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飒团队 | 金融领域“反贪风暴”势不可挡,民营企业家也会被“留置”?

肖飒团队 | 金融领域“反贪风暴”势不可挡,民营企业家也会被“留置”?
2024年04月26日 12:50 肖飒律师狮姐

卷首语

飒姐团队专注以法律合规助力金融科技发展,多年来整理、总结、分析了丰富的金融科技领域案例。今孵化全新的“金融科技专栏”每周五准时与各位老友分享,共同关注那些值得思考的大案要案。

飒姐团队在之前的文章中打趣说“如果每个知名人物突然失联,那么很可能就是进去了、下去了、跑路了。”这句话在如今的金融行业表现得更为明显。去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已经明确提出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全面强化机构监管,严格执法,敢于亮剑。强化监管敢于亮剑,一方面剑指非法金融活动,另一方面势必会在金融领域刮起一股强劲的反贪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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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领域反贪风暴袭来

实际上这场强劲的反贪风暴早已在2023年初就已经刮起来了,飒姐团队简单梳理了一下,从2023年至今,金融领域被调查的中央直管干部大概有9人,涉及某国家级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保险领域著名央企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若干金融领域“大佬”。今年开年第一天,中央纪委就发表文章《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丨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中央纪委在文章中强调对重点领域、重点对象不断拓展反腐败斗争的金融广度,加大对国企、金融等重点领域的案件出差力度。

中央纪委更是强调,在高压反腐之下,犯罪分子的腐败会更加隐秘,也正因如此,会进一步提高发现和查处腐败问题的能力,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于行贿人员,要加大惩治力度,今年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十二不正是回应了这一要求吗?提高行贿类犯罪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行贿行为,这是未来金融反腐风暴的一个基本走向。

今年的金融反腐力度究竟会大到什么地步?飒姐团队必须提醒各位老友,公开信息中披露的某某国有银行的党委委员、副行长、纪委委员等被带走调查,绝不仅仅是涉事一个人的问题。在这之前和之后的数个月甚至数年时间内,还可能会有几十人甚至上百人分期、分批接受调查,这之后的人际关系网络可以瞬间传遍金融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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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管也能“留置”?

金融反腐绝不仅仅只刮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国家工作人员,近一段时间以来,在金融反腐之下,资本市场也刮起了一股“留置风”,根据公开信息报道,2024年3月至今已经有10名A股上市公司的董事长被纪委监委部门带走调查。2024年开年以来差不多有14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因涉嫌行贿、职务犯罪等原因被留置。

当然从被留置企业高管所在行业来看,金融互联网企业一直以来都是大头。从去年年末至今医药行业也是新晋的被留置的高发行业。在被留置的上市公司中,民营企业占比比较大,如果把时间尺度继续放大到2023年至今,根据公开资料会发现已经有至少72家A股上市公司的78名董事长或实际控制人“出事” 。

虽然这些民营企业的董事长、实控人“出事”的原因各不相同,但大致能概括出一个图景:绝大多数“出的事”都集中在行贿受贿、职务犯罪、挪用资金、内幕交易、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可见金融反腐,不仅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清理门户”,民营企业的高管也成为反贪腐的重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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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什么是留置?

虽然金融反腐工作的大力推进,“留置”这个词也被多次提及,许多老友会问飒姐团队到底什么叫做留置?留置和拘留、刑拘的关系是什么?其实直白一点说,留置就是国家监察机关对涉嫌职务违法或者犯罪行为的被调查人,可能出现法定妨害调查的情形时,而在一定时间内将被调查人留在特定的场所配合工作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换言之,留置和刑事拘留、逮捕一样,其本质都是防止被调查人(犯罪嫌疑人)发生法定的妨害调查(侦查)的行为而采取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再往广一点说,国家监察机关根据《监察法》的规定,主要可以采取八种调查措施,分别是:①讯问;②询问;③留置;④搜查;⑤调取;⑥查封;⑦扣押;⑧勘验检查。当然,谈话、查询等也可以被称之为监察调查措施,在这些调查措施中,留置是其中最严厉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那么什么情况下才适用留置?根据《监察法》的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且满足法定情形时,监察机关可以决定对其采取留置措施。这些法定情形主要有:案情重大、复杂、被调查人可能逃跑、自杀,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以及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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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之后怎么处理?

虽然我国《监察法》规定,采取留置措施后,除有碍调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所在单位或家属。但在实务中监察机关很可能认为通知被留置人所在单位或者家属会有碍调查,这就导致被调查人一旦被留置,就会失去与外界亲友的联系,如同“失联”,这也就是为什么飒姐团队说一旦人突然失联很有可能是“进去了”。

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会被限定在特定场所,期间不可以离开。留置期限一般是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留置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限为三个月。换言之,一般情况下留置期限最长可以到六个月。

根据飒姐团队的经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向社会公开发布的相关人员接受审查调查的信息(即中央纪委查办的案件)留置时间通常为六个月。地方各级监委查办案件,留置期一般都少于六个月,而且很多案件在三个月内就移送审查起诉。至于审查起诉的期限,《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做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换言之,一般情况下审查起诉期限最长为一个半月。

留置后通常有两种后果,要么留置期限结束后案件被监察机关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这之后的案子走向就和一般的刑事案件一样,移送后经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再到审判机关进行审判。另一种情形(虽然比较少见),监察机关在留置期限结束之后解除留置措施,当然解除留置措施并不代表“万事大吉”。一旦发现新的犯罪线索,被调查人很可能会陷入新的麻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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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最后

就如飒姐团队所言,目前金融反腐的风暴不仅刮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上市公司实控人、高管,尤其是金融互联网等行业的上市公司实控人、高管也是“高危人群”。董事长或实控人被留置,这对上市公司而言很可能是灾难性的。毕竟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者职位犯罪,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并且影响其履行职务,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那么上市公司必须对上述事件进行披露,而根据以往经验,这类事件被披露后会严重损害上市公司的声誉、业务等情况。也正因如此,上市公司实控人、董监高必须要“洁身自好”,在金融反腐大潮之下切莫动歪心思。一旦已经被牵连或者有牵连的风险,一方面要积极配合监察机关,另一方面也要做好让企业正常经营的备选方案,保障企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今天的分享,感恩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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