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李氏琼 北京报道
“到2030年,县级职业健康检查和地市级职业病诊断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
近日,国务院残工委办公室在北京举办了《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6—2030年)》(下称《计划》)新闻发布会。会上,这项指标被多次提及。
2016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强调,要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今年7月,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印发《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强残疾预防,制定实施新一期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今年10月,《计划》正式印发,将“加强职业病防治和健康环境促进”纳入“疾病致残全链条防控行动”,并作出了一系列新部署。
新旧职业风险交织叠加,中小微企业为突出短板
“我国法定职业病发病数总体持续稳定下降,‘十四五’期间累计报告的新发职业病病例数较‘十三五’期间下降49%。”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主任樊晶光提到了这样一组数据,“但从职业卫生和环境健康的角度看,当前职业病致残防控仍面临挑战。”
“比方说,由于尘肺病、噪声聋、职业中毒等传统职业病基数较大,且职业病大多潜伏期较长、不易早期发现,一旦造成不可逆损伤,往往直接导致残疾。”樊晶光提到,具有致残风险的传统职业病危害尚未根本消除,“致残类型多样、涉及面广,遏制增量、保障存量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
就工作环境而言,物理因素中的噪声、电离辐射可分别造成听力残疾和视力残疾;化学因素中重金属接触超标可引起劳动者肢体功能障碍和神经损伤,生产性粉尘可能导致尘肺病,影响肺功能并导致躯体活动能力受限;生物因素中的布鲁氏菌病(由布鲁氏菌引起),可能导致脊柱畸形,严重者可造成肢体残疾和功能障碍。
除了上述传统职业有潜在危害外,随着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快速发展,新工艺、新作业方式下的新型职业从业者不断增多,新就业群体规模持续扩大,其潜在职业危害不容忽视。
“这些新型职业危害的识别、评估和防控技术尚不完善;平台经济等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发生风险较高;伴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和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的落地实施,老龄劳动者的职业病致残防控工作也亟待加强。”樊晶光总结,新旧职业病风险交织叠加,对现有防控模式提出新要求,亟需调整完善。
同时,从企业规模看,“中小微企业成为职业病致残防控中较为突出的短板弱项。”樊晶光解释,当前职业健康服务资源分布不均匀,基层技术支撑能力相对薄弱,中小微企业在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等健康干预服务覆盖上不足,用人单位主动监测与早干预能力欠缺,基层职业病防控医疗卫生资源不足,难以提供连续规范的服务,“防筛诊治康”全链条尚未充分贯通。
此外,职业卫生与环境健康协同不足的问题同样突出。一方面,环境污染因素致病致残风险不容忽视,重金属等污染物可能造成神经损伤、骨骼畸形和感官功能损害,环境健康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有待提升。另一方面,环境与职业危害暴露叠加,可能增加致残风险。目前职业健康风险评估与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尚未充分贯通,跨部门跨领域的联防联控机制仍需进一步健全。
90%的覆盖率与源头治理,让劳动者就近享有服务
残疾预防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要通过实施强基工程、强化帮扶指导、推广适宜技术、推动优质资源下沉等举措,让广大劳动者就近就便享有优质的职业健康服务。”樊晶光介绍,到2030年,将实现县级职业健康检查和地市级职业病诊断服务覆盖率达到90%及以上。
在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方面,《计划》明确要求,推动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化学毒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
在健康环境风险防控方面,《计划》部署提升环境健康风险评估预警能力,强化环境健康危害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水、空气、土壤、固体废物及新污染物综合治理,防范重金属等导致的神经损伤、骨骼畸形和感官功能损害,降低环境危险因素致病致残风险。
“《计划》更加关注重点人群防护,也更加注重目标引领与实际成效。”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特聘教授郑晓瑛解读,“评价残疾预防成效,既要看指标完成和服务覆盖情况,也要看重点人群是否及时获得干预服务、功能障碍是否减轻、基层服务是否更加可及,以科学监测评估促进政策和服务持续完善。”
责任编辑:周南 主编:王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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