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中国(内蒙古)自贸试验区呼和浩特片区金融改革创新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印发。
《十条措施》在全链条融资方面,统筹多部门搭建股、贷、债、保联动的融资保障体系,争取“投贷联动”支持新能源、算力等重点产业,拓展出口信用保险和保单融资服务,推广运输单证物权化融资模式,鼓励金融机构依托仓单、订单等开展外贸企业特色创新服务,大力培育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提升“政银保担”四方分险的普惠金融支持,多维度满足自贸区市场主体融资需求。
2026年4月9日,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获批成立。中国(内蒙古)自贸试验区呼和浩特片区总面积76.28平方公里,占自贸试验区总面积的63.7%,是面积最大、承担改革任务最多的核心片区。选址范围覆盖了空港、陆港两大交通枢纽,也包含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三个国家级平台,定位于打造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核心枢纽、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创新集聚区。
2025年,呼和浩特获批国家数据局城市可信数据空间创新发展试点,是北方地区除雄安新区外唯一入选城市。根据规划,呼和浩特片区将依托内蒙古丰富的清洁能源资源,加快推进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和认证国际合作,探索发行REITs,盘活区域优质存量基础设施资产,打造集聚赋能、高效流转的要素资源配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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