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周珈宇 知名快消品牌可持续发展经理责编|孙行之
“碳中和产品”这个概念似乎滑向了前景模糊,甚至充满危险的方向。
去年九月,苹果退出的“碳中和”手表遭到严肃批评,事后,苹果也未能发表具有充分说服力的回应。这件事提醒企业,谨慎地为产品套上“碳中和”的标签。因为,消费者究竟是不是了解“碳中和”?是否有意愿为此买单?这些都要打个问号。更不要说,实现“碳中和”的过程本身就充满争议,在很多标准上,业界也没有达成统一。
主观造假是企业招致“洗绿”争议的原因之一。但大多数情况下,争议还是源于企业无法很好地把握“碳中和”的标准。
今年11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出台了“碳中和”标准ISO14068-1。这一标准填补了ISO体系在“碳中和”领域的空白,将成为更具权威性的标准,进一步统一分歧。新标准的出台,也意味着“碳中和”标准界定的严苛程度又上了一个台阶。
企业应该如何理解新标准?未来对“碳中和”的认定趋势会往什么方向走?企业又需要做哪些应对?
“碳中和”标准
将迎来新老更替
如何界定“碳中和”一直是困扰业内人士的问题。“碳中和”并不是没有界定标准,而是特别多。根据不完全统计,自2021年6月以来,仅是中国就已经出台了48项碳中和相关的技术要求和评价指南。标准多,也说明行业内部的分歧本来就多。当企业对市场抛出“碳中和”这个词,引发争议的可能性就大。
目前被普遍使用的标准是英国标准协会(BSI)于2009年发布的PAS2060。但是作为一国标准协会发布的指南,在国际公信力上,稍显薄弱。各方一直期待,ISO能够出台一个“碳中和”标准。
今年11月,ISO14068-1出台,终于填补了ISO体系对“碳中和”定义的空白。
新的标准,不仅对“碳中和”给出了清晰的定义,同时,针对围绕着“碳中和”的三大争议性议题(工作程序、减排规划以及碳抵消)也给出了明确的回应。
市场需要时间来消化新标准,但从产品碳足迹核算ISO14067逐步替代PAS2050标准的历史来看,我们有理由相信,ISO14068会逐步替代PAS2060,成为碳中和认证统一的市场标准。
对争议性很大的
“碳中和”标准,
ISO给出了什么新解法?
在对“碳”的定义上,ISO与旧有的PAS2060是一样的。所谓的“碳中和”,更为确切的表达是“温室气体中和”。两个标准都说明需要纳入温室气体考核的,共有7种,包括:二氧化碳,甲烷,一氧化二氮,氢氟碳化物,全氟碳化物,六氟化硫,三氟化氮。
两套标准体系的最大差异在于对碳信用抵消的运用。这是ISO与PAS2060的最大不同。相较而言,ISO对“碳中和”的界定更为严苛。具体说来,在PAS2060中,“碳中和”仅仅要求组织在特定时期向大气排放的温室气体没有净增加。ISO14068则明确说明了碳中和的工作层级,即先在组织边界范围内采取排放减少或清除增加的措施后,针对“未减排的温室气体”,才可以用碳信用的方式予以抵消。这里的“未减排的温室气体”可以理解为:“按照所选定的温升情景制定减排计划,实施减排项目后,依然向大气排放的温室气体”。这部分未减排的温室气体才可以使用碳信用,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碳汇抵消”。
这个差异对“碳中和”工作的流程影响很大。因为PAS2060仅仅关注“碳中和”的最终结果。在PAS2060标准正文中,明确说明,为了鼓励组织开展“碳中和”工作,允许在第一个碳中和声明周期内,在核算完成后,完全以“碳抵消”的方式对组织产生的碳排放进行抵消。举个例子,企业A和企业B为规模相当的同类型生产加工企业,为了响应供应链链主的要求,企业A在第一年未实施任何减排增清的措施,在核算完成后仅仅通过购买碳汇抵消100%的排放,快速实现了“碳中和”;而企业B自我投资,提升生产效率,积极推进清洁能源转型,减少了45%的排放后,通过购买碳汇的方式抵消剩余55%的排放实现了“碳中和”。按照PAS2060的要求,企业A和企业B都可以认证为碳中和,但是按照ISO14068的新规要求,只有企业B可以被认证为碳中和。
因为ISO14068明确规定了,组织必须先进行减排增清,才能进行碳抵消。对于全球“碳中和”这个总目标而言,这个标准无疑是更为严格地敦促企业想办法把先把自己家的碳排放解决了。
可以说,ISO14068标准大大抬高了“碳中和”的门槛,督促企业切实参与减排当中,而不是仅仅靠花钱抵消自己的碳排放。另一方面,ISO标准也让企业较大限度地免于陷入“洗绿”争议,起到了规范作用。
全球最大的食品公司雀巢因购买碳抵消额度而不断受到环保人士质疑,最终于2023年6月宣布放弃旗下KitKat的2025年碳中和目标。这一做法可能也是受到了“碳中和”无形门槛的影响。雀巢宣布放弃多款产品碳中和目标不是个例,时尚巨头开云公司旗下古驰(Gucci), 英国的易捷航空也于2023年年初退出了碳抵消市场。市场似乎已经证明,仅仅靠碳抵消简单粗暴地实现碳中和已经难以满足市场和消费者的需求,市场倾向于真真切切通过减排实现的碳中和。这点与ISO14068的工作方式完全吻合。
如何看待“碳抵消”,
这是眼下的重要争议焦点
围绕着“企业洗绿”的争议中,一个重要的焦点是“碳抵消”的运用。ISO14068也对此有了回应。目前,不少企业在对外公布“碳中和”进展时,已经在回避使用“碳汇”、“绿证”等字眼。“绿证”、“碳汇”已经成了充满争议的敏感词。
碳抵消是指,用市场上经过认证后的碳信用产生的额度,来抵消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一个企业经过减排还剩下10吨二氧化碳,为了实现碳中和,可以从官方认证的碳信用产生机构购买10吨二氧化碳额度进行抵消10吨排放。这10吨二氧化碳的抵消额度可能来自于另一个组织经过工艺改进而减少的排放,也可能来自一个废弃的油气田改造成CCUS(碳捕捉,存储和利用项目)利用的10吨二氧化碳,也可来能来自森林草场保护避免向从大气中排放的10吨二氧化碳。无论是通过减排项目(如工艺改进减少排放)移除项目(如CCUS和植树造林)还是避免项目(如森林草场保护)产生的碳信用,都可以用于碳中和最终排放的抵消。
针对碳抵消的信用额度,ISO14068 与PAS2060都针对真实性,额外性,可测量性,永久性以及认证性提出了相关要求。两者只针对事后发生的碳信用,且要求碳信用需要在碳中和报告后的12个月内申请退役(废除)。
目前市场上围绕着碳抵消的争议,实质上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碳抵消的范围,一个是碳抵消信用来源的可信度。
关于可抵消范围,有一个例子是,一个组织减排90%,抵消10%,和减排10%,抵消90%,肯定是前者的“碳中和”更为硬核。而至于后者的做法是否应该得到承认,或者依照标准作出优劣区分?在这个问题上,ISO14068依然没有给出最终解决方案。目前,其仅对工作程序做了明确的说明,但对减排增清的程度并没有明确的衡量标准。所以,在可抵消范围上,尚不存在评价“碳中和”工作优劣的硬性标准。
针对碳抵消信用的可信度,如何满足长期性,避免重复计算,确保真实性和额外性,这些都是目前碳信用市场亟需解决的问题。组织在选用碳抵消信用的时候,由于产生碳信用的项目往往不为组织所有,如组织有需要,做好尽职调查是必须的。
从另一个角度说,如果组织可以直接参与碳清除项目的开发,直接在组织边界内进行中和,不依托于现有的碳交易市场的信用,实现碳中和,就避免了碳信用额度的真实性,额外性和重复计算等诸多潜在问题。如,企业可以直接参与空气碳捕集(Direct Air Capture, DAC),将排放入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全部捕集。
在必须选用碳信用进行抵消的时候,ISO14068根据碳中和工作的开展程度,对与碳信用的产生方式有所倾向。初期,避免项目,减排项目和清除项目产生的额度都可以用于抵消。在后期,如果组织有更高的净零排放规划,只能使用清除项目进行剩余排放的抵消中和。如果企业希望可以达到高质量的碳中和,需要在战略层面布局高质量的清除项目的碳信用额度。通过加速器平台,寻求创新解决方式,投资工程类的CCUS技术,突破诸如直接空气捕捉效率低等技术壁垒,实现直接从大气中的移除。另外,组织也可以考虑自然生态的移除项目,通过投资农业项目,森林草场项目以及海洋项目,富集空气中的温室气体,从而实现温室气体从大气中的移除。相比于工程类的移除,自然生态类移除不仅仅有助于应对气候变化,也会助力生物多样性和湿地保护以及其他联合国可持续目标。
ISO14068碳中和标准相比与PAS2060在核算方式、实质性定义以及碳中和报告上等方面也略有差异,整体不影响组织在标准切换时的认证工作。总体而言,ISO14068在碳中和上提出了更为严苛的要求,依据ISO14068的认证将代表目前市场上高标准的认证,可以说是“碳中和”认证市场上的一颗定心丸。
未来碳中和工作的趋势
ISO14068的其他三点原则也不同于PAS2060,ISO14064-1和ISO14067。
第一,保守性(conservativeness)。这一原则用于碳中和的假设条件,数值以及程序不能夸大现有情况并乐观估计现有进展。在现有温室气体核算体系ISO14064-1和ISO14067中,由于数据的不可获得性,不可避免地需要进行一系列假设和二级数据的选择,对碳排放做估计。例如,预估某种燃料燃烧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需要预估燃料的燃烧效率。厂家不同批次的燃烧效率并不一致。当使用方不能确定最终使用的批次时,依据保守性原则,需要选择一个比较高的燃烧效率,这样核算出的排放高一些,可以保证碳抵消可以在最不利的情况下完成与排放的中和。保守性原则的提出,需要从业者以一种更为谨慎的态度对待碳中和,另外,也切断了一些达到“碳中和”的捷径。
第二,支持转型(supporting transition)。“碳中和”需要考虑向低碳转型的迫切需要。无疑,“碳中和”是为实现“碳净零”作准备。目前ISO尚未就“净零”发布公开标准,但是通过“碳中和”标准的发布,从业者有理由相信“净零”标准的出台指日可待。
第三,科学方法(science-based approach)。“科学方法”是指“碳中和”路线和“碳中和”管理计划必须根据最新的气候科学研究成果(如IPCC报告)制定。对组织进行碳中和规划时,需要考虑行业和区域发展特性,按照不同温升的情景,制定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按照合理的减排速率规划组织内的减排项目。针对科学性的定义,在ISO14068正文的注解中给出了四种常用的科学方式,IPPC,IEA,ACT以及SBTi。无论采用哪一种科学方法,有一点可以确认,ISO14068不同于PAS2060, 不仅对碳减排有明确的结果要求,还对减排速率有强制性的规范要求。
以科学碳目标(Science Based Target initiative, SBTi)为例,所谓的科学目标,是指组织制定的减排目标与《巴黎协定》所预设的温升情景相一致,即到本世纪末,相比于工业化前,全球温升控制在2度以内,最好控制在1.5度以内。这里就有两个温升情景,2度和1.5度。针对不同的温升情景,全球可以排放的温室气体总量是不一样的。那么扣除目前全球已经排放的温室气体总量,剩余可以排放的温室气体总量就是碳预算。根据每个地区/行业的发展情况和排放特性,将每个行业可获得的预算均摊到每个企业头上,就是每个企业可以排放的温室气体总量。由于温室气体在大气中的累积效应,10年前排放入大气的二氧化碳和2年前排放入大气的二氧化碳所造成的温室气体积累效应是不一样的。所分配的碳预算需要按照不同的情景进行合理规划排放,这个就是减排速率的问题。除了特殊行业有特别规定,对于一般企业来说,如果按照1.5度的温升情景设定减排目标,需要每年至少减少范围1和范围2排放绝对值的4.2%。
正如前文所讲到的原则之一,“碳中和”是“净零”的准备步骤,这就意味,“碳中和”的减排需要排除其他经济增长因素的干扰,更多从“绝对排放总量”,而不是“相对排放强度”去规划减排。这并不意味这个相对减排指标对于碳中和不适用,而是说最终需要映射组织的减排总量。
第四,需要更多关注减排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ISO14068标准也反复提及一个词汇,负面影响。按照ISO14068的正文要求,组织进行减排项目的同时不能对环境和社会造成其他的不利影响。这点要求与欧盟可持续分类准则(EU Taxonomy)中“不造成重大损害”(DNSH, Do No Significant Harm)原则一致。碳中和主体应从更为宏观的视角规划碳中和,而非仅仅局限于组织边界内,虽然减排活动是发生在组织边界内,但也应该综合评估其影响,避免排放泄漏及转移。举例来说,欧盟国家为了减少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而将一些高排放的工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本质上排放入大气的温室气体不会为了地区变动而减少,这就是一种常见的碳泄漏及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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