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案违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违法行为恶劣,扰乱证券市场秩序,情节严重。
文 | 首财君
出品 | 首席财务官(ID:cfoworld)
近日,上交所下发纪律处分决定书,对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ST美讯)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人予以纪律处分。
在披露上述处罚决定的同时,*ST美讯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郭晨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郭晨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对此,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财务总监的选聘工作。
经查,国美通讯2020年度参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关联方开展的苹果手机、康佳彩电、华为手机贸易业务,该贸易业务存在合同闭环和资金闭环,为虚假的购销业务。
国美通讯通过虚假贸易业务虚增2020年度营业收入5.78亿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61.53%,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国美通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文件,引用了上述虚假贸易业务收入数据,公司2020年1-9月确认的虚假贸易业务收入为5.78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86.21%。
2021年3月中国证监会批准了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即向控股股东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66亿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京美电子智能终端生产线改造项目。
也就是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构成欺诈发行。
此外,国美通讯2021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等会计处理不当。
2023年4月底,公司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2021年公司净利润错报金额为1962.98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净利润比例为38.35%,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鉴于前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1、对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156万元罚款;
2、对董事长宋林林、总经理宋火红、财务总监郭晨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
3、对董事董晓红、监事长方巍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70万元罚款。
其中,时任财务总监郭晨负责公司财务工作,知悉2020年贸易业务开展原因,具体实施了前述贸易业务。
对2021年财务数据未能审慎进行会计处理,在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承诺书上签字,郭晨未勤勉尽责,是2020年、2021年年报虚假记载以及欺诈发行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在涉案违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违法行为恶劣,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情节较为严重,依据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其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财务总监郭晨对此提出,其主观上没有财务舞弊的故意。不过,其提出的前述申辩理由,行政处分决定均未予采纳。
值得一提的是,相关责任主体曾提出异议申辩。理由为:
一是公司对于2020年年报不具有虚假陈述的主观故意,已在定期报告做好披露口径及相关风险提示工作,涉案贸易收入的信息对股价未产生影响;
二是欺诈发行应限于证券公开发行方式,且扣除涉案贸易收入后不对公司非公开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涉案非公开发行本质是大股东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支持,该大股东相关认购股份已被锁定、其控股公司后未主动减持;
三是公司对于2021年年报相关会计处理不当,属于技术争议,不应被定性为财务舞弊。
对此,《决定书》的认定,公司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且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相关违规事实清楚,情节严重。
相关责任主体所称无主观故意、相关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不应被定性为欺诈发行或财务舞弊、扣除涉案贸易收入不对非公开发行构成实质障碍等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其所称未产生股价影响、大股东未主动减持等不影响违规事实的成立。
资料显示,郭晨,沈阳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目前担任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04年,入职国美电器;
2006年1月至2007年2月,任新疆国美财务副经理;
2007年2月至2009年8月,任新疆国美财务总监助理;
2009年8月至2011年3月任甘肃国美财务总监;
2011年3月至2020年3月,任新疆国美财务总监。
2020年4月至今,任国美通讯财务总监;
2022年12月至2023年11月,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对于游走在退市边缘的*ST美讯来说,此次重磅罚单无疑是雪上加霜。
自2018年以来,*ST美讯便陷入连续亏损,近六年累计亏损超过17亿元,其中2023年度亏损1.12亿元。而进入2024年以来,*ST美讯依然难以摆脱亏损泥潭,上半年累计亏损超2000万元。
与此同时,客户回款周期延长,部分债权出现逾期,金融机构缩减授信,进一步加剧公司的资金周转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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