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深化“江苏工匠”培育工程 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记者了解到,江苏将进一步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加快打造高技能人才与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协同推进示范高地。
江苏省人社厅副厅长顾潮介绍,《关于深化“江苏工匠”培育工程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下文简称《若干措施》)分为5个方面,共有19条措施。立足配套政策的定位,在政策措施上持续递进。如,围绕国家建立健全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制度的新要求,强化技能人才评价管理,综合运用质量督导、信息公开、星级管理、评估监测、信用奖惩等方式,完善政府监管、机构自律、社会监督的质量监督体系。
《若干措施》整合跨领域资源要素,形成跨部门工作合力,在诸多方面先行先试。在推进“职技”贯通上,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适当提前省重点技师学院招收初中生源技师班的招生批次。以发展新质生产力急需的技能人才为重点,选择部分条件比较成熟的院校探索开展“学历+技能”贯通培养模式试点,试点技师学院与本科院校合作开展本科技师贯通培养,探索向技工院校毕业生颁发学历证书。支持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在符合条件的学校设立与办学专业相对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支持技工院校毕业生同等享受高校毕业生社保、就业见习、创业等补贴。
围绕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的要求,加快培养规模宏大的技能人才队伍,特别是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高技能人才,推动技能人才提质扩量优结构,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方面,注重促进就业创业。持续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包括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建立并完善就业意愿识别和技能短板诊断机制,推行“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服务”全链条模式,在提高培训精准度和实用性的同时,增强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另一方面,注重服务产业企业。支持高技能人才参与人才攻关联合体建设,协同解决关键共性技术和工艺难题。
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揭榜领题”以及参与重大生产决策、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等制度。鼓励各类用人单位推行“技师+工程师”等团队合作模式,融合技术技能资源优势,在科研和技术攻关中发挥高技能人才创新能力。鼓励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定期面向社会征集并发布急需紧缺技能需求,引导高技能人才及其团队,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研发、技能攻关、技艺革新等活动,对取得重大成效的,优先推荐参评技能类奖项、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优先提名参加省级职工科技创新成果、先进操作法、发明专利等认定,持续激发高技能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推动技术技能进步。
顾潮表示,技能人才是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要素。目前我省技能人才总量占就业人员总量的30.9%,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总量的33.1%,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到1021人。
按照计划,到“十四五”时期末,全省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稳定在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力争达到35%;到2035年,技能人才规模持续壮大、素质大幅提高,高技能人才数量、结构与江苏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基本相适应。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杨甜子
校对 盛媛媛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