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巨人”一夜之间爆雷!现场调查:老板失联员工遭欠薪,不久前还在搞“618”促销

舞蹈“巨人”一夜之间爆雷!现场调查:老板失联员工遭欠薪,不久前还在搞“618”促销
2024年06月18日 08:13 华夏时报

5KM舞蹈工作室九六广场店

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方凤娇 上海摄影报道

“突然关门了!两三天之前半夜跑的,员工早上上班才发现门都锁了。”

近日,关于舞蹈机构“5KM倒闭”的话题一度冲上微博热搜第一,该消息也在其学员中不胫而走。6月17日上午,《华夏时报》记者来到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96号的5KM舞蹈工作室九六广场店,只见大门紧锁,空无一人。

现场一名大厦物业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之前来这里跳舞的人不少,“物业也不知道(工作室跑路),物业费也欠费没交。”他说。

值得一提的是,众多学员的学费截至目前并未退还。“很多学员都去潍坊派出所报案了。”本报记者根据上述工作人员提供的信息来到潍坊新村派出所并了解到,目前有一些消费者报案,但还在受理阶段,尚未立案。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建议消费者去工商管理局反映或者去法院起诉。

舞蹈“巨人”为何至此?消费者该怎么办?如何避免这种消费“陷阱”?

关门倒闭,商铺欠租

“2024年6月13日,上海舞者们的不眠之夜……”5KM舞蹈工作室舞蹈老师Anny(化名)在社交平台上写道。

据Anny介绍,在 6月13日下午5点左右,她正在教课的5KM舞蹈工作室突然穿出内部消息,老板跑路联系不上。“(该事件)轰炸了整个街舞圈市场,关门倒闭,系统瘫痪。所有内部工作人员老师们集体突然失业,这一波接一波地跌宕起伏。”

6月17日,记者在5KM舞蹈工作室九六广场店看到,紧锁的大门上贴着一张公告:“上海微单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浦东第一分公司5KM,存在拖欠商铺租金情况,根据租赁合同约定,现对该商户能源供应的服务已停止,若您有课程服务或其他事宜咨询,请联系您的5KM课程顾问。”落款为九六广场。

九六广场

作为舞蹈圈内部人员,Anny将该工作室称为连锁“巨人”。据了解,5KM在业内小有名气,在他们眼中,可以说是江浙沪地区师资水平最高的连锁舞蹈工作室之一。

据“5KM舞蹈工作室”官方微信,截至今年6月1日,5KM已于江浙沪各大主流商圈的商场开设了30余家门店,提供不同舞种,不同风格、不同难易度的丰富课程。所有5KM门店每个月开展10500节左右常规课,平台每月授课老师多达670位左右。

“这么出名的舞蹈机构也倒了”“115节课还没上”……一些消费者们正在平台上感慨或者诉苦。

许多会员仍有剩余课程没上完,涉及金额多则上万元,少则数千元,但是门店倒闭,老板失联,退费成了一大问题。还有一些学员告诉记者,自己的私人物品仍存放在店内无法取回。“担心交接期、混乱期东西丢了,只想早点拿回来。”

而6月该机构各店面还在搞“6·18”的促销活动。有学员反映,在门店闭店前,工作室工作人员还在给学员推荐“6·18”的优惠和续费续卡活动。甚至有消费者在办卡后的当天,得知“老板跑路”的消息。

天眼查,5KM舞蹈工作室隶属于上海微单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100万元,法人为付新宇。记者根据相关线索拨打付新宇手机号提示已关机,并多方了解到付新宇无法联系上。

5KM舞蹈工作室九六广场店为该公司浦东第一分公司,成立于2023年10月,以此推算,至今尚未满一年。同处于上海的另一门店长寿路店也突然闭店。

不只是发生在上海部分门店,江苏和浙江也有5KM舞蹈工作室消费者反映遭遇类似情况。5KM总部注册所在地上海普陀区长寿路沙田大厦也人去楼空,店内的一份解约清退声明显示,该门店已欠租近一个月。

消费者退费难

工作室倒闭已属既定事实,接下来众多学员的学费退费、员工欠薪以及商铺欠租问题,都尚未得到解决。

17日当天,记者根据相关线索来到潍坊新村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告知已经接到部分学员报案并且已受理,建议可以向工商管理局反映或去法院起诉。据了解,目前已有部分学员选择向工商管理局反映情况以及向法院起诉。

上海律协青工委委员、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宇昊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此次“5KM倒闭”,学员退费难,反映出了预付式消费一直以来存在的问题。“预付式消费”通常指单用途预付卡消费,消费者预付费用后,可分次兑付商品或者服务。此种消费模式在生活中十分常见,除了舞蹈机构,健身、餐饮、购物、培训等商家都经常采取预付式的消费手段,比如“美容套餐,充1000送300”“购买培训班40节普通课程,送5节内部精品课程”等。然而,预付式消费看似划算,却存在诸多风险,如商家不按承诺提供服务,商家设置霸王条款,以及商家倒闭跑路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针对机构跑路退费难的问题,孙宇昊从法律角度建议,消费者首先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若协商失败,可以第一时间拨打“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投诉或向工商部门进行举报,由工商部门立案后进行处理。还可以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进行维权。通过工商信息公示网查询或者通过会员合同预留信息来确定经营者的身份情况,准备好合同、充值记录等证据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营者若存在“卷款跑路”或者“恶意逃债”的行为,消费者依据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请求经营者支付赔偿金。

也可以集合其他受害者向公安机关报案。他补充说,由于商家故意卷款潜逃的行为可能涉及诈骗罪或者合同诈骗罪,单人被骗金额可能无法达到立案标准,可以召集其他消费者,将损失汇总,共同向公安机关报案。

同时,孙宇昊提醒,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消费者应当优先选择口碑好、评价优的机构,结合自身实际需要选择预付式消费,谨慎办理超长期卡、大额卡,保存好相关材料,在发生纠纷时冷静理性地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

值得一提的是,此事还引起了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的关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已经注意到这一事件,正在了解中。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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