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消息,近日,太原肤康中医皮肤病医院有限公司因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开始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上述医疗广告,未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且发布内容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不一致。2024 年 6 月 10 日删除广告内容,发布期间内共有 18 人次浏览量,评论、点赞、收藏量均为 0。当事人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因为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不一致的广告被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被迎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警告、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对当事人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开始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上述医疗广告,未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且发布内容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不一致。2024 年 6 月 10 日删除广告内容,发布期间内共有 18 人次浏览量,评论、点赞、收藏量均为 0 的处罚原因。
太原肤康中医皮肤病医院有限公司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2006 修改)》,构成了发布医疗广告未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且广告内容与核准的成品样件不一致的违规行为。1、警告 2、罚款 18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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