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子为弟追凶26年,嫌疑人一审辩称“孩子死亡是意外”|封面头条

湖南女子为弟追凶26年,嫌疑人一审辩称“孩子死亡是意外”|封面头条
2024年11月01日 22:22 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 林珏瑶 广东湛江报道

1992年,9岁的弟弟李焕平在广东湛江鹅感村“失踪”后,李海玉始终相信弟弟还会回来。

她觉得李焕平是被人贩子拐走了。从1997年开始,20岁的李海玉开始寻找弟弟,以及当年拐走弟弟的人。

渐渐地,这个寻亲故事浮现出另一个版本:当年拐走李焕平的易某华在案发20余年后被抓获,其供述自己杀害了李焕平,但因证据不足不被起诉。在李海玉的申诉下,检方发现新的证据,易某华最终被提起公诉。

2024年11月1日上午,该案在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易某华被指控故意杀人罪。据李海玉和代理律师王文广回忆,庭审上,易某华承认李焕平遇害,但辩称是意外。

法庭上,检方对被告易某华量刑建议为死刑。该案件未当庭宣判。

为弟追凶的李海玉。封面新闻记者 林珏瑶 摄

“意外”死亡的孩子?

在法庭上再次见到易某华,李海玉发觉,对方比前几年要消瘦几分。

她在走进法院前说,自己最想问易某华,当年为什么要杀害她的弟弟?她还想再问,既然是想向她父亲讨要工钱,为什么要把弟弟骗到远离父亲住处的甘蔗林里?但到了法庭上,这个问题她还是没有机会问出口。

李海玉的代理律师王文广告诉记者,“在庭审过程中,易某华态度嚣张”。易某华辩称,自己当时带走李焕平为了要挟李某祥。事发时,他带着李焕平路过一处小水沟,手里拿着刀。李焕平在跳过去的时候滑倒,刚好倒在刀子上。因为当时年纪轻,他感到害怕,不敢投案。

但王文广不认同这个说法,“如果是过失致死,易某华本应该可以实施救助,或者告诉家人,但他并没有这样的行为”。

庭审上,公诉机关认为,由于被告人手段残忍,认罪悔罪态度不好,且事实比较清楚,社会影响较大,对被告建议量刑为死刑。

王文广称,他们提起1000余万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他希望让被告人在刑事上受到重判,民事上也受到重罚。至于法院判决赔偿多少钱,他们都会尊重判决。

消失的弟弟

李海玉对弟弟的记忆还停留在童年。小时候一起玩老鹰捉小鸡,她被人欺负时,小6岁的李焕平会张开手护着她。有一次去放牛,锋利的牛角朝姐弟俩拱过来,弟弟护在了她身前。

1992年冬天,9岁的李焕平在广东湛江“失踪”了。

李海玉家里有6个兄弟姊妹,她排老四。那两年,父母在湛江承包了一片甘蔗地,带着小儿子李焕平和三女儿在身边。15岁的李海玉和其他姐妹留在湖南邵阳老家读书。

从他人的讲述中,她得知弟弟失踪的经过:1992年底,一个自称叫“易某青”(原名易某华)的邵阳老乡流落到湛江,在李家当起甘蔗工。“那时候砍一天甘蔗挣5块、8块的。他干了一个月休息了两天,算工资时要扣两天的钱,于是和父亲发生了争吵。他跑到学校,说我妈妈病重,把我9岁的弟弟带走了。”

弟弟的离去让家中失去了欢声笑语。1997年,李海玉决定踏上寻找弟弟的征途。

那时,她坚信“易某青”就是拐走弟弟的“人贩子”。辍学到广东打工的时候,每当遇到操着邵阳口音的人,她就走过去套近乎,试图从他们的口中获取关于“易某青”的线索。

偶尔回家,李海玉就会问父亲李某祥,能不能把当年发生的事情详细写下来?她想在寻亲网站上刊登寻人启事,这需要更多详细的信息。然而每次被问到的时候,父亲就会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两天不吃不喝。

2014年,李某祥离世,留给李海玉一份遗书。在三四页信纸上,父亲详细回忆了当年李焕平被拐走的整个过程,并留下了“易某青”的地址。在遗书中,父亲嘱咐她,无论如何都要找到“易某青”,将其绳之以法。

李海玉带着父亲的遗像来到湛江。林珏瑶 摄

已改名的“人贩子”

2015年9月,李海玉在寻亲网站“宝贝回家”上注册账号,发布了寻找弟弟的信息。“瘦瘦的身材,脸是长方形吧,右大拇指有点歪。”在描述弟弟的外貌特征时,她试图回忆更多的细节,最后只能补充一句,“我不太记得了。”

李海玉始终认为,只要找到“易某青”,就有机会知道弟弟的下落。循着父亲在遗书上留下的地址,2016年,李海玉摸到了“易某青”的住所。

此时“易某青”改名为易某华。周围的人告诉李海玉,他们不认识“易某青”。不甘心就这样放弃,李海玉蹲守在“易某青”住所附近的鱼塘边。

终于,李海玉看见了易某华走了出来,嘴里叼着一根烟。她跑过去叫了一声,“易老板,你回来啦”。

“易某青”应了一声。随后,她假扮成工友妻子的身份,和他聊了起来。“我咬着舌头强迫自己淡定,怕他发现我的身份。然后套近乎加了微信。”

怎么让易某华证明自己是“易某青”?李海玉想让他自己把这句话说出来。在接下来三年多时间里,她和对方靠微信聊天保持着“暧昧的关系”。平时她会给对方发文字,发语音,有时候打电话聊着聊着,她就犯恶心,借口“网络信号不好”,挂断了电话。

2019年3月,李海玉通过聊天,让“易某青”说出自己真实的名字。受访者供图

2019年3月的一天,李海玉在微信上问对方,“我在浙江宁波的时候,遇到有个女的叫你易某青老板,你到底是易某华还是易某青?”

易某华在微信语音里承认:“我是易某青,易某华也是我。”

李海玉想让易某华用文字打出这句话,作为证据。她假装手机摔坏了,引导对方用文字回复。“你是易某青还是易某华,把我搞糊涂了。”李海玉打下这行字。

“我是易某华,易某青是学校读书的名字,两个名字,就是一个人。”隔了快一天,易某华回复。

看到这句话,李海玉把聊天截图打印出来,提交给了警方。2020年5月,“易某青”在广西桂林市永福县被抓获。警方随后查明,“易某青”的真实身份就是易某华。

易某华落网。图片来源:平安雷州公众号

不被起诉的“杀人犯”

就在当年7月,李海玉从警方口中得知,易某华供述自己当年持刀杀害了李焕平。这个时候她才意识到,弟弟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她曾经憧憬,找回弟弟后,要让他住进新建的房子里,并在村口放鞭炮庆祝,但这些美好的愿景如今已化为泡影。

因为认定李焕平死亡的证据不足,且当年发现的一具遗体死因不明,没有其他证据能证明李焕平被易某华杀害。2021年2月,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易某华作出存疑不起诉处理。

回忆起当年为李焕平下葬的情景,居住在湛江鹅感村的村民官卫东告诉封面新闻记者,李焕平是外乡人,根据当地民俗,不能埋葬在当地。事发后,李焕平的父亲找到他,请求帮忙将孩子的尸骨埋在了村旁边的农场土地里,没有留下标记。李父生前曾想把孩子的尸骨接回湖南老家埋葬,但后来没能实现。

因为不服湛江市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李海玉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2022年11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作出《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该通知书提到,该院在立案复查过程中补充了部分新证据,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认定易某华杀害李焕平的犯罪事实,易某华构成故意杀人罪。

今年2月,易某华被核准追诉。11月1日,案件一审在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李海玉并未透露新证据的具体内容。其代理律师王文广称,所有证据均通过合法合规的途径取得。

没有结束的“追凶”

起诉书显示,经广东省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审理查明,1992年12月22日上午,易某华与被害人李焕平的父亲李某祥因工资纠纷,到雷州市北和镇鹅感村李中祥住处讨要工钱未果,双方发生争吵,经他人劝阻后易某华离开。当天下午,易某华到李焕平就读的雷州市北和镇迈车坎村小学,借口李焕平需回家看望生病的母亲,将他从学校带离。随后,易某华将李焕平带到迈车坎村村前池塘的一甘蔗园内,持刀捅刺李焕平左胸部等部位致其死亡。随后,易某华潜逃,后被抓获归案。

易某华被起诉后,李海玉把自己养的狗送出去了一些。曾经,她和20多条流浪狗住在一栋没装修的二层砖房里,有时她会拿骨头扔着喂给狗,把它们训练得异常凶狠。

她曾经酝酿了一个为弟弟“复仇”的计划——把杀害弟弟的“凶手”骗进来,用这些狗去复仇。但现在,她更愿意选择相信法律,“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会还我们家里公道”。

2024年10月30日,从湖南老家到广东湛江参加庭审前,李海玉剃掉了头发。她想借此表达为弟弟追凶的决心——如果凶手没有受到制裁,她这辈子都不会再留长头发。

李海玉说,偶尔还会梦见弟弟。梦里的弟弟背对着她,“姐姐,我好冷,快救救我。”她希望有一天可以把弟弟带回老家,给他修一座坟墓。

在几千公里外,生活在湖南老家的李海玉母亲已经七十多岁,至今仍然不知道儿子遇害的事实。李海玉称,只有当易某华被判处死刑后,才标志着她为弟弟“追凶”的征程结束。然后,她会好好陪伴妈妈过完下半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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