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顺手“试吃”栗子,烫伤了嘴!还把商家给告了?

大妈顺手“试吃”栗子,烫伤了嘴!还把商家给告了?
2024年12月12日 15:54 北京交通广播

栗子您爱吃吗?

眼下正是吃烤白薯和糖炒栗子的好时候

最近

李大妈就因为想尝个刚出锅的栗子

结果还把嘴烫伤

为这事还和干果店打起了官司

看到刚出锅的热栗子,李大妈顺手拿起一个“试吃”,结果嘴被烫伤。因索赔未果,李大妈将商家告上法庭。北京东城法院近期审结此案,对消费者的诉求未予支持。

事发当日,李大妈逛街时看到一家干果店摆着一筐新炒好的板栗。此时两个店员正忙着,李大妈也没打招呼,顺手拿起一颗板栗塞进了嘴里,结果被烫伤了嘴。双方就赔偿事宜沟通未果,李大妈诉至法院。

李大妈认为,干果店作为经营者,有确保提供的商品符合安全和质量标准的义务。干果店没有提示栗子有烫伤危险,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且嘴唇被烫伤,严重影响了美观,还应当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干果店则认为,刚出锅的板栗温度高是常识。店员没有邀请李大妈试吃,店内也没有邀请试吃的标牌或者宣传语音,故不同意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经营者有安全保障义务,但消费者也有安全注意义务,各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均应依法平等保护,不能无限制要求经营者承担责任,安全保障义务的认定应符合社会公众的普遍期待。

本案中,虽然原告在经营场所因品尝栗子受伤,但栗子尚未进入流通环节,无论按照法定标准、合同标准、行业标准,均难以苛责经营者消除一切潜在风险。原告系成年人,有丰富的生活阅历,在品尝前应对栗子是否允许试吃、是否适宜试吃进行合理判断。同时,刚出炉的栗子温度高容易致人烫伤系生活常识原告拿到栗子后直接放进嘴里,导致嘴唇烫伤,欠缺对自身安全的必要注意,应自行承担责任。另外,被告店铺经营规模小,店员人数少,店铺敞开面对大街,如要求其关注每一位消费者的一举一动,防范一切可能出现的风险,防范成本与风险不成比例,与现实不符。综上,原告自行试吃栗子被烫伤,干果店不应承担责任。

口中爆炸!

吃这样的栗子一定千万小心

近日,“刚出锅的板栗威力堪比摔炮”的话题引发关注。

有网友在吃刚烤出来的板栗时,板栗突然爆炸,并冒气一股“白烟”,网友的嘴角也因此而受伤。为什么刚出锅没开口的板栗有这么大的威力?

原来,栗子外壳是封闭空间,内部压强过大就会爆炸。有人曾试验,将未事先在壳上开口的板栗加热后往地上一扔,栗子瞬间化身“炸弹”爆裂开来。

早在2015年,央视互动求证节目《是真的吗》就已经对此做过实验和解释。

没开口的炒制坚果也有爆炸的可能,大家吃之前一定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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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用美味炒制坚果时也要注意安全哦

“心急吃不了热栗子”

(转载请注明本文来源及记者、编辑等信息)

内容来源:北京晚报、潮州消防全媒体中心

编辑:北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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