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综合所得汇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稳定汇算举措 制度更完善

个税综合所得汇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稳定汇算举措 制度更完善
2025年01月03日 19:47 新京报

1月3日,《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称,2019年起,我国开始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新个人所得税制。每年年度终了后,纳税人需对上一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合并计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结清应退或者应补税款。2019-2023年,税务部门每年均发布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明确汇算内容、适用情形、办理时间、办理方式、办理渠道、申报信息等事项。五次汇算整体平稳,出台更加稳定成形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已具备条件。

《办法》总体延续前五次汇算公告的主要内容

个人养老金可在汇算时填报或扣除进行说明

所谓的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是指纳税人汇总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减去减免税额后计算本年度实际应纳税额,再减去已预缴税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在法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结清税款的行为。

此前的2019-2023年,税务部门每年均发布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此次《办法》总体延续了历年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公告的主要内容,共六章三十七条。

按照《办法》,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四类情形之一的,无须办理汇算,包括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规定金额的、汇算需补税但不超过规定金额的、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实际应纳税额一致的以及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其中,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规定金额的以及汇算需补税但不超过规定金额的主要是指《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2号)中规定的“在2027年12月31日前,纳税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同时,《办法》还规定,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并且符合三项情形之一的,需要依法办理汇算,包括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实际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已预缴税额小于汇算实际应纳税额且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的;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纳税年度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

此外,《办法》规定,纳税人可以在汇算时填报或补充五项扣除,包括减除费用六万元;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12月15日起,个人养老金制度从36个先行试点城市(地区)推开至全国。

《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可以在汇算时填报或扣除进行了说明。扩围地区纳税人存在2024年12月份缴存个人养老金情形的,税务部门将在个人所得税APP中提供个人养老金“一站式”申报服务,纳税人既可以在办理2024年度汇算时扣除,也可以提交给任职受雇单位在扣缴申报2024年12月属期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对实施效果明显的举措以制度形式予以固化

更重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办法》还结合近几年的服务和管理实践,将其中实施效果明显、纳税人感受较好的举措以制度形式予以固化,进一步健全汇算服务管理体系。

比如,《办法》的第十九条提出,税务机关依托个税APP、网站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帮助纳税人便捷办理汇算。同时,独立完成汇算存在困难的特殊人群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以为其提供个性化便民服务。

再如,《办法》基于部分纳税人在汇算期间对自身收入纳税情况的疑问,对存在身份被冒用等情况的,税务机关提供异议申诉渠道。

在优先退税服务上,《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也明确规定,“对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且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提供优先退税服务”。主要是指,对“上有老下有小”、看病负担较重、收入降幅较大以及适用简易申报退税的群体,税务部门将延续执行优先退税制度,为纳税人提供更便捷的退税服务。

同时,《办法》更加重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更为清晰界定汇算各方权利义务关系,为汇算服务管理提供了更好的法律保障。比如,要求税务机关和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为个人相关涉税信息保密,并列示了纳税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的法律救济渠道。

《办法》也更加方便纳税人详细了解汇算各类事项,指引纳税人做好各项汇算准备。比如,汇算开始前,广大纳税人及时确认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填报的联系电话、银行账户等基础信息的有效性;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者扣缴义务人查阅确认综合所得、相关扣除、已缴税额等信息的准确性;同时梳理在汇算时填报的有关证据资料。

以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为例,本次汇算将于2025年3月1日开始。有在3月1日至20日期间办理汇算需求的纳税人,从2月21日起,即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在这之前,纳税人应按《办法》规定做好相应准备。

上述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征求意见将持续到2月2日,税务部门将梳理研究大家提出的可行性意见建议,进一步优化完善《办法》。《办法》出台后,税务部门将切实加强汇算办税辅导、完善纳税服务,持续优化个税APP各项功能,及时回应、解决纳税人的合理诉求,一如既往地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申报体验。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潘亦纯 编辑 陈莉 校对 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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