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退促投,REITs助力企业多维度协同发展初体现

以退促投,REITs助力企业多维度协同发展初体现
2026年01月04日 22:46 REITs速达

近日,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漕河泾开发区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的最新进展。公司与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高科技园公司签署《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原增资协议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删除过渡期违约责任条款,强化国寿投资股东权利及参与公司治理的力度,明确未来通过公募REITs等渠道实现投资退出的安排,并加强运营管理安排及提高资产运营质量。

修订内容:强化未来通过公募REITs等资产证券化渠道退出的方式而实现投资价值,对原补充协议第4.7条及4.8条进行修订:“4.7各方同意,限售期届满(含加速届满)后,为确保目标公司有足额的资金可以扩大项目投资、降低投资成本和均衡实现投资收益,乙方应启动对甲方进行增资的流程(“乙方增资”)并在限售期届满之日起180日内完成对甲方增资流程并缴纳相应的增资价款……。为免疑义,本条项下乙方增资与本补充协议第4.6条约定的保障措施可以同时进行。

4.8乙方和丙方一致确认,乙方是甲方的控股股东和实际运营管理方,乙方对甲方资金强制归集和统一管理且有权对甲方的业务经营作出最终决策,乙方对甲方有合并报表的会计财务处理要求,丙方为甲方的非控股股东和财务投资人。

有鉴于此,乙方承诺维持甲方股权资产价值的稳定和持续增长。限售期届满,丙方届时可以市场上认可的其他方式处置其所持有的甲方股权,包括但不限于丙方通过甲方实施公募REITs等方式实现退出”,替代原补充协议第7.1(3)条:“7.1当甲方发生清算事件时,各方同意由丙方作为清算组的成员,参与对甲方资产进行清算……(3)各方确认,若届时可供分配的清算财产不足以支付丙方优先清算额,应认定为乙方在参与对甲方的经营管理不善,乙方有义务在收到丙方出具的附件三所列的书面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丙方补足可供分配的清算财产与丙方优先清算额的差额。”

上海临港此前已完成“国泰海通临港REIT”首发和扩募的REITs平台和滚动发展体系的建设,企业主体在后续扩大投资的同时可以依托REITs平台构建有效的退出通道。

希望未来能有更多的机构和企业能够有效利用REITs平台,在盘活存量资产的同时有效带动新增投资,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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