为“肥胖病”,应考虑使用减肥药物,而不应依赖于当前的BMI指标。
简而言之,腰高比(WHtR)的诊断切点为0.5。当腰高比≥0.5时,即可判定为腹型肥胖。该指标也适用于中国人群和其他亚洲人群,用以评价肥胖相关的心血管患病风险。诊断/评价肥胖时,不论使用腰围,还是腰高比,都是强调脂肪堆积的部位。
皮下脂肪堆积让一个人看起来显胖,但对健康基本无害。Taylor教授在他们著名的DiRECT实验研究中已证明,当一个人体内积聚了太多脂肪时,脂肪就必然转移到身体其他部位。皮下脂肪组织的存储量因人而异,但每个人都有“皮下脂肪储存阈值”,超过该阈值,脂肪就会被异位储存在肝脏内,并溢出到身体其他部位,包括胰腺、肌肉、心包、肠系膜和肾周部位,进而引起多种代谢紊乱,导致慢性疾病。以胰腺中沉积的脂肪为例,它们“堵塞”胰腺,关闭胰岛素运转基因,妨碍胰岛素有效产生,最终导致2型糖尿病。
近年来,学界已经把肥胖作为一种以脂肪过多沉积为基础的慢性疾病(ABCD,adiposity-based chronic disease),临床上开发出各种减重药物或疗法,多学科竞相治疗肥胖的局面正在形成。今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爱卫办、教育部、民政部和共青团中央等16个部委更是发布了《“体重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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