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住建局:持续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滨州市住建局:持续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2024年06月26日 19:02 闪电新闻

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26日讯 6月26日,滨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2024年滨州市住房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到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徐静,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副主任许可,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公用发展服务中心党委专职副书记刘立军,介绍滨州市住房保障工作成效等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刘立军介绍,近年来,滨州市按照“安全为本、因地制宜、农户主体、提升质量”原则,持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从根本上为低收入群体提供了最基本的住房安全保障。2024年5月,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印发《2024年滨州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延续性的基础上不断调整优化。

在保障方式中单独列出了抗震改造的内容。《方案》明确了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达不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的,引导农户因地制宜选择拆除重建或者加固改造等方式,对抗震不达标的非C、D级既有住房可以实施抗震改造,补助每户1.2万元以上。对以县域为单位推进整县制抗震改造的,优先予以支持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鼓励各县(市、区)根据各自实际适当提高财政补助标准。

在建筑面积标准方面进行了调整。在以往的农村危房改造中,对选择拆除重建或无房新建的房屋,新建房屋建筑面积不得低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上限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今年《方案》要求,新建房屋建筑面积不得低于30平方米(《方案》印发前已开工建设的除外),建筑面积上限不作硬性规定,可根据农户实际住房需求和资金承受能力灵活确定。

在资金拨付流程方面进行了调整。《方案》规定,在竣工验收后,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资金拨付申请,财政部门应于30日内一次性将资金拨付至农户“一本通”账户,较往年规定的开工前和竣工后各拨付50%资金的方式更务实,具备可操作性。

闪电新闻记者 陈帅 滨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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