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秦枭 北京报道
8月24日,星星科技(300256.SZ)变更为“*ST星星”,而这皆源于几天前的一纸公告。8月20日晚间,星星科技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其对2020年报中的重要财务数据作出更正,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存货、净利润等数据。特别是净利润,由盈利5203万元调整为亏损24.93亿元。
公告一经发出,就引起了市场上的轩然大波,*ST星星股票的持有者更是怨声载道,质疑其财务造假。公司股价也直线下挫,8月24日,星星科技延续跌势,开盘一字跌停,近七个交易日,星星科技的股价跌幅达51%,直接腰斩。
多位业内人士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ST星星2020年年报中的重要财务数据可能涉嫌虚假记载,可能构成虚假陈述。*ST星星是否存在财务造假,会计差错是否合理,还有待证券监管部门的介入。后续,不排除*ST星星被立案调查甚至遭行政处罚的可能。一旦监管部门认定*ST星星虚假陈述,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
是会计差错还是“财务造假”?
根据*ST星星公告,在编制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时,发现2020年度财务报表存在会计差错。该公司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应收票据、应付票据等全部存在“差错”。根据会计差错,对2020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其他应付款、商誉等科目做出调整,包括调减2020年营业收入31.67亿元,调减营业成本14.60亿元,调减存货4.33亿元,调减应收账款20.45亿元,调减应付账款3.90亿元,调减应收票据1.81亿元,调减应付票据0.45亿元,调增其他应付款10.48亿元,补提商誉减值准备8.76亿元等。调整之后,*ST星星2020年的净利润由盈利0.52亿元变为亏损24.93亿元。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表示,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出现错误就需要差错更正,不考虑主观情况,无论故意还是过失,只要出现错误就得更正。并非任何会计差错都是财务造假,有些会计差错是由于日常的处理方法不当等常规原因导致的,并不带有任何违法的主观恶意。
许峰解释道,财务造假是个通俗的说法,通常都是主观故意虚增或虚减收入、利润等科目,呈现出虚假的数字,当然财务造假被发现后,也是需要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的。重大的会计差错需要进行合理合法的解释,并被监管部门接受,否则很可能涉嫌财务造假和涉嫌虚假陈述,可能会被证监会调查并处罚。在虚假陈述成立的前提下,投资者可以依法发起索赔,涉及财务造假的投资者索赔中,法院支持力度较大。
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律师臧小丽则认为,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从法律角度分析*ST星星涉嫌财务造假。2021年4月24日,*ST星星发布了2020年年度报告。年报开宗明义:公司负责人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所有的董、监、高等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更正公告说明称,此前2020年报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存货、净利润等数据是错误的。由此至少说明,*ST星星2020年报中的重要财务数据涉嫌虚假记载,可能构成虚假陈述。
臧小丽指出,*ST星星是否存在财务造假,会计差错是否合理,有待证券监管部门的介入。后续,不排除*ST星星被立案调查、甚至遭行政处罚的可能。一旦监管部门认定*ST星星虚假陈述,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上述律师认为,有望获赔的*ST星星投资者范围暂定为:凡是在2021年8月20日及之前买入*ST星星股票,并且在2021年8月2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股的受损者。
值得注意的是,8月20日晚间,*ST星星同时发布了2021年半年报。报告显示,2021年上半年*ST星星实现归母净利润为-13.39亿元,同比降幅高达310%,而公司计提减值损失达5.72亿元。
然而,更改了2020年财务数据后,*ST星星独立董事却对这份半年报的准确性提出了质疑。
此前毛英莉、俞毅、管云德三位独立董事对半年报提出异议声明,三位独董认为,2020年会计差错的更正数据会影响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数据的准确性,最终数据应以专业审计机构的审计意见为准。故对《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投弃权票。
多次上演业绩“变脸”
实际上,这已不是*ST星星第一次业绩“变脸”。
资料显示,*ST星星主营业务为各种视窗防护屏、触控显示模组、新型显示器件及相关材料和组件的研发和制造。主要合作客户包括华为、联想、小米、苹果、特斯拉等国内外知名品牌厂商。其于2011年8月19日登陆创业板,在2012年就出现了下修业绩的情况。
在这之后,*ST星星分别在2013年、2015年、2017年、2018年,均发布过业绩修正公告,其中除2015年之外,其余年份均下修了当年业绩。其中,2013年和2017年,*ST星星营业利润出现大幅下调。2018年,*ST星星则修正了当年业绩快报,由原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8.46亿元下调至-17.03亿元。
不仅是业绩频繁“变脸”,*ST星星高管也在跑步离场。*ST星星自去年起已有多名高管离职。2020年10月,到任不到半年的*ST星星副总兼董秘胡伟杰提出辞职;今年5月,任职3个月的公司董事长刘琅问辞职;6月,董事朱林辞去在公司的所有职务;8月,职工代表监事赖春连、公司董事赵亮、监事会主席张绍怀相继辞职。
不仅如此,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ST星星的股东和高管等逐步减持公司股份,减持对象包括公司时任董事长王先玉、财务总监陈美芬、副总经理兼董秘李伟敏等高管以及两家境外持股机构。
2019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期间,*ST星星的原实控人叶仙玉持股比例由13.57%下降至1.27%,原副董事长毛肖林持股比例则由6.98%下降至0.92%。
虽然*ST星星一再强调其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但从二级市场来看,自去年年底以来,该公司股价便一路下挫,仅在8月16日至8月24日7个交易日内,公司股价跌幅就已经达51.88%。截至8月25日,*ST星星股价为2.38元/股,值得注意的是,其股价曾在2015年达到最高点37.44元/股。
被申请重整
业绩变脸,高管离职,股东套现离场,*ST星星的雷不止于此。
8月17日,*ST星星收到了萍乡中院送达的《通知书》,申请人汇丰投资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萍乡中院申请对*ST星星进行重整。
据了解,汇丰投资向*ST星星出借的共计5000万元借款,于去年3月到期。但直至今日,*ST星星未向汇丰投资清偿借款及其利息。
萍乡中院认为,*ST星星系上市公司,涉及面广,社会影响较大。为有效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提高重整效率和效果,本着挽救企业、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原则,萍乡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
对此,*ST星星在《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中表示,截至目前,该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萍乡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萍乡中院最终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ST星星被申请重整的前几日,其还在向关联方借钱。据悉,8月2日,*ST星星向关联方汇盛工业借款不超过3亿元。8月20日晚,再度拟向汇盛工业借款不超过2亿元。除本次借款外,年初以来,*ST星星已向汇盛工业及其关联方累计借款14.39亿元。
对于上述问题,记者致电致函*ST星星方面,截至发稿,未获正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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