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帅可聪 北京报道
近日,《华夏时报》记者独家获悉,曾有公募“量化天王”之称的光大保德信基金原量化基金经理金昉毅,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已于2025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多位知情人士透露,金昉毅牵涉一起发生在2020年的操纵证券市场案。当时,操盘团伙为操纵台华新材(603055.SH)股价,寻求公募资金帮助锁仓,经多名中间人介绍联系到金昉毅。金昉毅受贿50万元,通过其管理的“光大量化核心基金(代码360001)”买入台华新材逾2060万元,并锁仓2个月。
2026年10月29日,《华夏时报》记者致电如今已恢复自由身的金昉毅,询问其对此案是否有话想说,他表示“没有什么”,随后挂断了电话。光大保德信基金公司亦未回应记者的置评请求。
公募基金经理成庄家帮凶
金昉毅,1980年2月出生,德国康斯坦茨大学数量金融博士,曾任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助理教授、申万菱信基金量化投资部负责人;2018年4月加入光大保德信基金,任公司量化投资部总监,在管基金规模一度超过40亿元。
金昉毅曾两次获得“金牛奖”,因中长期业绩出色,在业内颇有名气,曾被誉为公募量化圈“量化四天王”之一。2021年11月20日,金昉毅因“个人原因”自光大保德信基金离职,后一度转战私募。2022年8月,他还曾以道昆基金投资总监身份公开发表市场观点。
锁仓,即买入股票后锁定持有一段时间,不进行卖出操作。庄家利用公募资金买入后锁仓,可以有效减少相关股票的流通数量,减轻操盘资金压力,从而更容易达到操纵股价的目的。
知情人士透露,2024年,浙江嘉兴警方在侦办台华新材股价操纵案过程中,顺藤摸瓜将背后的公募锁仓利益链条一网打尽。
《华夏时报》记者独家获得的判决书显示,2020年7月,操盘团伙主要人员刘某全因操纵台华新材股票需要,寻求公募方开展锁仓业务。后经曾某、黄某民、胥某、余某坤、陈某作为锁仓业务中间人层层联络,最终由陈某联系到光大保德信公司量化投资部基金经理金昉毅。经约定,由刘某全一方支付锁仓费用160万元,由金昉毅购买台华新材股票金额2000万元,锁仓时间为2个月。
2020年7月9日,被告人金昉毅利用光大保德信公司量化投资部基金经理的职务便利,通过“光大量化核心基金(代码360001)”购买台华新材股票金额2060万余元,并将购买信息反馈给被告人陈某,后消息层层传递,由被告人胥某以纸条方式传递至被告人刘某全处。同年9月锁仓期限届满,金昉毅卖出台华新材全部股票。
中间人层层分赃均被判刑
虽然操盘方出资共计160万元,但经过多名中间人层层分赃,金昉毅实际受贿数额为50万元。2020年8月,陈某在扣除部分现金归自己所有后,在上海光大保德信公司附近,将50万元现金交给了金昉毅。
2025年12月9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嘉兴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金昉毅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2026年10月27日,嘉兴政法系统一位人士告诉记者,金昉毅认罪认罚,未进行上诉。
判决书显示,2024年6月19日金昉毅即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26日被逮捕,2025年9月18日被取保候审。这意味着,金昉毅在判决前已实际羁押一年三个月,如今早已恢复自由身。
值得一提的是,中间人曾某非法获利21.5万元,黄某民非法获利18.5万元,胥某非法获利20万元,余某坤非法获利20万元,陈某非法获利30万元,案发后均已退清违法所得。最终,嘉兴中院认定这几名中间人均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分别判处相应刑罚。
公开资料显示,光大保德信基金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总部位于上海,注册资本1.6亿元人民币,光大证券和美国保德信国际投资管理公司分别占有55%和45%的股份,光大保德信基金为光大证券控股子公司。
据光大证券财报,截至2026年6月末,光大保德信资产管理总规模1205.21亿元。其中,公募资产管理规模1057.30亿元,公募剔除货币理财规模551.61亿元。光大保德信管理公募基金87只、专户产品28只,旗下资管子公司产品13只。
金昉毅管理的涉案光大量化核心基金,是光大保德信基金发行的第一只具有鲜明量化特征的公募产品,借鉴了外方股东保德信的量化投资管理理念和长期经验。2026年10月28日,《华夏时报》记者通过电话、邮件联系光大保德信基金寻求置评,接线工作人员确认已将采访函转达公司公关部门,截至发稿记者未获回应。
资深刑事律师、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魏景峰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基金经理本应基于独立投研、以持有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开展投资,将公募资金作为个人牟利筹码,交易完全服务于庄家操纵股价的目标,直接触碰资本市场法律与职业伦理双重红线,不仅可能直接损害广大基民利益,同时也会扰乱资本市场交易秩序。
他表示,基金经理必须认清职业红线,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否则违法代价巨大。对公募机构来说,则要补齐内控风控短板,建立交易行为穿透监测机制,避免基金经理个人权限过大,压实合规部门监督责任。同时,建议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持续紧盯这类新型操纵模式,坚持全链条打击,强化震慑效果。
“资本市场信义是底线,公募资金绝不能沦为游资坐庄工具,只有从业人员守底线、机构补漏洞、监管强打击,才能守住市场平稳运行的根基。”魏景峰律师说。
责任编辑:麻晓超 主编:张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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