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芳杰
据极目新闻,上海彭先生因跟老板产生矛盾,老板一气之下让他“滚”。彭先生因此不去上班,结果大半个月过去,彭先生等来的是公司以旷工为由将其解雇!公司老板表示,“滚”是气话,只是想让彭先生从办公室出去,等他指令。对此,彭先生不服,诉至法院。
法院最终判决认为,彭某“未提供劳动”系将法定代表人的意思理解为公司不让其提供劳动。这种情形下,彭某未提供劳动系由于公司指令不明,并非其旷工。公司以彭某旷工3天以上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缺乏事实依据,应属违法解除。公司应支付彭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5.98万元。
对此,不少网友表示,老板也该为自己的情绪买单。一句“滚”,实为语言霸凌,应该付出代价。从硬性的奇葩规定,到软性的职场施压,职场霸凌行为数次引起舆论关注。但在现实中,一方面是用人单位管理者法律意识淡薄,另一方面,劳动者的“忍让”和沉默也加剧了此类霸凌的发生。
当众侮辱、恶意中伤、无端谩骂、打压劝退等行为,会让员工长期处于精神疲惫的亚健康状态,并遭遇被孤立的境遇,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人格尊严、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劳动者可以提起侵权诉讼。在职场中,霸凌者付出法律代价也不是孤例。据光明网,2021年西安某公司高管被曝因工作琐事发生口角,用烟头烫伤下属。该高管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职场中,无论上级和下级,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涉及对个人的评价,必须保持理性和审慎,特别要注意表达的分寸和尺度。职场中需要的是互相尊重,团结友爱。脱口而出的“滚”,需要付出16万元的代价,这也说明,法律会给被欺负、被霸凌的劳动者撑腰,会捍卫民事主体的人格与尊严。我国倡导并保障的是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这些案例也应引起企业和管理者的反思和警醒,维护劳动者根本权益,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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