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看宜信20年,如何从P2P探索者,走向立案侦查、资不抵债

回看宜信20年,如何从P2P探索者,走向立案侦查、资不抵债
2026年10月13日 19:43 第一财经网

10月12日,北京市朝阳公开分局发布的警情通报,宜信实控人唐某、赵某等多名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投资人正通过警情通报中所列的三种方式进行报案登记。

“从第一次购买产品到现在快十年了,APP都换了几轮,很多材料都找不到了。”一位投资者说。

从2006年成立,到2026年变为立案侦查对象,整整20年。20年里,宜信踩中了信用消费、小微企业融资和金融科技创新的时代红利,也最终被自身模式的结构性矛盾所吞噬。

10月12日,美股宜人智科(NYSE:YRD)开盘后股价大幅跳水,收盘报0.56美元/股,单日跌幅达44.05%,市场已经用脚投票。

唐宁的普惠实验与“债权转让”争议

警情通报中的唐某正是唐宁。事实上,唐宁等高管被带走的消息,前一日就已在各个宜信投资者群中“疯传”。在很多投资者看来,10月11日当晚那封《关于向类固收产品客户的致歉信》正在是这样的高压下发出的。

根据公开履历,宜信的创始人唐宁拥有亮眼的教育与早期职业背景,他早年就读于北京大学数学系,后赴美国攻读经济学,后在华尔街一家投资银行工作。在美期间,他接触到了面向贫困人群的小额无抵押贷款“格莱珉模式”,还曾专程前往孟加拉国实地学习。

回国后,唐宁成为一名天使投资人,投资了几家教育培训类的机构。当时,他发现有学员想参加培训,却拿不出上万元学费,希望能边培训边付款,或者先培训后付款。唐宁尝试向金融机构寻求支持,但没有银行愿意为该群体放贷。于是,唐宁决定自己出钱借给100位学员,令人惊讶的是,这些学员最终都还款了。

根据过往的报道,这次试水带给唐宁极大的信心,也是宜信走向普惠金融的出发点。

2006年5月,宜信成立,面向教育培训机构提供个人信用咨询与管理服务,产品主要包括助业贷、新薪贷、学信通、宜农贷、宜学贷等,分别面向小微企业主、工薪阶层、在校学生、公益和教育机构。

当时,业内提及最多的是宜信首创的“线下债权转让模式”。据公开报道:这种模式的核心交易结构为,唐宁或其他宜信高管提前放款给需要借款的用户,再把获得的债权进行拆分组合,打包成类固定收益的产品,然后通过销售队伍将其销售给投资理财客户。

而“线下债权转让模式”自诞生以来,在业界一直质疑声不断,争议点在于期限错配和资金池。唐宁曾在多个场合予以回应,他表示,不存在任何期限错配或者承诺收益、承诺本金的情况。一定是投资人从出借人那买了一个已经生成的债权,债权是多长时间就买了多长时间,每一次的款项是完全一一对应的。也没有资金池,所以投资人经常需要等待合适的借款人。

据宜信内部人士透露,截至2011年,唐宁本人放贷余额已至少20余亿。他也被戏称为当时累计放贷额度最大的个人。

2012年,宜信推出线上借贷平台——宜人贷,形成线下宜信、线上宜人贷的双P2P格局。当时,P2P行业进入野蛮生长期,平台数量激增,2015年达到峰值,2015年12月,宜人贷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成为中国P2P第一股。

11年后,2026年5月22日,宜信宣布全面停止类固收产品兑付,尽量通过良性清退公平清偿所有投资者,并预计4到6周内会公布良性清退方案,并逐一与客户签订协议。这一等就是4个多月,最终得到的回应是“可能资不抵债”。

强弩之末

事实上,宜人贷在纽交所上市的喧嚣背后,一场P2P的清退大潮已呼啸而来。宜信的P2P业务也进行了相关调整,2019年11月,公司宣布旗下P2P平台宜信惠民宣布将不再新增出借和借款业务,其存量网贷业务将由宜人贷平台统一进行运营管理。

2019 年7月,宜人贷更名为“宜人金科”,2024年又更名为“宜人智科”。宜人智科旗下有两大业务板块:一是互联网助贷业务“宜享花”,二是合翔保险经纪。

今年5月,宜信宣布良性清退之后,宜人智科一直是被投资者寄予清偿厚望的助贷基本盘,不过,宜人智科自身亦处于业绩下滑通道。该公司二季报显示,2026年第二季度的总净收入为8.9亿元,环比一季度下降3%,同比去年下降46%。

5月25日,在良性清退消息发出后,宜人智科曾紧急发布声明,强调其作为独立运营的上市公司主体,与其他业务板块分属独立的业务体系,运营管理完全隔离,彼此经营独立、互不影响,宜人智科未开展任何财富管理类相关业务。

然而,耐人寻味的是,上述那封《关于向类固收产品客户的致歉信》在表达未来将进一步摸清资产负债底数时,亦提及“继续稳定开展助贷业务和其他持牌业务,尽最大努力加快不良债权清收,加快推动有价资产处置变现”。

宜信前中高级别理财顾问赵先生(化名)对记者说,“在此之前,宜信集团都是尽量将持牌业务和财富业务撇开关系,这次主动提及,是一个积极的信号”。

10月12日晚间,宜人智科又发布了一条声明,再度强调了“独立运营的上市公司主体”,同时表示本次事件涉案原因未发现与宜人智科业务有直接关系。

成也“类固收”,败也“类固收”

相比以助贷业务为主的上市平台宜人智科,更值得探究的是宜信一直保留的财富管理业务。宜信财富在近40个城市设有分支机构,并在中国香港、新加坡、以色列、北美等地设有办公室,并取得了私募基金、保险代理、保险经纪等多项牌照和经营资质,且拥有香港证监会、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等授予的金融牌照。

早年,财富管理的底层资产主要为P2P,也就是债权转让,一手对外放贷,一手对外转让的债权。P2P业务终止以后,宜信手里还沉淀着大量的高净值客户和存量资金,这部分业务并没有被清退,而是将重心转向类固收非标产品,“瑞承”品牌开始承接高端客户类固收产品销售。

这些类固收产品主要依托地方金交所、产权交易所发行,“固定利率、高收益”是不少投资者选择宜信的主要出发点。

“我还在宜信的时候,类固收产品的年化收益率在6%至8%不等,期限在3个月至2年不等,这个收益可以说是非常吸引人的。”赵先生说。他透露,宜信的“类固收”在2019年前后达到顶峰,当时预计近1500亿元左右,近年来,宜信一直在收缩类固收业务,“目前据我估算,应该在400亿元至500亿元左右。”他说。

而这部分类固收的底层资产,一直是个谜。早在2021年,一则公开报道曾一度撕开宜信类固收底层资产的“冰山一角”。报道指出,宜信财富类固收产品底层资产背后的相关方,实际是由同一批和宜信紧密相关,存在密切关联关系的人和公司构成。

当时,这些产品均是通过地方产交所挂牌,其中,挂牌方(即融资方)和摘牌方(作为投资人代表受让债权)本应为交易对手,但工商资料穿透后却都是自己人。

同时,报道还指出,宜信财富涉嫌拆标,在固收产品中设定了10万、100万的最小交易单位,并以整数倍进行交易;对于合格投资者的认定也只是走个过场。

赵先生表示,类固收的底层资产包括小额助贷业务,诸如车辆抵押贷款、从 P2P 模式演化而来的小额信用贷款,以及银行助贷、设备融资租赁等。

不过,2023年至2025年之间,地方产交所、金交所被悉数清理,发行通道关闭,但宜信的类固收依旧持续,但却换成了“债权拍卖”的形式。

案件如何定性?

除了类固收外,在宜信原本的财富管理版图中还包括母基金、阳光私募、境外保险配置等。根据宜信官方数据,截至2018年4月,宜信财富私募股权投资母基金管理超过200亿元的私募股权类资产,国内外累计投资200多家基金,覆盖超过4000家企业。唐宁曾鼓吹,母基金是高净值、超高净值人士进行长期投资、另类资产投资的最佳选择。

2020年,宜信财富还发布瑞承家族办公室品牌。此外,宜信在香港持有保险经纪牌照,通过“德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开展业务。

而随着宜信被立案侦查后,不少持有香港保单的投资人发帖求助是否需要进行报案登记,一知情人士表示,香港保单本身是安全的,因为产品主要来自于保险公司,但宜信作为渠道方,“当时服务你的人大概率已经联系不上了。”他说。

随着“大厦倾倒”,案件如何定性,成为了投资人最关注的焦点。北京金投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宝金对记者表示,最终可能的罪名方向集中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成立不以“非法占有目的”为前提,但需同时满足四项法定构成要件: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而集资诈骗罪属于非法集资的加重形态,其成立需在符合上述非法集资行为特征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两个核心要件:一是客观上使用诈骗方法,二是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周宝金说,两罪的核心区分并非简单的“钱去哪了”和“人想干什么”,而是客观行为性质与主观故意内容的综合判断:资金去向是判断非法占有目的的核心事实依据,但还需结合底层资产真实性、资金用途与募资规模的匹配度、不能兑付的真实原因、行为人对资金的处置态度等,最终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将集资款非法据为己有、拒不返还”的主观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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