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金融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中国建设银行各一级分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全面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深化政银合作,持续加大商业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大金融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加大金融支持是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迫切需要。水利关系国计民生,在国家发展全局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作用。适度超前开展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优化水利基础设施布局,对落实国家重大战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大江大河大湖生态保护治理能力,必须坚持深入推进“两手发力”,创新多元化投融资模式,更多运用市场手段和金融工具,进一步加大商业性金融支持力度,拓宽中长期资金筹措渠道,不断扩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融资规模。
(二)加大金融支持是服务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保障。中国建设银行坚持服务国家战略,积极发挥国有大行集团优势,聚焦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为重大引调水、供水灌溉等水利重点领域和项目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围绕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中国建设银行将进一步提升全方位、综合性、多元化水利金融服务水平,持续优化信贷政策,加大投放力度,创新金融产品,为全面提升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信贷资金保障。
二、聚焦金融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
(一)支持国家水网建设。包括引调水工程、水源工程等国家、重点区域、省市县的水网工程建设。
(二)支持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建设。包括流域控制性枢纽等工程、堤防建设和河道整治、蓄滞洪区建设、病险水库水闸及淤地坝除险加固、水库清淤、新建淤地坝及拦沙坝、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区域治涝、洲滩民垸整治、山洪灾害防治、沿海防台防潮等工程建设,以及水利设施灾后重建等。
(三)支持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包括中小型水库、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更新改造、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与改造等。
(四)支持灌区建设与改造。包括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新建大中型灌区、农业节水设施建设、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小型水利设施标准化改造、灌区末级渠系建设和田间工程配套等。
(五)支持水生态保护治理。包括河湖生态环境复苏、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水资源超载治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水源涵养与保护、幸福河湖建设及水美乡村建设、小水电绿色改造和现代化提升、节水设施建设、非常规水源利用、合同节水管理等。
(六)支持数字孪生水利建设。包括数字孪生流域、数字孪生水网、数字孪生水利工程、数字孪生灌区、水利智能业务应用系统和水利网络安全体系等,以及取水监测计量、遥感监测、智能视频监控、水文监测预报、地下水水位变化预警、山洪监测预警、旱情监测预警等。
三、完善金融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优惠政策
中国建设银行将水利作为优先支持行业和重点支持领域,充分把握水利项目特点,精准对接融资需求,加大信贷优惠力度,提升特色综合金融服务水平。
(一)强化信贷支持政策。在贷款期限方面,进一步延长国家重大水利工程、水利部和中国建设银行联合确定的重点水利项目贷款期限,最长可达45年,根据项目类型、现金流测算等因素还可适度延长,宽限期基于项目建设期合理确定。在贷款利率方面,各分行在权限范围内,适度扩大优惠利率的对下转授权水平,进一步加大水利项目利率优惠力度。在资本金比例方面,水利项目资本金比例要求一般执行20%,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社会民生补短板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在投资回报机制明确、收益可靠、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再适当降低最多5个百分点。在客户政策方面,符合认定条件的水利客户优先纳入基础设施白名单,给予贷款定价、信贷规模、审批绿色通道、审批授权等差异化安排。在审批流程方面,扩大一级分行对纳入基础设施白名单的水利客户的审批额度权限,合规审查与审批并行推进;简化国家重大水利工程项目的授信审批评估材料,加快评估流程。在内部考核激励方面,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对当年新增水利项目贷款,给予各分行经济资本优惠政策,通过纳入战略性费用支持范围等方式,给予各分行经济奖励。
(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在客户服务方面,搭建五级营销服务体系,国家重大水利工程、水利部和中国建设银行联合确定的重点水利项目,由总行行领导、经营部门负责人担任首席客户经理,强化资源协调力度。在融资服务方面,充分发挥集团综合牌照优势,根据水利项目建设需求,灵活配置融资产品及工具,积极探索用水权加采砂权等多种组合收益权抵押;积极参与水利基础设施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推广工作,助力盘活存量资产;为水利专项债项目提供项目评估筛选、实施方案设计、发行后管理等全流程服务,强化配套融资。在创新产品模式方面,对涉及绿色、科技创新等新型领域的水利项目,赋予分行更大灵活性和自主权,重点围绕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探索创新环境权益抵押、产品订单抵押等融资产品。在金融科技服务方面,针对水利客户信息化建设具体需求,积极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助力提升水利行业智能化数字化水平。
四、强化金融支持水利工作保障机制
(一)切实加强政银合作对接。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中国建设银行各分行要建立健全政银全方位合作长效机制,保持业务交流与信息共享,及时研究、协调推进重点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与中国建设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建立精准融资对接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台账管理,分类梳理、及时掌握、定期调度项目融资工作进展。中国建设银行各级分支机构要重点跟进水利项目融资情况,及时了解项目进度,加快项目评估和授信申报,提升项目授信率和签约率,确保信贷资金及时到位。
(二)推动水利重点领域改革。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中国建设银行各级分支机构要围绕提高水利项目融资能力,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要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水资源节约和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水价形成机制。要加快用水权初始分配,推进用水权市场化交易,完善水资源资产收益制度。要坚持政策激励和市场主导相结合,建立健全节水产业政策,完善节水管理服务产业链,加大对节水项目、节水服务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开展“节水贷”融资服务,加快节水产业发展。要坚持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管护规范的原则,加快健全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工程安全运行、效益充分发挥。
(三)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底线思维,加强水利资金监管,着力防范化解资金风险。中国建设银行各级分支机构要提高风险防控意识,遵循市场化原则,落实项目资本金管理要求,落实还款来源,管好担保资源,防止以任何形式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保障水利项目建设顺利、项目信贷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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