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重男轻女”现象调查:形势不容乐观

西安“重男轻女”现象调查:形势不容乐观
2017年10月09日 09:27 长安供销社

【编者按】“重男轻女”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全国各地普遍存在,甚至有人将“中国男性多出2000万”也归咎于此。

那么,西安以及周边地区“重男轻女”现象有多严重?又有什么令人瞠目结舌的事情在真实发生?笔者带您去看看。

遗产继承,女儿没份

在西安下辖的周至、户县等农村,女儿没有继承权,是被所有村民普遍接受、且习以为常的“祖训”。甚至女儿自己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在周至某村,近日一场葬礼刚刚举行完毕。驾鹤西去的是一位82岁的老太太,也是这个家族的最后一位长辈。葬礼很隆重,丧葬乐队敲锣打鼓,民俗表演持续了整整三天。

当老人下葬完毕、葬礼宣告结束后,老人的三个儿子在老人生前居住的里屋,公平公正地分掉了老人的遗产。农村人,本来就没多少钱和物留下,但三兄弟还是事无巨细,算到了分分厘厘。

整个过程还算友好,吵闹并不多。

隔壁的屋子里,老人的两个女儿在和亲戚们拉家常。分遗产,在她们眼里,就是哥哥弟弟们的事情,她们不会参与,也不会干预。

“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她们说。在这座村子里,千百年来,一向如此。邻里邻居,没有特例。所有的女人,已经在骨子里打下了这样的烙印——遗产,不属于我。

当然,与“女儿没有继承权”同时存在的现象是,老人的葬礼完全由儿子们操办,出钱的也是儿子们。女儿和其他悼念者一样,都是来客,只随礼,不操心。

女儿回娘家,没地方住

如果说上文中的事例发生在80岁老人的家中,并不能说明现阶段的现象,那么,下一个事例,就恰好补充了这个缺失。

在咸阳下辖的彬县县城,一个28岁的年轻女儿和家人吵了起来。原因是她和丈夫回娘家,娘家没有多余的房间给小两口暂住。

他们2年前结婚。结婚的时候,娘家就没为她准备婚房,她是从客厅被新郎接走的。

在娘家妈妈的眼里,女儿是无权在家拥有一间房的。出嫁了,就是客人。哪有给客人长期准备客房的道理?

女儿和母亲争辩:“现在男女平等,我凭什么不能有房间?”

母亲则搬出了亲戚们:“你姑、你姑妈,在咱老家有房间吗?”

女儿哑口无言。是的,老家的院子里,只有自己父亲和叔伯的房间,姑姑、姑妈的确没有。这是事实。

她想和母亲争辩,现在是新时代,老一套的条条框框已经被淘汰了。但她终于还是闭了嘴,她知道,母亲来自农村,思想极为封建,不是一两句话就能将母亲扭转过来的。

当天,她和丈夫离开了娘家,没有住下。

给儿子怎么花钱都行,女儿不行

在西安城区,也有一些“过分”的事情存在。即使这里是省城,代表着先进和前卫。

在南郊的一户家中,有两个孩子,一儿一女。女儿是姐姐,儿子是弟弟,一家人日子小康,幸福美满。

女儿2016年嫁人,娘家陪嫁了一辆10万的车。儿子今年底准备结婚,家里正在给他翻新房子。

其实,家里前些年已经给儿子买了一套房子,并且早早装修完毕。不成想,儿子自己谈了个女朋友,工作地点离新房太远,反倒离婆家很近。于是,婆家决定把他们居住的房子翻新一下,让儿子儿媳结婚后一起住。

早些年买的新房,是全款付的,加上装修花了60多万。这次翻新老房,又要花掉十几万。家里还要给儿子买车,儿子眼界高,非要30万以上的车。这下,已经出嫁的女儿心里不平衡了。

“凭什么给儿子花这么多钱都不眨眼,给我就只有10万,从此一脚踢出门,泼出去的水连盆都不要了。”

她的母亲安慰她:“给你10万已经不少了,看看周围有几个嫁女儿的能掏10万?”

她说:“给弟弟一花就是上百万,对我很不公!”

母亲也很有理:“难不成给你也买套房?你看看周围,没有先例嘛!”

的确,没有先例。女儿举不出“给女儿买房”的例子。在西安,买房总是男人的事,当然也是男人父母的事。在“房事”上,女人只能要求丈夫,而不能要求娘家人。

“这么简单的道理,女儿怎么能不懂呢!”她的母亲百思不得其解,不住地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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