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0月11日,APOLLO智慧出行集团有限公司公布,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的补充协议,同意将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的最后截止日期由11月7日修订为11月1日,即补充配售协议日期后的第21天,或公司与配售代理可能书面协定的较后日期。
根据原配售协议,配售事项须在11月7日下午五时正(即配售协议日期后第30日)之前达成协议项下条件后,方可作实。
配售价维持每股配售股份0.59港元不变。该价格较股份于补充配售协议日期前最后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0.585港元溢价约0.85%;较此前最后五个连续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平均收市价每股0.587港元溢价约0.51%。
除补充配售协议明确修订或修改者外,配售协议的所有重大条款及条件将继续具有约束力。配售事项完成须待配售协议所载条件获达成后方可作实,不一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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