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评论|推广权威消费合同范本,在格式条款的更迭中厘清权责

封面评论|推广权威消费合同范本,在格式条款的更迭中厘清权责
2024年06月28日 18:19 封面新闻

□蒋璟璟

婚介服务合同,要设“冷静期”;养老合同,约定试住期;校外培训合同,写明退款比例……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民政局、市教委、市消保委等部门,针对婚介服务、家庭装饰等领域,联合推广了10个消费合同示范文本。“凡‘预付款式’消费,经营者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和市场规范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推广这些合同示范文本,也是督促经营者合规经营,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中新社)

“预付消费”一直是消费纠纷的高发领域。为此,各地纷纷加码治理,强化了针对性引导。比如说,设立“全托管账户”“冷静期机制”,等等。当然了,这些行政性举措,很多都是倡导性的,并不具备绝对的强制力。为此求解,通过合同契约的方式,将之固定化、落地化、实体化,无疑是一个可行的路径。近来,上海再次推出一批合同示范文本,将种种“新规”内化、纳入,同样是基于这一思路。

事实上,各类预付消费场景内,一般来说,买卖双方本就是要订立合同的。但也应该看到,以往此类合同主要都是由商家拟定和提供,消费者往往就是稀里糊涂签字了事。从过往案例看,这些合同很大概率内有猫腻,在“格式条款”的掩护下,不少商家将大量模糊化、不公平的权责约定夹塞其间,暗度陈仓来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在此失衡的博弈格局内,消费者往往掉坑上当而不自知,只有当需要维权索赔时,才发现商家早就堵死后路。

除了那些故意“挖坑设陷”的部分,现实中,在预付消费领域,商家所提供的格式合同,很多本身就是严重落后的,其并没有充分吸纳市面上业已出现并较为成熟的“新工具”“新范式”。可以想见的是,若无外力推动,其或许还会拿着“祖传”的合同继续使用很多年。职能部门推广“合同示范文本”,就是要自上而下发力,促成具体末端商业格式条款的迭代更新。当之成为广泛使用的“标准合同”,那么市场秩序的维护和消费纠纷的解决,都将有更为可靠的依凭。

上海此次推广的10个消费合同示范文本,是基于近几年消费投诉[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比较集中的领域,合同内容也增加了针对性的“约束”条款。比如,在婚介服务、体育健身等合同中均设有3天至7天的冷静期,养老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不超过30天的试住期……此类合同范本,尽管也不是强制使用的,然而可以预见的,当越来越多商家因采用官方版本合同而获得消费者更多的信赖,其终将成为相关行业的标配和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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