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医疗待遇包括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产前检查费为定额补助1000元,生育医疗费按以下标准实行限额支付:顺产5000元;难产(含剖宫产)6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如果终止妊娠,将按照终止妊娠的费用标准进行报销。
生育津贴计发标准分别按照“两类人员”上年度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下列具体天数计发:顺产98天;难产113天;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满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98天;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42天;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15天。
“两类人员”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支付给个人。原则上应于成都市规定的计发天数结束、生育或终止妊娠后的12个月内一次性申领。
已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生育医疗费的“两类人员”可在线申领生育津贴;未联网结算生育医疗费的“两类人员”,由本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生育津贴与生育医疗费一并申领。所需资料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本人姓名的银行卡、医院收费票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门诊)/出院记录(住院)等。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王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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